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务先进材料

时间:2021-07-21 00:01:44 浏览量:

**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大县,总人口1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6万人。在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且经济相对贫困的农业大县,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近几年,**司法局结合实际,找准法律援助工作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结合点,积极探索创新,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为了更好的拓展法律援助网络,2007年7月,在全县37个乡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工作建设成为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基层和谐社会的平台。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的做法是:  

一、强化服务意识,重视思想建设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树立起维护公平正义的思想。为了加强思想建设,盘  

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思想上保持一致,在  

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法律援助条例》。为能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事业,**司法局每年都要组织人员下到乡镇进行宣传,以便让更多的人能对法律援助有深入的了解,让他们求助有门,维权有路。同时,**法律援助中心还专门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负责解答群众涉法、涉诉方面的咨询。 2005年3月7日 ,**司法局利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之际,由政府副县长**同志发起倡议,在会议中心举行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大型募捐活动,参加会议的350余名政法干部积极响应、踊跃捐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为**的法律援助宣传和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争取政府支持,重视硬件建设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其对象是弱势群体,其目的是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而不同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有偿服务,但要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必要的经费保障是必不可少的。为能保证基本的办案经费,**司法局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了每年  

的财政预算,从2004年至今,县政府每年拨给6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正是因为县政府对这一工作的大力支持,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上了新的台阶。如今,**法律援助中心现有行政编制人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由原来的无独立办公室到现在独立的两间办公室(办公室和接待室各一间),开通了“12348”专线电话,配备了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及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为我县法律援助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伊始,就清醒的认识到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能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法律援助中心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例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程序规则》、《接待咨询登记制度》、《接待来访规则》、《投诉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等。对整个工作的程序作出规定,使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制度的保障。在针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原则。这既保证了办案质量,也杜绝了乱向受援人收取费用的情况,因对办案质量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消除了受援人认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是否存在援助工作人员敷衍了事的疑虑。同时也提高了援助 工作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在群众中信誉度良好,满意程度提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至今没有任何投诉现象发生。  

随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逐渐走上正规,办案数量也不断上升,2004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1件,其中民事案件5件,2005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8件,其中民事案件6件,2006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5件,其中民事案件16件,2007年乞今为止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  

**法律援助中心十分重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工伤事故问题,是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 2005年4月19日 ,一个手拄双拐的年轻人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中心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这个名叫**的年轻人是从**来打工的,于 2005年3月2日 在砖厂下料岗位工作时被滚机夹断右腿。事发后,砖厂将**送到医院截肢后见伤势严重,就不再支付任何医疗费用,而**家庭情况极为困难,根本无力支付以后的医疗费用,在伤势刚刚稳定后就被迫出院,无奈之下,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了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办理此案,先是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协助**进行了伤残等级评定。在此期间,承办人员两次到砖厂协调此案,但砖厂老板都不见面,曾多次打电话威胁承办人员,但这并没有吓住我们的承办人。砖厂老板在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后向县法院起诉不服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对县法院的判决不服又向市法院起诉,直到  

工伤认定的终审判决下达后,仍不服劳动部门的仲裁决定,又向县法院起诉,这一系列的程序一拖就是一年, 2006年4月25日 ,**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经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出示大量的证据和耐心劝说之下,砖厂的老板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壹拾贰万玖仟陆佰元(129600.00元),这起历时一年多的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终于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一案件办结后,**电视台专门为此案制作了一部题为“漫漫维权路”的法制宣传专题片进行了大量的报道,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的法律援助工作在过去几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站在新的起点,**司法局将以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不断在工作中进行总结,进一步拓展**的法律援助事业,力争将国家的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发扬光大,把**的法律援助工作向更广大的层面发展,使法律援助事业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头上一片公正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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