在全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时间:2020-07-23 17:20:25 浏览量:

 在全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全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作进一步动员部署。下面,我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讲四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司法部决定,利用今年5月到明年5月一年时间,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对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司法部、省司法厅先后印发了《意见》和《通知》,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也已经召开了各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单位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去年10月25日,周**同志出席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提出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科学定位,这是继十六大提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要求、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习近平同志对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后,中央领导同志又一次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

 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就是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并自觉应用于实践活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利于提高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定位的思想认识,把党**府的关怀转化为强大的实践动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坚定实践者。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影响法律服务事业科学发展问题的现实需要。近几年,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律师已经达到26名,实习律师12名,律师事务所达到5家;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64名,基层法律服务所10家,法律服务所业务部达到8处。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法律服务作用较好发挥,社会形象日益彰显。但是,法律服务工作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可以进一步夯实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基础,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和制约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好的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使命,更好的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推进法律服务事业科学发展。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的内在要求。近几年,我市先后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大学习、大讨论”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广大法律工作者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促进了法律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但也要看到,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相比、与服务客户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素质修养,进一步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周**同志在讲话中对律师提出了做“五者”的要求,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这“五者”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密不可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对律师的定位,其他四者是律师职责使命的体现。这不仅是对律师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要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定位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和肩负的使命,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自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崇高的个人品德,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一)深刻理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是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定位。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这是由我国宪法、法律和国情所决定的。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是对律师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我市律师和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主流是好的,但也有个别人政治上不够敏感,如去年发生在**的“

 3.14”事件,藏独分子的暴力行径引起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而个别律师却利用这一敏感事件,在网络上发表一些不合时宜的言论招揽业务。作为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面对分裂祖国、损害中华民族核心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与党和国家处理事件的政策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含糊。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把律师和法律服务事业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实现个人价值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深刻理解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价值追求。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价值所在。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年来,不少律师事务所紧跟形势,采取措施,重视开展高端律师业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我市律师和法律服务队伍中高端业务人才还很贫乏,多数仍然在中、低端业务上“争食”。一方面存在高端业务被外地律师占居较大份额的客观现实,另一方面在中、低端业务上存在“粥少僧多,腹不果食”的现象。“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希望各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不要只盯住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站得高一点,眼光远一点,坚持人才**、品牌**的原则,努力提高律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

  (三)深刻理解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为民的具体体现。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以人为本、执业为民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执业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于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重点领域,努力践行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把执业为民的要求融会到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正确处理执业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单位要大力倡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业精神,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关注民生、关注公益。要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措施,探索服务为民的方法和途径,拓展业务领域,扩大工作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深刻理解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肩负的职业使命。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我们执业活动的根本价值追求,只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就要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尽心尽力。要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努力实现保护犯罪人人权与保护绝大多数人人权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主义司法人权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要坚持依法办案,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司法公正。要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深刻理解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推进改革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把是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验自身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在执业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要着眼于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促进矛盾纠纷通过司法渠道得到有效解决。要依法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纷争。要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通过释法析理,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为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息诉罢访发挥积极作用。要发挥自身优势,为党**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打着“维权”旗号进行的捣乱破坏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三、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按照“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突出“规范、诚信、自律”这一主题,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诚信建设和组织建设,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所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法律服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首先是服务社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先后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服务为和谐社会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促进月、百名律师联千村等活动,在实践中创建了“情系人民,为民服务”、“扶贫济穷,依法维权”、“情系残疾人”等服务品牌,广泛开展义务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奉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展现了我市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其次是在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7名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多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镇办及部份村庄的法律顾问,并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所江明进在担任姜山镇政府法律顾问期间,面对姜山湖开发中出现的纠纷,多次上门服务,在提供法律咨询的同时,依法调解和处理10余起土地租赁、承包纠纷案件,有力推动了姜山湖开发进程。

  三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根据化解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的实际需要,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世昌皮包有限公司拖欠353名职工工资、现代人热力公司拖欠316名职工工资劳保、马连庄等镇假瓜种子坑害598户农民蒙受经济损失等引发的集体上访案件,都在我们的法律援助下得到了有效化解。

  (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首先是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和人员数量快速增长。通过今年年检的律师达到26人,新增实习律师12人;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62人,新办执业证人员2人。新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1处,全市律师事务所达到5处。**法律服务业的蓬勃发展,吸引了许多在外打工的律师,纷纷表示要回来设所。

  其次是法律服务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诚信执业水平不断提高,自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各单位普遍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标准》和新修订的《律师法》,积极推动法律服务管理模式向标准化方向发展,涌现出了**瀚生律师事务所、**恒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恒峰法律服务所、**天使法律服务所等一批规范化程度较高的单位。

  三是重视党建工作,规范对党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利用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法律工作者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在去年的**大地震抗震救灾中,党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积极捐献“特殊党费”

 15000多元,表现出了我们法律服务队伍良好的道德风尚。另外,还制定了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三年规划,新组建了瀚生律师所党支部,法律服务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四是加大了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宣传力度。首先利用《**市情》对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及服务范围等刊登介绍;其次是在法院立案厅和审判庭设立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示栏,公开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名单、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等;三是在城区设立了宣传栏,向社会公开宣传全市2008年度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

  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得到较快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闫浩、王栋、刘治战、史**、姜海燕、李日环、陈炜、王秀娜、李大清、江明进、王建良、葛强、王兴荣、褚为陶、韦风波、宋述清、刘承彬、迟军正、张代合、任海亭、周纯明、董**等22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先后被评为“**市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闫浩、王栋还被**市评为“**市优秀律师”,陈炜当选为**市人大代表,刘治战被推荐为市政协委员。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尽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法律服务队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结构、社会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矛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

 表现在:

  一是政治观念不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及个人在落实上级精神及协会工作安排上,不是积极主动,而是想方设法用各种理由推脱;有的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不分什么案子都代理,只要赚钱就行了,甚至鼓动上访,给政府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有的大局意识淡薄,为维护局部或少数人利益而做出损害大局或大多数人利益的事情;有的不注重法律知识更新,导致在执业中出现一些不应出现的问题。这些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是极不适宜的。所谓的“定位”也就是要求我们摆正自己的位置,在社会生活中应该为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实现什么价值。联系到我们自己,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就是要认清自己的身份,要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

  二是部分单位在内部管理上存在“松、散、乱”的问题。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文书领用等登记制度不完善,收案后不进行登记,结案后不归档,执业档案管理混乱;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集体积累,不关注单位的长期利益、长期发展;办公设施简陋,办公环境卫生不佳;不注重加强业务研讨与协作,很少组织会议**治业务学习;个别所长期不召开合伙人会议,更不用说全体人员会议了。要深刻理解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就体现在这里。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不但要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而且要更好地发展自身建设。“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单位发展不好,个人如何发展?单位像一盘散沙,如何去提高核心竞争力,如何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又如何去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一定要明白这个道理。

  三是执业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有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执业管理办法,私自收案,不签定委托代理合同;有的违反收费管理规定,超标收费,私自收费,乱设名目随意收费,收费后不开单据,或者开白条;有的结案不立卷;有的在诉讼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据或者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作为法律工作者,自己都不遵纪守法,如何“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作为法律工作者,超标收费,私自收费,与民争利不纳税,如何去“维护人民权益”、“关注社会公益”?去年**对我市律师办案进行了抽查,共查出24个问题,占的比重较高,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

  四是诚信文明服务不到位。少数人为了承揽案源,采取一些不光彩手段,搞不正当竞争;有的人收了费后就不负责任,不能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的人遇事不冷静,训斥、漫骂甚至威胁当事人。同行间不是团结协作,互相支持,而是相互诋毁,恶语相向;不是相互尊重、相互学习,而是相互蔑视、妒贤嫉能,为一己私利,做出有损行业形象和团结的行为。这些行为与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背道而驰。不正当竞争就不公平,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怎么会正义?同行不尊重、同事不团结,又如何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司法公正?

 五是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混乱问题。近年来,出现了社会上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现象,以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身份执业。个别单位疏于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有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不以法律服务人员的身份办案,甚至纵容、支持本单位人员,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法定执业场所之外设立业务办公点、接待室,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这怎么能算“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这个问题必须纠正。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干扰了法律服务行业合法有序的开展,影响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损害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形象。长此发展下去,必将严重影响法律服务队伍的社会公信力,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对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带来较大消极影响。

  四、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发展法律服务工作

 面对新的形式和任务,我们要继续按照中央提出的“五者”要求,突出“规范、诚信、自律”主题,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以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实现法律服务工作新的突破。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扎扎实实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打牢思想根基,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法律服务队伍中这些年来出现的许多问题,根本原因就是思想上先出现了问题。为此,要认真研究新时期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这次活动中,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制定严格的管理监督措施,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规范化文明单位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好的典型。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的合伙人尤其是主任,要肩负起责任,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位。要结合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包括聘用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入帐、统一归档等执业程序规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体积累问题,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硬件、软件建设,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在这一点上,几个新成立的律师所尤其是瀚生律师事务所就做得很好,合伙人的积极性给充分调动起来,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在实习律师的培养上创出了新形式,由合伙人轮流讲课,培训稿都写到十二、三页,由现实的案例和亲身体会为实习律师言传身教,效果很好。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党建工作。对符合设立党支部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要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要充分发挥党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模范带动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参与重大决策、参与监督管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是抓好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现有律师队伍中,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懂外语、懂经济、懂科技、懂国际法律规则的人还不多,高层次、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更为缺乏,甚至于能够说标准普通话的人都很少。整天忙于揽业务、做业务,不积极主动学习更新业务知识,多少年做下来,业务范围仍只限于一些普通的民商、刑事案件,对新型、高端业务不敢接,就是接了也做不了、做不好。如果没有新的人才加入,这种局面还将会长期持续下去。这种状况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

  (二)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各项工作保证。以制度明确每个个体的职责,用制度约束每个个体的行为,靠制度凝聚人才,发展事业,是法律服务机构的发展基石。

  首先要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执业管理、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六类制度。在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监督、人员、业务、质量管理,投诉查处等制度。各单位的合伙人要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认真讨论研究,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将这些制度分解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执行措施,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

  其次是严格落实好各项诚信制度。认真做好办案质量跟踪反馈、社会公示、诚信档案、利益冲突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诚信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行政、行业、内部四级监督网络,确保法律服务人员规范执业、诚信执业。进一步规范收费程序和收费行为,落实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谋取代理费之外的其他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我们将继续开展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并将推荐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二是加强投诉查处和违规处罚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要及时、认真受理和依法查处群众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调查、有结果、有反馈。加强与法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诉讼代理人资格的审查,及时掌握相关情况,打击和清理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近期内要严肃查处几起有影响的非法设立业务办公点、接待室的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大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情况的公示力度,增强管理工作效能。

 三是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是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起管理责任。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因管理问题导致律师、法律工作者违规违纪的,在处理相关人员的同时,对单位负责人也给予相应的处理。要积极探索和加强法律服务机构核心竞争力建设,改变谁揽案、谁承办的小作坊式管理模式,大力加强业务团队建设,逐步建立民主、科学、规范的管理运作机制。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

 法律服务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做好四个服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出力献策。

  一是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刑事辩护,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处理,配合信访部门将涉法信访引导到依法处理轨道。积极参与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各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协助党委政府解决涉及政策、法律的事件,消除不**因素。积极参与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二是为经济发展服务。进一步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主动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做到经济建设发展到那里,法律服务就跟踪到那里,尤其要拓宽在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服务领域。

  三是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发挥职能优势,为党委、政府当好法律顾问和决策参谋。积极参与全市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参与法治**、法治镇街、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四是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厂企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和人民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意义深远,任务艰巨。希望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次加油、充电的良机,全身心投入,全方位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这次活动为新的起点,把取得的效果应用到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促进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向规范化轨道发展,开创全市法律服务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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