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总结

时间:2020-06-28 17:40:36 浏览量:

 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总结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党统发(2006)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速科区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进程,增强科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维护稳定的责任意识,结合科区宗教工作实际,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一、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宗教工作,真正把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宗教工作座谈会,这表明全国上下对当前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充分认识到,为了我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我国的社会稳定,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宗教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国情、市情、区情教育。

  1、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宗教工作真正把宗教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对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最低限度。对上级工作及早安排、行动迅速。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区、镇、村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使基层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责任状中所规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认真执行《宗教工作责任制》。

     2、以科党统发(2006)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继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在辖区内全面贯彻落实。特别是有宗教活动场所的基层单位,主要采取板报、墙报、聚会和办培训班等形式在信教群众中宣传,并通过“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反面教材对人类、社会、家庭的危害进行教育。

  3、对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推不拖积极协调解决。

  一年了,我们认真地抓好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工作加大了管理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清真寺、基督教现存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由于**区拆迁引发的矛盾,并积极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和开发商,为清真寺翻建协调解决了110万元资金,并帮助他们制定了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开工建设。这件事情受到了清真寺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也为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10月24日,我们召开了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创建和谐社会宗教界人士座谈会。他们一致认为:回去以后在全区宗教界限期落实中央六中全会精神的高潮,充分发挥宗教界特有的优势,为促进科区的和谐、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为了及时有效地了解、掌握宗教动态,切实防范宗教各类突发性事件,制定了《**区宗教动态信息快速反馈制度》下发到各基层单位。要求村以上单位都必须配备宗教动态信息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到上报信息及时、下查动态准确、配合打击有力。目前,科区共有宗教动态信息员404名,分布在全区各个领域。区委统战部还建立了宗教界人士数据库,对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分别进行详细登记。为了建设一支懂政策、会管理、依法行政的宗教干部队伍,我们分两批对镇苏木、街道主管领导、统战委员、村嘎查、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共计

 360人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参加的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对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对《宗教事务条例》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这次培训班准备充分,内容丰富,规模之大,效果显著是科区宗教工作培训史上前所未有的。

  二、以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文明教职人员”活动为主线,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爱教、爱家乡”教育。

  1、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爱教、爱家乡”教育,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措施,也是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区委统战部、区宗教事务局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在全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维护祖国统一教育、民族团结和形式任务教育、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教育、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教育、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三自”方针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爱国、爱教、爱家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以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线,“爱国、爱教、爱家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以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线,在信教群众中把爱国、爱教、爱家乡的思想融入到具体教会活动中,融入到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中,融入到行善好施、团结友爱,为社会多做好事的具体行动中去。通过此项活动,推动了我区宗教工作的健康运行。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我区宗教界人士共向灾区、贫困地区、敬老院、资助贫困学生,累计捐款捐物合计人民币35万元。

  2、采取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或以会代训的方法,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今年,区委统战部汇同宗教局举办了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培训班,这次培训班共有68名宗教人士参加。培训班就爱国主义教育为内容,结合《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学习了党的有关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并

 对科区宗教形式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引导,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开展双文明活动基础上,认真评选出文明教职人员和文明信教群众。培训班上还强调了加强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宗教渗透,抵制邪教、杜绝未成年人信教问题,使他们的宗教政策、法律意识、宗教学识和道德修养等综合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懂得了只有爱国才能爱教。

  三、坚持制度管理,确保信教群众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开展正常宗教活动。

  1、我区共有4个宗教类别,14所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实行制度化管理。按照场所、活动、人员三要素,规范管理的原则,使我区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运作的轨道,确保了宗教活动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目前,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都能够坚持“三自”办教方针,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和自养建设。健全和完善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强化了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使之管到了实处。如:管委会职责、教务活动制度、防火制度、保卫人员安全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等,尤其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日清月结,收支清楚,按月公开。做到对信教群众底子清,情况明,宗教活动正常,场所管理有章可行。

  2、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宗教管理,实行宗教教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科区宗教活动场所情况,本着以人为本,创新机制,强化依法管理宗教的原则,实行宗教教职人员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受到了显著成效。一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得到了加强。通过考试,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认同,而且增强了他们的政治责任感。二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管理宗教的力度得到了加强。进一步规范了宗教管理秩序,强化了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三是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责任感。解决了过去一盘散沙式的谁都可以登台讲道、主持宗教活动现象。四是强化了宗教教职人员提高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净化了宗教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总之,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在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中,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收效很好,使广大信徒进一步增强了爱国意识,懂得了只有爱国才能爱教。

 **区委统战部

 二OO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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