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汇报

时间:2020-02-19 04:04:39 浏览量:

广播电视台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广播电视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广播电视主流媒体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扎实做好广播电视各项工作。

一、加强新闻宣传管理,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导向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主张、传播党的声音。在事关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重点把好新闻节目的意识形态导向原则关,从策划、选题、采编、制播等各环节严格审查,确保导向正确。今年以来,新闻宣传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聚焦建设繁荣美丽幸福新城,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先后在新闻节目中开办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利剑斩污》《开展双创双服,助力城市前行》等栏目。

二、严格落实三级审查,重播重审制度。整治和净化影视剧及文娱节目,是筑牢电视主流媒体意识形态主阵地的重要内涵

一是严格执行播出前三级审查制度。所有自办节目和引进节目实行责任编辑、主任、主管台领导三级审核。新闻节目实行初审、复审和终审,记者采写回来的文字稿件经责任编辑初审,值班主任二审后,由台领导、值班主任、责任编辑、后期制作、播音共同三审;
对重要时政新闻等重要节目,涉及重大政策以及敏感内容的节目,请相关主管部门审定。

二是严格执行重播重审制度。所有重播节目,必须经过重新完整审查,才可播出。对需要修改的节目,须经值班领导批准。修改完成后,重新执行三审制度。

三是加强对审查把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审查把关人员要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知宣传政策和宣传口径,严守宣传纪律,确保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事实关、导向关。

四是制定实施细则和问责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播前三级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和问责制度,明确各级审查把关人员的工作流程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对审查人员定期考核,做到奖惩分明。

五是加强监听监看跟踪问效。专门安排和邀请单位职工、外单位人员、听众观众代表对播出节目进行监听监看,且第一时间处置监听监看反馈的意见建议。

三、增加和强化公益广告播出力度和强度,彰显媒体社会责任。

不断加大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力度,播放数量明显增加,内容质量大幅提升,彰显了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引领社会风尚、传播精神文明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

 一是精心组织公益广告制作。今年专门明确科室人员负责公益广告制播工作。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展示文明新风、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中国梦、扶贫、环保治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主题,精心组织谋划,制作了《中国梦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安全教育公益广告》等公益广告作品。

  二是提高公益广告播出频次。严格落实总局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益广告播出力度,形成较大的宣传声势。一方面保障充足的播出时间,每套节目每天公益广告时长不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0%;
另一方面增加公益广告播出频次,每套节目每小时公益广告不少于2条(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条(次)。

   三是开办公益广告展播栏目。在保持现有播出频次不变的情况下,开设公益广告专栏,每天定时集中播出公益广告,实现公益广告播出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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