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新和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的思考

时间:2020-03-10 15:40:49 浏览量:

  对创新和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的思考

 “管住了人口,就管住了治安”。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人口流动加剧,矛盾纠纷多发,违法犯罪高发的形势下,如何创新加强实有人口管理,是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实有人口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流动人口规模急剧膨胀,人户分离更为突出,给实有人口管理带来新的挑战。目前,实有人口管理呈现三个特点:

    (一)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比例倒挂。高校招生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城镇化建设,改革开放,致使流动人口数量骤增,流速加快,一些城市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比例出现例挂现象。如广东省**市户籍人口262万,实有人口1573万,户籍人口仅占实有人口的16.7%。

    (二)流动人口管理单打独奏。流动人口每年都在递增,多数地方流动人口管理还仅仅依靠公安机关,有的地方虽有暂住流动人口管理机构、有人员,但无长效机制,没有真正形成政府领导、综治牵头、部门协作的管理机制。

    (三)重点人口管理失控漏管。经对2009年以来我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581名违法人员进行分析,这些人员中暂住人口和外地人员占45.1%,有前科的占32.3%。从中发现,违法犯罪人员中流动人口和有前科的人员犯罪率较高。在人口管理中,常注重对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和常住人口的管理,而未将有涉嫌违法犯罪嫌疑,特别是涉稳嫌疑人以及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管理纳入管理视线,导致人口管理常出现“管理的未违法犯罪,犯罪的失控漏管”现象。

    (四)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全国公安人口信息库仅有人员的基本信息,对此人在全国各地流动轨迹无法查询。同时,由于人户分离严重,甲地责任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采集到居住甲地的乙地人员信息,无法通过实有人口管理平台,将有关信息反馈到乙地公安机关,乙地公安机关的民警依然继续查找该人的实际居住地,同一个人的信息多部门采集,重复劳动,有时甚至出现同一人信息矛盾、不准确的问题。

    二、依托信息化创新实有人口管理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的加剧,实有人口管理的工作量更大,因此,必须以公安信息化为突破口,以公安信息网络为支撑,以人口信息网、在逃人员信息网、派综信息系统为依托,编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有人口管理网络。

    (一)转变理念,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搭建管理网络框架。实有人口是指辖区内管理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和境外居留人员等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人员。管住了实有人口,就管住了社会治安。对我县2009年以来3年因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的581名人员年龄、身份、性别、居住地等予以分析:按户口所在地分,常住人口319人,占全部嫌疑人的54.9%,暂住人口262人,占全部嫌疑人的45.1%。按年龄段分,16岁以下11人,占全部嫌疑人的1.89%,16-45岁的495人,占全部嫌疑人的85.2%,45岁以上的75人,占全部嫌疑人的12.9%。在这些人员中有前科的187人,有吸毒史的169人,分别占嫌疑人的32.2%和11.9%,精神病人7人,占全部嫌疑人的29.1%。数据分析表明要管好实有人口,破解“管理的未违法犯罪,犯罪的失控漏管”这一难题,必须将管理流动人口、重点人口作为实有人口管理的核心。

    管理好实有人口,仅靠公安机关是难以实现的,必须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由综治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机关主导,社会各方配合,依托公安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数据精确,管理高效,服务实战,便民利民”的服务管理模式。在综治部门成立实有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在公安机关成立实有人口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实有人口的管理服务。实有人口管理中心下设户政室(负责常住人口管理),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和基础信息中队(负责重点人口管理)。在基层派出所设立实有人口办公室,下设户籍室和责任区民警中队。在各警务室、企业、行业等用工单位及社区建立“实有人口管理服务站点”,在县公安局形成以派出所为中心,以责任区民警为主体,以警务室为载体,以辅警和信息员为依托的实有人口管理网络。实有人口协管员队伍由政府或企业出资,公安机关考察、聘用和管理。

    (二)加强信息采集,积极破解管理难题,不断夯实网络基础。全面、详实、精确、鲜活的数据信息是管好实有人口的前提。

    1.坚持以房管人和以业管人相结合,全面准确采集实有人口信息。人员在流动,但房屋不动,人一定要有住处,要有事可做。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就要从以房管人和以业管人入手。一是做好从屋到人的信息采集,把采集重点放在出租房屋,新购住房中。私房出租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煤矿、企业、宾馆、建筑工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责任和信息采集责任。煤矿、企业等用工单位,由实有人口协管员协助责任区民警采集流动人员信息,并为打工人员办理从业证,劳动、计生等部门通过检查从业证,以督促信息采集。二是从劳动、教育、计生、民政、社保等各部门取得人员名单与常住人口信息整合,找出人户分离嫌疑人员,分别向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发出信息核查任务,将“户在人不在”人员及“人在户不在”人员连为一体,共同录入信息系统,形成互通机制。三是坚持日常监督和分层次管理相结合,全面采集重点人员信息。在采集人员信息时将特种行业、废品回收、二手手机、二手车等特殊行业人员信息作为重点人员信息。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的信息整合,建立重点对象核查,管理服务监督,定期考察谈话等制度,建立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点人口监管对象等人员的流入预警协作机制。依托“大情报”系统,对系统报警或通过信息比对、碰撞中发现的违法犯罪信息指令流转到基层民警,予以核实或跟踪管理,对于核查反馈情况及时录入“大情报”平台,着重从列管、日常管理两个阶段做好重点人口信息录入。在重点对象的列管阶段,通过与全国违法犯罪库、警综系统中刑综、派综系统中案事件库、在逃人员信息库、吸毒人员信息库、司法部门提供的刑释解劳人员信息比对,发现各种需要新列管及需列为高危人群的人员。在重点对象的日常管理中,通过重点对象与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信息库的互联互通,有效的发现监管重点对象的迁移、注销、暂住地址变更等信息,从而进行跟踪管理;通过旅馆业、娱乐场所、网吧系统库进行比对,发现重点对象在短期内有否在某地多次进行旅馆住宿、娱乐、上网,从而判断重点对象短期内是否有异常情况,与案事件系统数据进行定时比对,掌握跟踪监管对象有否重新违法行为等。

    (三)落实管理责任,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形成严密完整的工作链条。落实责任是管理实有人口的关键。

    1.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实行三类管理。利用户籍核查、网上比对、群众举报等多种徐经,将有正当合法职业、有固定住所和生活比较稳定的流动人口列为“一般管理类”;将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流动人口列为“重点管理类”;将无固定职业、昼伏夜出、生活没有规律、经常变换居住地点的高危人员列为“跟踪管理类”。按照“一般人口一般管理、重点人口重点管理、高危人员跟踪管理”的管理思路,确定不同的管控措施。对“一般类”流动人口,由责任区民警或辅警每月至少上门访查一次,做好暂住登记,督促办理从业证;对“重点类”流动人员,由社区民警指导警务室辅警每周至少上门访查一次,对其进行重点上门检查,告知屋主加强管理;对“跟踪类”流动人员,由社区民警亲自落实跟踪管控,每月定期上门巡查一次,切实掌握其动态信息,并将巡查发现情况记录备查,并上报录入“大情报”系统。

    2.重点人口。将重点人员分为“七类三层”,按照责任区民警主管、专职民警配合、辅警协管的方法,进行扎实细致管控。一是分类管控,双向考核。将所有重点人员按照公安部要求分为涉稳、涉恐、涉毒、在逃、前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等七类进行管控,将虽未经打击处理但危害辖区稳定的社会“闲人”列入涉稳人员进行管控。对涉稳、涉恐人员主要采取秘密贴靠、布控特情耳目、刑嫌调控等措施,及时收集动态信息;对涉毒人员逐人建立档案,正面接触与社会帮教相结合,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的方法。对在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落实责任,收集线索,摸排其社会关系及相关信息,时刻关注其动态,公开与秘密手段并用,做到敦促投案自首与组织抓捕相结合。对严重刑事犯罪前科人员区别不同情况,重点关注,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帮教措施,依靠司法、社区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帮教工作小组,逐人建档,因人施策,并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化,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人落实监护责任,签定安全责任书,积极联系有关医院帮助监护人及早送病人就医,防止发生问题,家庭条件较差的,由县政府和民政部门予以救助,确保管得住。对重点信访人员以理顺情绪、消除对立、解决问题为目标,了解当事人诉求,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问题;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建立信息员,掌握其动态,做好稳控工作;缠访、闹访、无理访的,及时收集证据,适时打击处理。重点人员在落实责任区民警管理主体的同时,由国保民警、刑侦民警、户籍民警、特行民警进行协管,并建立责任区民警和办案民警双向考核机制,用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考核责任区民警,用在办案中发现应列管重点人员考核办案民警。二是分层管理,因人施策。根据重点人员年龄段和所犯罪行种类,将重点人员分为三个层次进行管理。第一个层次是30岁以上人群。这部分人大多已经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他们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头脑简单、滋事打斗、具有偷抢习惯的群体,而是把目标转向了能获取暴利的渠道上,甚至参加派系斗争,左右基层换届选举。对这个年龄段的管理我们坚持正面接触为主,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防止其成为恶势力的组织者、参与者或背后策划者。第二类是18至30周岁的人群。这是管理的重中之重,这个年龄段的人,头脑相对比较简单,好讲哥们义气,法律意识淡薄,做事往往不计后果。我们坚持做到了重点掌握,经常进行批评训诫,并从帮教的角度,与基层村社干部、治安积极分子以及本人家庭取得联系,共同落实管控教育。第三类是14至18周岁的青少年群体。他们正处于青春期,大多未成年,性格可塑性强,受家庭、社会影响较大,辨别是非能力差,对社会不良习气抵御力弱,经济基础薄弱,容易参与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针对这些人,重点在教育感化疏导挽救上下功夫,动员家庭、学校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做好分层次管理中,民警要根据他们的个性差异有的放矢,对重点人员要建立个性分析台账,对其家庭状况、性格特征、职业技能等全面了解,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策。

    (四)以考核考评为抓手,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制度是落实规范的保障。要建立健全信息核查反馈制度,做到系统信息准备无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的核查、反馈、跟踪管理,重点人员管控率落实到位;健全奖惩激励制度,对在实有人口管理中服务现实斗争,提供案件线索,重点人员监控中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记功嘉奖,以激励民警更好地做好基础工作。建立联席协作制度,确保城建、劳动、计生、乡镇等各行其职、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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