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执法检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时间:2020-02-18 04:10:51 浏览量:

第一篇:政法委执法检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执法检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以来,我委及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制度,积极开展政法干警业务和思想素质教育活动,我区政法干警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问题明显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量有了明显下降,但由于历史遗留等多种因素,执法工作仍不尽完善,尚有许多应当改进之处,现将我区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对我区实际的情形分析来看,目前我区在整体执法活动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个别政法干警执法办案不规范,存在保而不侦的问题。如:8月22日,原分局派出所民警张某、吕某办理的陈某涉嫌诈骗一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陈某被取保候审后未继续开展侦查工作。2、个别政法干警对工作要求不高,疲于应付,办案质量较差。如:执法执纪民警在对派出所民警牛某、李某6月6日办理的宋涉嫌盗窃一案评查时,发现该案存在告知笔录未填写告知人、记录人姓名,复印材料未注明出处,笔录末页未签署办案民警姓名等问题。3、个别政法部门监督力量薄弱,工作疲于应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例如:2014年 11月15日警务机制改革后,各派出所不再单设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而是由市局派驻各派出所2名负责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工作的执法执纪监督民警,由于人员少,多头管理,导致执法执纪工作疲于应付,难免出现监督“盲区”。4、部分政法部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及时等不作为情况仍然存在。例如:法院在办理马怀军故意伤害一案,应当逮捕而未逮捕;在办理的王智勇贪污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导致案件无法起诉。5、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的执法监督效果不理想。政法委执法监督方式一贯来主要是被动式地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启动监督少;协调案件多,指导督办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根据领导批示监督多,根据既定规则主动启动监督少等现象。经常疲于应付处理涉法上访个案,普遍担当“消防员”的角色。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1、执法主体方面。(1)部分干警执法素质不高,执法队伍中有一定数量的执法干警不学法、不懂法、凭感觉执法办案,头脑中缺乏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信访案件,一部分案件在办理初始,就由于违反程序不及时收集证据,导致案件事实不清,甚至办成难案死案,造成群众不断上访。例如派出所民警张某办理的故意伤害一案,由于办案民警工作不认真,未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导致9月1日该案终审判决后,的胞姐多次进京赴省上访。9月经省委政法委对该案评查后认定,派出所民警张某等办案人员存在现场勘查不认真,未制作勘查笔录和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未对现场血迹进行提取等问题。(2)是执法为民态度不端正。主要是对工作不负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采取等、拖、哄的做法不及时处理。2、涉法涉诉上访人方面。(1)上访人对法律和道德的认识存在偏差。一些上访人对法律道德区别认识模糊,认为有些事情合情不合法,合法不合情,把一些道德范畴的问题弄成法律范畴的问题。(2)上访人员的心理因素。部分上访人心里偏执,以自我为中心,难以交流。上访人称其儿子因受到环境污染而导致脑瘫,而又找不到相关切实的证据证明,而政法系统本着帮扶就弱的原则对进行救助了4万元,并写出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后又反悔再次提出赔偿要求,多次进行缠访、闹访,政法系统为此举行了多次调解,多次做工作,王仍不满意。(3)个别信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愿通过正当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无理缠访闹访。如:4月28日,在其经营的游乐场与发生纠纷,被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因有病无法羁押,检察院不接卷,案件无法进行,便开始上访。3月17日,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停访息诉。5月28日,之子与发生纠纷,将打伤(经鉴定为轻伤)。的伤情经两次鉴定均为轻伤,派出所遂将刑事拘留。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环节后,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又多次到市局、区委区政府和派出所无理缠访闹访,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并旧事重提追究的刑事责任

二、整改措施

(一)执法工作整改措施以上存在的执法问题和问题形成的原因,说明了我区执法质量不高不是偶然的,反映了我区执法队伍素质、执法理念和执法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必要性。要彻底改变我局执法质量落后的面貌,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政法委政治部拟定于今年9至10月份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轮训,轮训覆盖面达到100%。此外,还将定期举办小规模的执法知识培训班或执法座谈会,邀请法律专家来举办讲座,集中培训执法水平落后的政法干警等等具体措施。2、健全和完善个案质量评判机制,完善每月案件质量评比、通报、分析制度,每月定期对办案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执法评判。确定执法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执法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执法监督责任。3、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电子化执法档案,及时将政法部门案件办理、审核、审批的情况、执法存在问题的情况、导致投诉、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况在网上予以公示,直接反映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4、完善外部监督。区政法纪工委拟定于今年10月前制定完善政法系统的外部监督工作,包括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领导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等方面,制定规范执法行为的硬性规定,针对政法干警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违背办案基本要求等执法不规范行为,订立明确的惩罚措施,为民警执法划定禁区。5、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成为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表率。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拟定于今年10月前完成。同时,对执法过错情况开展清理整顿,责任倒查,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整改措施1、通过广泛宣传、普法教育,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信访。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及各方面的宣传阵地,大力《信访条例》等依法信访的知识。2、更新信访理念,牢固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建立信访工作应“增强忧患意识,确立社会危机感”的意识,引导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核心问题。3、加大队伍建设,严防因队伍问题引起上访。将案件责任与信访责任对接,谁承办的案件引起的问题谁负责,让每位干警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力争把正在办理的案件办成“铁案”,并且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4、集中精力,强力攻坚,严格按照“两查一访一满意”的工作目标,精细排查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狠抓源头治理,严控信访案件增量。5、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第二篇:政法委执法检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以来,我委及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制度,积极开展政法干警业务和思想素质教育活动,我区政法干警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问题明显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量有了明显下降,但由于历史遗留等多种因素,执法工作仍不尽完善,尚有许多应当改进之处,现将我区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对我区实际的情形分析来看,目前我区在整体执法活动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政法干警执法办案不规范,存在保而不侦的问题。如:8月22日,原分局派出所民警张某、吕某办理的陈某涉嫌诈骗一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陈某被取保候审后未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2、个别政法干警对工作要求不高,疲于应付,办案质量较差。如:执法执纪民警在对派出所民警牛某、李某6月6日办理的宋涉嫌盗窃一案评查时,发现该案存在告知笔录未填写告知人、记录人姓名,复印材料未注明出处,笔录末页未签署办案民警姓名等问题。

3、个别政法部门监督力量薄弱,工作疲于应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例如:2014年11月15日警务机制改革后,各派出所不再单设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而是由市局派驻各派出所2名负责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工作的执法执纪监督民警,由于人员少,多头管理,导致执法执纪工作疲于应付,难免出现监督“盲区”。

4、部分政法部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及时等不作为情况仍然存在。例如:法院在办理马怀军故意伤害一案,应当逮捕而未逮捕;在办理的王智勇贪污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导致案件无法起诉。

5、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的执法监督效果不理想。政法委执法监督方式一贯来主要是被动式地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启动监督少;协调案件多,指导督办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根据领导批示监督多,根据既定规则主动启动监督少等现象。经常疲于应付处理涉法上访个案,普遍担当“消防员”的角色。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执法主体方面。

(1)部分干警执法素质不高,执法队伍中有一定数量的执法干警不学法、不懂法、凭感觉执法办案,头脑中缺乏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信访案件,一部分案件在办理初始,就由于违反程序不及时收集证据,导致案件事实不清,甚至办成难案死案,造成群众不断上访。例如派出所民警张某办理的故意伤害一案,由于办案民警工作不认真,未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导致9月1日该案终审判决后,的胞姐多次进京赴省上访。9月经省委政法委对该案评查后认定,派出所民警张某等办案人员存在现场勘查不认真,未制作勘查笔录和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未对现场血迹进行提取等问题。

(2)是执法为民态度不端正。主要是对工作不负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采取等、拖、哄的做法不及时处理。

2、涉法涉诉上访人方面。

(1)上访人对法律和道德的认识存在偏差。一些上访人对法律道德区别认识模糊,认为有些事情合情不合法,合法不合情,把一些道德范畴的问题弄成法律范畴的问题。

(2)上访人员的心理因素。部分上访人心里偏执,以自我为中心,难以交流。上访人称其儿子因受到环境污染而导致脑瘫,而又找不到相关切实的证据证明,而政法系统本着帮扶就弱的原则对进行救助了4万元,并写出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后又反悔再次提出赔偿要求,多次进行缠访、闹访,政法系统为此举行了多次调解,多次做工作,王仍不满意。

(3)个别信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愿通过正当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无理缠访闹访。如:4月28日,在其经营的游乐场与发生纠纷,被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因有病无法羁押,检察院不接卷,案件无法进行,便开始上访。3月17日,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停访息诉。5月28 日,之子与发生纠纷,将打伤(经鉴定为轻伤)。的伤情经两次鉴定均为轻伤,派出所遂将刑事拘留。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环节后,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又多次到市局、区委区政府和派出所无理缠访闹访,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并旧事重提追究的刑事责任

二、整改措施

(一)执法工作整改措施

以上存在的执法问题和问题形成的原因,说明了我区执法质量不高不是偶然的,反映了我区执法队伍素质、执法理念和执法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必要性。要彻底改变我局执法质量落后的面貌,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政法委政治部拟定于今年9至10月份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轮训,轮训覆盖面达到100%。此外,还将定期

第三篇:基层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基层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紧紧围绕“两查一访一满意” 的工作要求,坚持“息诉罢访、群众满意、案结事了”的工作标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有效规范上访秩序,抓源头、重稳控,采取多种措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工作中我们(敬请期待好范文网推出更好文章:WWw.HAOWord.com)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奠定了信访工作坚实的基础一是定期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解决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科学运作,对于个别骨头案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分析症结,寻找突破口,提出解决的思路和方法。每逢敏感时期,区委、区政府领导更是经常过问案件办理及稳控情况,如国庆期间,1个月内9次召开常委会研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区委书记亲自逐案听取汇报,为使案件尽快息诉罢访,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并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全方位的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政法委书记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公检法司主要领导是本系统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

任人。实行“三定一包”责任制,定包案领导、定责任人、定结案时间、包息诉稳控。区委常委和区四大班子领导分包单位,负责督导分包单位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强力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消化处理和稳控工作向前发展。

三是实行一把手接访制度。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在接访工作中专设“书记接待日”、“局长接待日”、“检察长接待日”、“院长接待日”,要求一把手亲自接待,亲自答复,亲自过问、处理。人民群众对执法不满意的,有涉法涉诉案件没有解决的等,都能够与领导面对面交流,当面向领导申诉,大大提高了案件的办结质量和效率。如信访人杨秀梅因李奇庄煤矿占地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以李奇庄煤矿涉嫌黑社会为由上访,**分局局长接待后,立即责令有关单位迅速办理,在1月多时间内就化解了这起信访案件,补偿其105000元,信访人杨秀梅签订了停访保证书,表示不再上访。

二、多措并举,认真做好消化处理工作

一是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工作。区委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内容做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和责任查究等。通过召开公检法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政法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使全区政法干部能够正确认识到开展集中清理信

访积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我区此项工作的摸底排查、清理统计工作已经结束,共统计积案31起。

二是分类排队,重点突破。将现有信访案件按照信访次数,信访级别以及是否非访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对于“骨头案”则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重拳出击、强力攻关。对于一般性案件则限期办结,做好稳控。明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为:排查、筛选、消化处理,形成不断排查、不断筛选、不断消化处理的滚动发展模式。消化处理的过程既是稳控的过程也是啃骨头案的过程,分期分批处理骨头案,有力地推动了积案、老案的消化处理工作。实行滚动发展模式以来,全区61起信访案件在1个月内就成功化解了30起,积案、老案化解率达49%。

三是做到三个结合。1、限期督办和跟踪督办相结合:不断加大i作力度,以督开路,针对不同案件对症下药,一般性信访案件限期结案,重点信访案件跟踪督—办,连轴运转,在最短时间内结案。2、司法调解、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法院设立社会法庭,在司法调解前增加民事调解;
司法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民间选任人民调解员;
政府各局委均设立行政调解室,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建立全体参与、全员动员的“大调解”格局。3、自查自访和省市回访相结合:对于已经“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在省市回访前,区委政法委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自查自访,确保每一

个案件当事人真正息诉罢访,经得起检验,把案件办成铁案。如我区在自查自访工作中,认真回访,发现了7起案件达不到息诉罢访要求,立即责令承办人重新办理,有力地提高了信访案件的结案质量。

三、打防结合,建立切实有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一是认真做好依法处理工作。2014年10月至2014年3月,我区涉法涉诉信访人非访的共2人,我们依法劳教1人,训诫1人。信访人王凤恋的儿子出生时脑瘫,以平煤一矿噪音污染致脑瘫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法院在审理后判决驳回了诉讼请求。王凤恋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就开始不断越级上访,并于2014年3月8日在天安门非访。我们高度重视此案,三次到王凤恋家中对其做思想工作,同时也积极与一矿联系,争取给王凤恋一定救济,经过耐心细致深入的工作,为王凤恋争取到40000元救济款,将该款发送到王凤恋手中,王凤恋表示满意,并保证不再上访。但2014年12月王凤恋又到北京使馆区非访,我区依法对王凤恋劳教一年。依法处置工作的有力开展,有效遏制了**区缠访、闹访、非访势头,教育和警示了其他信访人员,规范了信访秩序。

二是积极做好案件评查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由区检察院牵头进行案件评查工作,每年评查不少于100起案件。目前,我区已抽调13人组成案件评查组,对26起案件进行

了评查,评查组通过听取案情,调阅案卷,询问办案人员,走访当事人和案外人等方式,依法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正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办案作风是否端正、办案效果是否良好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凡属干警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信访案件的产生。如信访人毛红超因伤害案件而不断上访,在评查中对案件办理质量、办理时限等方面提出了质疑,并对有关人证、物证以及其它方面证据

提出了10余条建议,同时对案件承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三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法制人文关怀。设立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专户,区财政先后拨出122.8万元专款用于涉法涉诉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难告状、告状难”问题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力促进了信访案件的消化处理,截至目前已发放救助资金116.4万元。如信访人刘遂昌反映法院执行不力一事,考虑到刘遂昌因该案损失较大,生活困难,我区一笔救助其100000元。目前,还有需救助人员正在办理中。

第四篇: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为保障改革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

,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领导办信访的责任

一是提高信访工作的大局意识。省法院党组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年初,下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省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涉诉信访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安排。中办发xx3号、22号文件下发后,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措施,并及时召开了全省法院第二次立案审判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认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长期任务全力抓好。教育广大法官在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埋怨、畏难、松懈、厌战情绪,努力克服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的倾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真正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要的工作来抓。

二是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领导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领导,促进全院办信访大格局的形成,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审判业务部门和有关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立案一庭庭长兼办公室主任。还明确要求每个部门确定一名副职分管信访工作,确定一名信访联络员负责信访联络工作。

三是深化领导接访和院长批阅人民来信制度。4月,省法院全面完善了院长亲自批阅人民来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批阅信件的办理落实。郑少三院长对一些重大信访件亲自阅批,亲自督办,过问办理结果。全年共办理733件院长批阅信件。7月,还启动了院、庭领导每周二定期轮流接访制度,并专门制定了《关于院、庭领导和信访窗口接待来访当事人制度实施办法》,就参与接访的领导、接访方式和时间安排、工作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除开展专项活动接待来访人外,院、庭领导全年日常共接待14个案件22人次的当事人。

二、以信访文明窗口建设为依托,提升涉诉信访工作的服务水平

7月,投资300余万元建筑面积1700多平方米的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正式投入运行,标志着省法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新的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为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作用,我们从制度建设、功能设置、设施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了“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建设,提升信访工作的服务水平。

一是科学设定窗口功能。将窗口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即信访功能区、立案功能区、诉讼服务功能区。设置了民事再审申请,刑事、行政、执行申诉,立案,诉讼服务等窗口,还借助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力量设立了专家咨询及法律援助窗口。实现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大功能。

二是突出便民设施建设。为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我们细化了便民设施。在大厅内放置了休息桌椅、笔墨纸张、饮水器具、医药用品、雨伞花镜等便民设施,增添了电子屏幕、触摸式查询机、传呼系统、书报栏、液晶电视、音响等服务设备,设置了“和谐”等三个深层接谈室,通过温馨舒适的室内布置,轻松和缓的背景,平静心理,舒缓情绪,化解对立,促进矛盾的解决。

三是引导群众理性上访。设置了专业的诉讼引导员,根据来访人的目的安排到相应的窗口办理申诉手续、递交材料、约见法官、法律咨询等;
通过在大厅内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式查询机、宣传展板、免费提供的诉讼指南等向涉诉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通过告知上访风险、分析上访成本,宣讲法律知识,促使涉诉群众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对上访的负面作用有足够的认识。

四是加强岗位规范建设。为使信访岗位之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我们按照每个岗位有流程,有规范,有办法,管理有思路,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针对信访接待工作,制定《立案信访接待中心管理办法》、《立案一庭来访接待办法》,针对立案工作制订《立案工作办法》,针对交督办工作制定了《交督办工作办法》,针对案件办理工作制定《审判工作管理规定》,针对院长信件处理制订《院长信件办理流程规定》。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

三、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信访接处机制。我院对信访接处工作提出了“有访必接,有信必办,接处有效”的

第五篇:我市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xx市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的会议精神,全面引深“涉法涉诉积案大会战”和“案件评查”活动,按照“案结事了、事要解决”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加快办理进度。截止目前,上级市政法委所交办的12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已妥善处臵和化解了8起,剩余4起案件也正在加紧处理过程中,案件息诉率达67%,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根据上级市政法委关于加快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会议精神,我市及时召开了政法各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成立了“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领导组,我任组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x及公、检、法、司四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执法检查科。对涉法涉诉化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案件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涉法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切实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2、分解任务,包案到人。为确保每一起涉法信访案件都能有效解决,我市对历年的信访积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对未化解的信访积案重新进行了任务分解,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明确要求涉案单位一把手为包案领导,要求办案单位在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定人员、定案件、 1

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同时要求办案单位或包案负责人在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一是要和涉案的乡镇党委结合,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二是要和上级本系统领导部门结合,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三是要和案件当事人结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3、多方协调,解决诉求。为确保每一起信访积案都能有效化解,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变上访为下访。包案领导带领案件承办人亲自到信访人家中,零距离接触信访人,倾听信访人诉求,耐心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寻找案件解决途径;
二是召开协调会。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组织涉案的乡镇领导以及案件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8次,听取各方意见,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协调解决办案部门在化解工作中的难题;
三是加强财力保障。结合实际,我们以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为出发点,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多方筹资40余万元,圆满解决了多起久拖未决的涉法信访积案。

4、加强督查,确保落实。我市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下发通知,要求各包案领导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并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5月份以来,市委政委法常务副书记xxx同志每天都要带人下乡督查案件化解情况,督促办案单位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越级上访苗头。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信访维稳工作艰巨而严重。我市要一如既往的站在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在上级党委和xx市委的正确

领导下,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政法系统正在进行的“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进一步引深我市化解信访积案“百日大会战”活动,切实把涉法信访工作抓实抓好,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及对当前乃至今后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务必以更加细致的工作措施、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打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战,千方百计推动信访案件案结事了。

二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事要解决”。要以“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为契机,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案结事了”为标准,对我市目前仍未解决的4起案件做为当前的重点案件,多方协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力争按期有效化解。

四要坚持政法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门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要加强横向联系,对本部门排查的有上访缠诉倾向的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共同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坚决防止越级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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