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与克制,—“儿童文学”古今之辨

时间:2021-06-17 15:43:21 浏览量:

胡舒依

中国儿童文学如何发生、何时发生这一论题,百年来一直存在争论。

周作人早在一九一三年发表的《童话研究》中说:“中国童话自昔有之,越中人家皆以是娱小儿,乡村之间尤多存者,第未尝有人采录,任之散佚。”紧接着一九一四年发表的《古童话释义》中进一步论证,得出结论:“中国虽古无童话之名,然实固有成文之童话,见晋唐小说,特多归诸志怪,莫为辨别耳。”此可谓中国儿童文学“自古有之”这一观点的滥觞。进入新时期以来,认为古代存在儿童文学的一派几乎都以此为依据。王泉根认为,在我国古代文学的丰富宝库中,早已存在数量众多的儿童文学遗产和传统,他在《中国古代儿童文学探赜》一文中也引用上述周作人的观点,进而认定:“中国虽古无‘儿童文学一词,但为儿童服务的文学则是‘古已有之,而且源远流长。”随后,王泉根在其各类文章和著作中,均坚持这一观点。但反对的声音也很强烈,朱自强在二000年初他的博士论文《中国儿童文学与现代化进程》中强调儿童文学是西方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产物,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由西方影响而来,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部分。后来他又在《“儿童文学”的知识考古—论中国儿童文学不是“古已有之”》一文中明确反对中国古代存在“儿童文学”这一说法。朱自强认为:“儿童与儿童文学都是历史的概念……没有‘儿童的发现作为前提,为儿童的儿童文学是不可能产生的。因此,儿童文学只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它与一般文学不同,它只有现代而没有古代。”

应注意的是,无论支持与否,双方的观点都是建立在“现代性”儿童文学的理论支撑上。有一个事实无法否认,中国古代文学中确实不存在“儿童文学”的概念,也就没有相应的标准。要对中国儿童文学的发展做历史向度的考察,不妨借助现代儿童文学的概念,但古今有别,应以审慎的态度进行考察,尽量避免以今度古。

在中国古代,最易于儿童接受的文学形式莫过于童谣,古代大量的童谣与政治生活纠缠不清,但也有相当数量的传统童谣与儿童生活息息相关, 自明代以后, 这类童谣尤多。如明代杨慎所编《古今风谣》、杜文澜所编《古谣谚》中的部分童谣,清代郑旭旦所编《天籁集》、悟痴生所编《广天籁集》、范寅所编《越谚》中“孩语孺歌之谚”。意大利驻中国使馆官员韦大利(Guido Vitale)一八九六年编辑出版的《北京儿歌》,美国人何德兰(T. Hudson)于一九00年编辑出版的《孺子图歌》,均搜集自民间。这些童谣朗朗上口,符合孩童喜叠音、善模仿的特性,内容取自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在祖母、母亲的温柔呢喃中,在同伴的口口相传中,孩子们初识天地日月,感知人事万物。这部分童谣本身没有经过生拉硬扯的牵强附会,没有五行占验的荒谬之说,也没有强加道德的诠释。充满节奏和韵律的声调,简单质朴的语言组合,适合儿童记忆和唱诵,符合儿童成长阶段的心理和接受能力。

蒙书是专为儿童编写的读物,做启蒙发智之用,但细细区分可发现又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识字百科,如《急就篇》《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声律启蒙》等,这类读物多为简短的韵文,易于诵记,一方面教授孩子常用字词,一方面传授些浅显的诗文作对、天文地理、博物人伦的知识。从目的和效果来看,更接近今天的教材。另一类则有一定的文学色彩,虽然内容简单,但都有明晰的人物、故事情节,用浅显的语言讲述故事,用符合儿童性情的方式教之以事,以事悟理,或以文引趣,以趣入情。如元代卢韶的《童稚日记故事》,搜集有曹冲称象、灌水浮球、司马光砸缸等描寫儿童聪明智慧的小故事,朱熹《小学》引杨亿语:“童稚之学,不止记诵。……日记故事,不拘今古,必先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事,如黄香扇枕、陆绩怀橘。只如俗说,便晓此道理。”再如明代萧良有的《龙文鞭影》,虽看似为典故大全,但由此引申出的历史故事确可作为儿童文学启蒙的途径。这类故事教导儿童遵守日常基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引导儿童追求真善美,具有一定的文学色彩,应归入古代儿童文学的范畴。

以上所举之例,说明古代文学中有以孩子为主体创作的适宜他们接受的文学形式和作品。因此中国古代存在“儿童文学”的事实,只不过限于当时具体的历史社会背景,与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文学相比存在差距和区别。在考察古代社会的具体问题时,应充分尊重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过分以今衡古。

曾有学者在文章中说,《诗经·卫风·芄兰》是中国最早的儿童诗歌,此说应是想为现代儿童诗歌寻古时之源,但这个例子存在可探讨的空间,因为古时描写儿童的诗歌和现代意义上的儿童诗歌不是同一概念。

首先,现代意义的儿童诗不等于描写对象为儿童的诗,现代儿童诗的概念是为儿童创作的符合儿童心理、适合儿童接受的诗。在古代诗人的创作中,除了经天纬地、治国安邦的抱负外,田园家居、天伦之乐的脉脉温情也不在少数,大诗人笔下的小儿女给这些终日想着修齐治平、致君尧舜的文人内心补上了一层柔光。如左思有《娇女诗》,陶渊明有《责子》,李白有《寄东鲁二稚子》,杜甫有《北征》《遣兴》,李商隐有《骄儿诗》,白居易有《吾雏》《罗子》《阿崔》,施肩吾有《幼女词》,等等。除了自家孩子,别人家的孩子也能入诗,胡令能有《小儿垂钓》,崔道融有《牧竖》,杨万里有《宿新市徐公店》,袁枚有《所见》,这些诗都和《芄兰》相似,以儿童入诗,情感真挚、刻画逼真、手法多样 ,但这不是儿童诗。因为这些诗歌都是以成人的视角来审视孩子,用成人的笔触和表达方式来描写孩子,表达的是成人内心的情感活动,唤起与诗人所处环境、所具身份接近的人的共鸣。若非要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古代人对孩子的关注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淡漠。至于在当下,这类作品描写对象是儿童,更易从心理上拉近当代儿童与时代遥远的古典文学的距离,而被成人用来对儿童进行古典诗歌启蒙则应另当别论,将此类诗歌作为古代存在多样化的儿童文学的证据是不成立的。

第二, 从先秦开始,对《诗经》的阐释都紧紧以儒家传统诗教为核心,强调的是诗的社会政治作用,正所谓“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诗经》形成的时代去今已远,在儒家诗教理论的倡导下,在汉代经学的影响下,各种解经之作愈加遮蔽了《诗经》中诗的原始面目,各首诗篇的创作目的和主旨众说纷纭,难成定论。以《芄兰》为例,对于此诗主旨的阐释历代多有不同,《毛诗序》说:“《芄兰》,刺惠公也,骄而无礼,大夫刺之。”宋代朱熹《诗集传》则坦言:“此诗不知所谓,不敢强解。”元代刘玉汝《诗缵绪》说:“愚意卫人之赋此,毋亦叹卫国小学之教不讲欤?”明代丰坊《诗说》说:“刺霍叔也,以童僭成人之服,比其不度德量力,而助武庚作乱。”清人方玉润《诗经原始》说:“《芄兰》,讽童子以守分也。”今人高亨等则以为是刺童子早婚,程俊英《诗经注析》则认为:“这是一首讽刺贵族少年的诗。”而朱东润《诗三百篇探故》则认为是恋歌,“以次章‘能不我甲(狎)之句推之,疑为女子戏所欢之词”。王泉根认为《芄兰》:“以幽默、戏谑的笔触,生动刻绘了儿童天真烂漫、稚气可掬的生活情趣和心理,表现出大人对孩子的一种似嗔实喜、明责暗怜的天伦乐趣。”此诗描写对象为儿童是明确的,但究竟是不是为了孩子创作的,是不是表达天伦之乐,均无文献可征。古代文学作品的解读还应遵循古代文学研究的规范,不同的解读可备一说,下论断还是应该有更多的文献证据。

周作人说:“中国虽古无童话之名,然实有成文之童话。”但是他语境中的“童话”和认为“古代的儿童文学俯拾即是”这一派人语境中的“童话”相同吗?周作人在日本留学期间接触到儿童学和人类学理论,阅读到国外的童话作品受到启发,回国后以此为准绳来审视他儿时接触的故事《蛇郎》《老虎外婆》《老虎怕漏》等,发现这些民间传说的故事模式和西方童话竟如此相似,进而检索中國古代文学中述奇志异类的作品,发现古代典籍中有作品很像西方的童话。例如《搜神记》中的“李寄斩蛇”、《搜神后记》中的“白水素女”、《酉阳杂俎》中的“吴洞”等。“吴洞”简直就是中国古代版“灰姑娘”的故事。周作人在《童话研究》中说:“生民之初,未有文史,而人知渐启,监于自然之神话,人事之繁变,辄复综所征受,作为神话世说,寄其印感。迨教化迭嬗,信守亦移,传说转昧,流为童话。”“童话者,幼稚时代之文学。”可以看出,周作人认为童话由神话传说演变而来,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童年期出现的文学,它反映的是文明发生之初先民认识世界的方式,在这里童话和神话是同一种类型。他以此来辨析古代的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将它们定义为“童话”。可见,周作人语境中的“童话”和现如今人们对童话的理解并不一样。至于周作人为什么大力提倡儿童阅读童话,他在《童话略论》中说:“童话者,原人之文学,亦即儿童之文学,以个体发生与系统发生同序,故二者感情趣味约略相同。今以童话语儿童,既足以餍其喜闻故事之要求,且得顺应自然,助长发达,使各期之儿童得保其自然之本相,按程而进,正蒙养之最要义也。”这是周作人一生信服的“复演说”的体现,即儿童的心理及文学爱好应是“原人”的复演。“原人之文学”的童话符合儿童心智发育的特征,是顺应儿童成长进程的。最后他说:“治教育童话,一当征诸民俗学,否则不成为童话,二当征诸儿童学,否则不合于教育。”可见周作人的论述中的童话没有进入儿童文学的范畴,依旧是古代文学作品中的一类。而且他还强调了童话对于儿童是否能产生积极意义要“征诸儿童学”,即应以儿童学理论来挑选、改良古代童话,经过加工改造后的“古童话”才是儿童文学作品。

中国古代有儿童文学吗?如果说中国古代完全不存在儿童文学是不客观的,只能说,中国古代确实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文学,属于儿童文学范围内的作品体裁和题材也没有那么繁多,虽不完全契合现代的儿童文学理论和体系,但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

中国古代的儿童文学应该包括的部分前文已述及,那些被阴阳五行学说做了荒诞歪曲,视之为鬼神凭托,成为各种政治力量蛊惑人心、制造舆论的神学工具的童谣,那些用圣贤道理、封建伦常灌输教化儿童以实现成人种种目的的儿歌,还有“四书五经”一类或所讲的全是“修齐治平”的圣贤大道理,以及以“莫测高深的道学家的哲学和人生观来统辖茫无所知的儿童”的东西,都不能纳入古代儿童文学的范畴。而那些现在看来适合儿童阅读,符合儿童接受心理的作品如“吴洞”“李寄斩蛇”,《镜花缘》中“巨人国”、《西游记》等部分篇章,还有少年诗人创作的诗文等,是一种文化资源,经过加工择取后可以提供给今天的少年儿童阅读,但这些作品不能直接称为“古代儿童文学”。

总而言之,我们应正视中国古代文学中有部分为儿童的文学存在这一事实,但同时也应保持克制理性的态度,客观对待古代文学作品中的儿童文学资源。那些古代文学遗产应在现代儿童学、现代儿童文学理论标尺的测量下,经过编辑出版加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呈献给孩子。

(本文选自:读书 2020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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