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汇报

时间:2020-06-16 08:20:24 浏览量:

 **县人民法院

  “一村一法官”工作简介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解决影响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不断拓展解决纠纷的渠道。**法院从2012年9月份以来,按照省、市、县政法委和省市法院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三问三解”、审判“五进”、“千名干警下基层,结对包联暖民心”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了该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安排部署

 “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是新时期政法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益探索,是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创新实践,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载体。我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推进会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及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了安东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的决定》,充分认识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和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的重大意义。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开创能动司法新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卫中任组长,其他具体分包乡镇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一村一法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治鹏兼任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

 ;二是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确定专人起草了《**县人民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制度(试行)、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建立了《驻村干警(社区)登记册》和关于选拔调解员、参审员的《通知》;三是召开动员会在全院干警中传达省、市政法委推进会精神,宣布该院《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动员安排,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四是在全县8镇1乡5社区的211个村、4个社区和1个街道办设立“法官工作室”,并将全体法官干警分派到“法官工作室与行政村(社区)合署办公,同时,在行政村(社区)的办公场所外的醒目位置按照省高院制定的法官工作室牌样式悬挂了“法官工作室”标牌、公示栏和便民联系箱,及时公布了驻村干警的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和驻行政村(社区)时间;五是及时召开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启动仪式,并在启动仪式上对法官工作室进行了公开授牌,切实为“一村(社区、企业)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了工作机制建设顺利推进。

  二、及时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全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现场会召开后,我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做了汇报,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法院实际,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分两步实施:首先在全县8镇1乡和5社区设立了法官工作室,并负责兼管

 15个项目建设重点村,逐一确定了办公地点、包村法官和调解联络员,统一制定了法官工作室工作标牌、驻村法官工作职责、驻村法官服务承诺、调解员职责和矛盾纠纷摸排调处流程图和法官温馨提示标语,召开现场会,采取一个法官工作室成员由一名法官和两名调解员组成,协同开展工作。其次在其余201个村设立法官联络点,公开法官姓名和联系电话,做到对全县所有村和社区全覆盖。要求包村法官每月至少到村两次,了解社情民意,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提供便民服务,并记好工作日志,按照工作时间和调处纠纷数量进行补助,加强考核,促进工作,切实保障“一村(社区)一法官”顺利开展。

  三、创新做法,强化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使“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真正起到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稳定的效果,我院在工作中结合“四个一”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创新工作做法,强化制度落实,使该项工作切实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一是在每个街道办各组了建一个“法律服务组”,由一名院领导负责,选派政治意识和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官,在街道办维稳中心统一协调下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派驻法官在工作中开展了基层调解队伍培训活动。首先开展了法律业务集中培训民间调解员队伍,切实提高了村、社区、企业参审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其次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摸排了包抓点的矛盾纠纷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并征求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建立了“协助执行网络”,由各审判庭为单位,庭长为负责人,与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建立了长期工作互动关系,初步形成了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使“一村一法官”工作切实落到了实处;四是要求干警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与“三问三解”、“千民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包扶低收入村”、审判工作“五进”等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将法庭审判搬到村民院落、社区场所、企业厂房、纠纷发生地,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宣传司法、参与司法,提高了活动的实效性。如:11月5日,我院民事庭的两名驻社区法官与一名陪审员就一起发生在邻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县城城南社区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对于法官的热情、耐心和细致,双方都表示非常满意。同时又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延安电视台对该案审理和调解情况进行了现场报道。

  总之,我院推进“一村(社区、企业)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以来,各项工作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后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对该项工作从加强人力、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质量等方面将继续努力,切实把工作做的更细、更全面,真正为全县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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