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经营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0-05-09 09:40:52 浏览量:

 浙建集团关于深化经营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推进集团经营体系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提升集团现代管理水平,符合集团上市规范运作要求,现根据浙建集团“2010年工作会议”及“2010年生产经营形势分析会”的精神,结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就集团深化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联营项目收费标准、联营承包人内部评价、内部投标协调、投标费用管理等方面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经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打造浙建集团“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品牌形象,加强经营体系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增强经营体系的运行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受控能力。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尊重市场规则”为经营原则;以整合集团资源、优化经营结构、提升经营品质、提高综合实力和经营绩效为经营战略;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绩效。

  二、研究制定联营项目管理费收取标准

 为规范集团联营项目管理费收取、提高集团经营效益、合理确定联营项目的管理费用,现根据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联营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对联营项目管理费用取费标准进行统一规定。

  1、联营项目管理费的收取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类别、规模、市场环境、风险性等因素,通常情况下按以下标准进行收取。(收取基数按决算总造价)

     1) 1000万元以下,费率为4.5%以上,不高于5%;

     2) 1000万元-3000万元,费率为4%以上,不高于4.5%;

     3) 5000万元-1亿元,费率为3.5%以上,不高于4%;

     4) 1亿元-5亿元,费率为3%以上,不高于3.5%;

     5) 5亿元-10亿元,费率为2.8%以上,不高于3.3%;

     6) 10亿元以上,费率为2.5%以上,不高于2.8%。

      注:安装工程按此标准上浮2%;装饰工程按此标准上浮0.5%;市

  政工程按此标准上浮1%。

  2、对于取费的上下限标准按以下情况划分:

  1)项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影响条件、实施周期、投资来源、征地拆迁等因素。

  2) 项目外部建设环境。主要考虑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等对项目管理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3) 项目目标要求。即工程项目明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以及与其他相关联的各项要求。

    4) 联营队伍实力水平。主要包括资金实力、信誉、人员配备、承包业绩、管理规划等。

  3、联营项目的承接应按照集团关于工程项目“五个不接”的要求执行:

  1) 对联营项目即垫资额度特别大的不接;

 2)  直接费下浮幅度太大的不接;

 3)  工期较长,关系复杂的不接;

 4)  业主资信能力差的不接;

 5)  在资金、技术、人才上超过自身承受限度的不接。

  三、推行联营承包人内部评价制度

 1、联营承包队伍的选择

 在联营承包人的选择上严把准入关,采用公开透明招标方式,联营承包人的引进应由子公司统一审定,子公司领导班子应坚持按照企业“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的原则,对联营队伍的使用上的引进退出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对大型、重点工程项目所用的联营队伍,必须实行招标议标制度,严审资质,做好公示,防止暗箱操作。

  对于素质高、经济实力强,具备完成工程施工能力,能承担相应的生产经营风险,社会信誉好、诚信度高的联营分包人列入优良承包人名单。

  对于素质低,项目管理粗放、混乱,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安全事故频发、效益亏损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突出,引起甲方不满,造成社会负面效应的联营承包人列入承包人黑名单。

  2、建立联营承包人黑名单

 各子公司应对其下的联营承包队伍进行登记管理,建立资信档案,并实行动态掌控,确认其能力、业绩、信誉等有关信息。(见附表1)

 《联营承包人信息登记表》由子公司经营部门负责牵头填报,相关部门进行配合。每季度统计一次,并于季度末最后一周报送集团生产与经营管理部建档。

  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联营承包人,将在集团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结果将放在集团及各子公司内网上进行公示,被列入黑名单的联营承包人三年内不得与集团各单位进行再次业务合作,情节严重的将被永久清退,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联营承包人有如下行为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1) 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2) 项目发生死亡事故并造成企业停止招投标的;

  3) 虚报套用项目资金,恶意欠款,造成项目严重亏损的;

  4) 项目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引起业主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

 5) 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引发业主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企业信誉度的;

 6)  拒绝公司职能部门管理、监督及检查,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

 7) 其他严重影响集团信誉、形象,给企业效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对联营承包人的监督管理

 1) 加强联营队伍的合作过程监控、结果考核及日常服务,确定信誉等级,进行动态管理。

  2) 重点检查联营合同的严密性和有效性,对于不合适的进行修订,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3)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确保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4) 检查项目资金运行情况,确保各种费用及时收取,避免因资金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

  5) 及时宣贯集团各项会议精神及管理制度,加强对联营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联营队伍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执业技能。

  四、严格执行集团投标内部协调制度

 1、集团经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内部投标协调工作,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副总经理担任,各子公司分管经营副总为小组成员。经营工作协调小组的书面意见作为最终协调结果,各子公司必须依照此执行。

  2、经营工作协调小组以“市场机制、权衡优势、效益导向、兼顾平衡” 为原则,引导各子公司加强内部合作,减少资源浪费,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3、各子公司之间发生投标竞争的,应以相互合作的态度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交证明材料,由集团经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调解或裁决。

  4、禁止在子公司之间投标竞争中发生下列行为,若经查实按违纪处罚,并将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

  1) 在对方优势明显的情况下,为获取中标,恶意压价,以明显低于合理中标价的报价取得中标;

 2) 在对方优势明显或已取得中标资格后进行恶意举报、破坏,造成对方流标。

  5、集团将定期举行经营工作例会,收集各子公司下季度经营计划,检查落实当季度经营工作完成情况,加强内部经营信息的沟通交流,对于可能发生的投标竞争情况做到提前准备,提前协商。

  五、规范投标费用的使用及管理

 1、各子公司经营部按 附表2 要求建立投标费用收支台账。

  2、各子公司经营部每月统计一次,并报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原则上实行投标费用收支平衡,不单设投标费用,如经营部确需增加投标成本的,应由子公司领导审批。

 附表1

   ××子公司     联营承包人信息登记表

  所属分公司:                              编号:

 001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承包年限

 合作年限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在建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地点、类别、规模、工程造价、(预计)进

 出场时间、现场施工人数、项目管理力量(联营队伍),

 目前形象进度

 承包业绩

 项目名称、地点、类别、规模、工程造价、所获奖项

 近三年承包项目情况

 是否发生欠薪并产生恶劣影响

 是否发生经营项目效益亏损

 是否发生安全死亡事故

 是否发生引起业主投诉的质量事故

 其他影响企业形象及诚信度事件

 总体评价

 (优良/合格/不合格)可附文字说明

 填表人:                          填表时间:

  注:编号从001-999;表中()中的内容进行√选

 附表2

   ××子公司  投标费用登记表

 所属分公司:                              编号:

 2010001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投标时间

 投标地点

 项目概况

 项目类型、地点、规模、造价

 投标费用

 报名费、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员差旅费、(收入——投标业务费)

 收支合计

 (中标/未中标)

 收到中标通知时间

 (自营/联营)

 承包人姓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注:编号的前四位为填表年份,如2010;后三位为从001-999;

 表中()中的内容进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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