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耐药监测及预警机制

时间:2020-12-08 10:04:30 浏览量:

 细菌耐药监测及预警机制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并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一)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

 (二)微生物室每季度分析我院细菌耐药情况,对耐多药细菌、泛耐药细菌的出现及时向感染管理科报告。同一科室短时间内多重耐药菌感染有流行或暴发趋势时,原则上要求进行同源性鉴定,一旦同科室部门出现同源性耐药细菌,感染管理科应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并积极采取隔离消毒措施,严格控制其流行。

 (三)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向感染管理委员会公布本院医院感染细菌的构成及耐药情况: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院医护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抗生素。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细菌耐药预警机制流程图

 主要目标细菌监测 耐药率≥30% 耐药率≥40% 耐药率≥50% 耐药率≥75% 及时通报本 院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慎 重经验用药 按药敏结果用药 医院领导汇报 药事委员会汇报

 暂停临床应用 定期监测再决定 是否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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