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行政监督与行政效率的关系

时间:2020-04-23 21:20:38 浏览量:

  试论行政监督与行政效率的关系

 摘要: 行政监督与行政效率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行政监督是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强弱决定了行政效率的高低,监督不力极易造成行政效率低下。本文还简要涉及提高行政效率的方法,希望能有效利用行政监督以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关键词:行政监督;行政效率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

 行政监督,是指监视、督察;广义行政监督是对各监察制度本质特的抽象和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广义上包括御史制度和言谏制度(谏官谏诤制度,其范围涉及立法监督司法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狭义上则专指御史制度。古代监察制度当然不同于现代意义的行政监督。现代行政监督,在我国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见解。有认为,是指行政机关活动的一种方式,是一种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监督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行政机关命令、决定情况所进行的监察检查活动。认为,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实施的法律监督,但仅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管理与监督。也有人认为,还应包括下级对上级和行政机关按业务性质进行的监督,一般称之为狭之的理解。还有认为,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特设的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如监察部门、审计机关和会计系统的监督等;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和政党、各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简言之,就是对行政的监督,即行政法制监督。

 二、行政效率的概念

 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这里所说的各种资源,是指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以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的各种资源;这里所说的成果,是指管理成果它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成果,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成果;这里所说的效益,既是指社会效益,也是指经济效益,但主要是指社会效益,实现公共利益的程度是衡量社会效益的主要标准。

 行政效率概念的形成和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机械效率阶段、

 社会效率阶段、客观效率与规范效率阶段。这三种效率概念是在不同时期产生和形成的,都具有时代特点,对全面考察行政效率都有积极意义。

 行政监督与行政效率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行政监督包括廉政监督和鄞政监督,廉政监督保证行政效率的正确方向,勤政监督保证行政效率的提高。

 一:行政监督与行政效率关联及意义

 (一)行政监督是行政效率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凡是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如何防止权力滥用,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干部讲正气的重点。权力需要制约和监督。制约和监督是权力的防腐剂。可见,如果没有有效的行政监督制约,提高行政效率就是一句空话。

 (二)行政监督不力是造成行政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行政权力是一切行政活动的基础,是实现行政效率的条件。它是一把双刃剑,对行政效率的实现既有正效应,也有负效应,只有努力克服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负效应,才能保障较高的行政效率。而这种负效应的克服必须依靠健全的自律和法律机制,其中法律机制的作用尤为重要,这种法律机制就是行政监督机制。

 (三)以行政监督促高效行政

 行政权力是启动行政管理活动的必要力量,行政效率又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得以体现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效率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外在表现只有使行政权力沿着正确的方向运行,行政管理才会取得正效果。提高行政效率就意味着这一正效果的扩展,在此情况下,提高行政效率才具有实质性意义。否则,如果行政权力逆向运行,高效率只能加速其破坏性。因此.我们所追求的行政高效率是以行政权力沿着正确的方向运行为前提的。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建立监督形式的整体协调机制

 各种不同形式的监督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才能充分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这种合力不仅包括各种监督形式发挥作用,也包括各种监督形式之间密切联系、协调和配合的作用。只有当行政监督体系发挥整体效能时,才会加强 5  监督的力度和权威。因此,既要加强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又要加强各种监督形式之间的协调、配合的作用,消除矛盾。首先通过立法明确职责权限,法各司其职。然后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联系,通过协商解决有争议的问题,防互相推诿、扯皮,造成监督“空档”。

 (二)建立民主监督机制

 通过各方面的途径,把政府依法行政置于多层次、全方位的民主监督之下,形成一套互为补充、互为制约的民主监督机制。具体措施可采取:一是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民主办事程序,重视决策研究和咨询工作,重大决定要广泛听取他们的见,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加强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实行政策、律与广大群众见面制度。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就应大力宣传法制,不论是法律、行政法规,还是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国家报刊、地报刊都应及时的报道宣传。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一切舆论具进行宣传教育,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实行广泛的民主监督。三是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做好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对群众督箱、监督电话的管理,方便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其作用。建立健全保护举报和严惩打击报复行为的规章制度,严格保护举报人和控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腐败行为及时曝光,以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人们廉洁自律,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行政,依法行政。

 (三)建立制度的约束机制

 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权力范围和运行方式要法律化、制度化,使其权力有法律上、制度上的保障和约束,其核心是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即当法律赋予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权力限制范围,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必须在规定的权力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否则就是越权、滥用权力,就是失职、渎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保障监督者在其权力范围内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制度约束机制。可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建立责任制制度。以行政立法的手段,通过一定的具有约束力的式,对国家不同层次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准,以及履行职责的考核的奖惩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通过职责的考核和奖惩做出 明确具体的规定,通过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案件审后回访制、信访失职追制。对不称职干部辞退制等制度约束机制,制约权力的滥用和失职。二是建立公开监督度。公开监督章程,公开监督行为,公开监督结果,增强监督透明度,监者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推进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监督立法。任何一种法律制度,任何一项法律监督活动,都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制定一套协调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行政监督法律、法规,使国家行政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在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范围内进行监督,使任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都能依法得到及时纠正和相应处罚。对那些顶风违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突出违纪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法惩办,决不手软。

 (四)完善行政监督体制

 为了搞好政府廉政建设,加强对政府监督,采取一个适合国情的监督机构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共产党领导为核心的、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行政监督领导体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最高权力机关,行政监督各主体都应在共产党领导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中应设立专门委员会,专事协调、指导各监督主体的职能。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定期召集各监督主体的代表会议,交流行政监督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解决行政监督中出现的新问题。日常的指导、协调则由专门委员会代表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通过此举加强对行政监督的统一领导,形成健全的行政监督体系。

 四、提高行政效率的其他措施

 第一,优化组织结构设置。行政机构臃肿、层次繁多、职责不清必然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因而,必须建立高效、民主、公正、精简的组织设置。要求做到以下几点:界定行政能,理顺各层次各部门关系;按照科学性和整体性的要求精简机构人员;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信息、监督四类机构;优化管理幅度和层次;实行行政决策一元化,避免多头领导,在赋予权利的同时明确其职责。

 第二,加强行政监督机制。由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以及行政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疏忽,漏洞甚至犯错误都是有可能的,这就需要及时加以补救。因此,当目标实施和预期目标出现差异时,及时地纠偏就是唯一的补救措施。这就是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偏差,并针对偏差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保障实现目标,达到行政管理的高效率。

 第三,提高行政人员素质。没有高素质的行政人员不仅难以创造出高水平的行政业绩,而且难以长期保持高水平的行政业绩和行政效率。因此,要用完善的人事选拔、录用制度;让社会上优秀的人才进入行政机关工作。同时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这才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根本。

 结论:行政监督对行政效率的影响不仅是全面的,还是相辅相成的,而且贯穿于行政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监督不力,都有可能影响整个行政管理的效率。因此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行政监督的力度以及与措施相结合来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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