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养老对老年人保障作用的探讨

时间:2020-06-08 16:40:53 浏览量:

 农村家庭养老对老年人保障作用的探讨

 ——以淳口镇杨柳村为例

 肖建安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我国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备受关注。随着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农村养老的具体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目前的农村养老缺乏规范,养老质量完全取决于子女的意愿,普遍水平较低。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发挥农村家庭养老对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家庭结构;养老保障;居家养老

  我国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是与农业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相适应,在“崇老文化”的背景下发展成熟的。随着工业社会的到来,社会化的大生产和分工取代了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农村的家庭结构和规模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家庭向小型化和核心化发展,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又使传统的“孝道”观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基于“崇老文化”的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岌岌可危。为深入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状况,我依托**市民政局老龄委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以杨柳村老年协会成员为主要调查员,于2008年5月展开了对本村老年人养老现状的调查,涉及全村422个老年人。

  以下是根据获得的数据进行分项统计分析的结果。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调查的对象中,男性占49.1%,女性占50.90%;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以60-79岁的低龄老年人口为主,平均年龄73.6岁。其中夫妻双全的老年人有44.87%,丧偶的老年人占51.3%。调查对象“丧偶”的比例随着年龄的上升而增加,并且女性被调查者中丧偶的比例高达 64.37%,,远高于男性被调查者。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3.82%都有生养子女,另外有3.86%的老年人有收养子女,平均每个老人拥有子女数量接近4个,很多老人都是儿女双全,可以说,这一代的农村老年人有足够的赡养者。

  二、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目前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养老质量不高

 (一)经济支持情况

 48%的调查对象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是子女提供的资金;35.5%则主要来源于自己的劳动收入;来源于个人积蓄的占5.6%,救济与社会养老保险金在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收八中所占的比例仅在10%左右。这项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的农村老年人还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子女提供的资金来维持老年生活的,这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的现实相符。调查显示,平均每个被调查者每年从所有子女处能获得现金789.4元,衣物等价值131.5元,粮食165.4斤。其中,被调查的老人每年从所有子女处能获得的现金最大值为10000元,衣物等最大值为2200元,粮食最多为1600斤,另外,也有些老人没有从子女处获取任何物质上的支持,可见不同老人从子女处获得的经济支持差别较大。另外,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子女每年仅向父母提供少量现金,粮食与衣物的提供情况也类似。考察老人获得粮食现金的平均值,我们发现这些资金仅仅只能满足农村老人最低的温饱需求。可见目前虽然大多数子女都会对父母提供一定的物质支持,但这种支持力度不大,多数只以维持老人的生存为标准。

  (二)居住情况

 在居住方式上,未与子女同住的老人有48.3%,在和子女共同居住的几种情况中,又以“与一个已婚儿子同住”的比例最高,达到30.3%。调查他们和子女分开居住的原因,我们发现“依从当地惯例”和“图清静”是最主要的两个理由。这表示我国传统的“四世同堂”式的居住模式已经基本瓦解,成年子女脱离父母家庭另组小家庭已成为新的习俗惯例,而很多老年人也接受了这一变化。观察不同年龄段农村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我们可以发现农村老年人独居的比例随着年龄增大而递减,60--69岁时独居的老年人有53.89%,70--79

 岁时这个数据为48.67%,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这个比例已经下降到39.05%;与之相对应的是随着年龄增长农村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不断上升,以“与一个已婚儿子同住”的比例为例,在60-69岁的年龄组中这个比例是23.33%,70--79岁组为30.97%,而到80岁以上年龄组中这个比例已经升到40.95%。显然,虽然现在很多农村老年人选择了与子女分别居住的居住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养老的丧失,当这些老人到了需要更多照料的时候还是会选择住到儿女身边以获得相应的照顾。

  (三)饮食情况

 调查显示,超过半数(57.92%)的农村老年人都是独立开伙,“同居共食”的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已不再是主流。中国营养学会建议成人每天应摄入“畜、禽肉50-100克”,但本次调查显示每天都能吃到肉的老年人仅占9.1%,很多农村老人只在节假日或儿女在家时才能吃上一次肉,可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仍然较低。

  (四)医疗状况

 调查数据显示,农村老人大病通常会去医院,而小病时通常就在本村卫生室看病或自己买点药吃,甚至超过八分之一的人对小病既不诊治也不吃药而是硬挺过去。61%的人认为他们看病存在困难,在这部分人里面,又有79.17%的人认为自己看病难最主要的原因是经济困难。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83.2%)农村老人都是自费医疗,显然,阻止农村老人正常就诊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可靠的医疗社会保障,无力负担看病所需的各种费用。另外,56.6%的农村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自费部分是由子女负担的,老年人能够获得医疗服务,取决于子女愿意负担的费用。这证明了家庭特别是子女保障是我国农村老年人目前最普遍的保障形式,同时也证明了这种保障的水平并不高,由子女支付医药费用的老人中有74.1%仍然认为自己在看病上有经济困难,老年人“病有所医”的问题没有解决。

 (五)与子女的关系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农村老年人与他们的子女没有养老协议。这表明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缺少明确的标准,也缺乏强有力的干涉者保证赡养的执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农村老年人已不再具有农业时代的权威地位,有34.4%的人认为自己的地位比自己父母当年的地位要低。

 家里有事是否商量

      从不      很少     有时        经常

 子女找老人商量%    26.46    27.68     27.07      l8.79

 老人找子女商量%   6.92     16.90     27.49      48.47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子女有事时较少找老人商量,而老人有事则经常找儿女商量。另外接近半数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比子女的低的事实可以认为是目前家庭养老水平较低的又一个证明。

 三、结论和建议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目前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农村家庭养老缺乏规范,养老质量完全取决于子女的意愿,普遍水平较低。为了更好的发挥家庭养老对农村老年人的保障作用,需要政府的支持:一方面,倡导敬老养老的风尚,从思想上强化家庭养老观念;另一方面,细化法律或制度规范,对家庭养老的责任与标准明确规定;另外,还可以大力倡导城市居家养老在农村进行试点。“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由**市首创。它是指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安排专职的养老护理员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在家养老”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籍、文化娱乐、等专业化服务,为老年人养老创造便利条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十分契合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和创新:

  (一)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2、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3、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4、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5、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生活照料服务。主要通过专职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结对帮助,向老年人提供保洁、送饭、洗澡等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

  2、医疗护理服务。主要通过村卫生室,建立老年人医疗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咨询,上门巡诊、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锻炼为一体的医疗保健服务。

  3、文化娱乐服务。主要通过组建老年人文化队伍,老年人以自娱自乐方式进行文化活动。

  4、精神慰籍服务。主要通过专职人员、老年人协会、和各类文体活动团队、志愿者等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上门进行情感沟通、谈心援助、心理疏导等。

  (三)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以下方式:

  1、服务方式多样化。将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将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将长期性服务与临时性服务相结合,将大众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

  2、服务主体多元化。除专职服务机构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可以委托给相关社会机构来承担,也可以由邻里直接承担。

  3、分类提供服务。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分类提供照料服务,定时上门看望老人、帮助做家务、打扫卫生等,支村委实行监督管理。对其他类型老年人提供低偿和有偿服务。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以家庭为核心,以服务机构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是形成农村养老保障机制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l】姚远,对中国家庭养老弱化的文化诠释[J],人口研究,1998年第 22卷第5期.

 【2】柴定红,程启军.解读农村家庭变迁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J],理论月刊,2002年第12期.

 【3】姚远.政府在家庭养老中的地位和作用[J],西北人口,1999年第2期·

 【4】然兆余,张莉.欠发达地区农村家庭养老的基本状况和社会动因[J],中国农史,2006年第4期.

 【5】任扬.试论我国社会转型条件下的农村家庭养老社会保障[N],**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7卷第4期·

 1

推荐访问:老年人 养老 探讨

《农村家庭养老对老年人保障作用的探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