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指标
填写说明及工作要求
1、信息采集个人表填写范围说明:
信息采集个人表按照户籍地原则进行采集填写。采集对象范围,拥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6-59周岁(2014年5月1日为采集时点数)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包括本地户籍外出务工人员)。
下列人员不需要填写信息采集个人表:
1、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正在服刑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式职工;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6、规定年龄范围内的已退休人员。
二、湖南省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个人表)填写说明:
1.行政区划代码为省厅下发的行政区划编码,行政村(社区)对应的为12位编码。(各单位行政区划代码将通过QQ群公布,请认真核对各自代码,如有区划管辖变更或新增,请直接联系就业股。)
2.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指劳动者的姓名,以劳动者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内容为准);
性别(填列男/女);
年龄(阿拉伯数字填列);
民族(劳动者的民族,必须以“族”字结尾,不能填写成“汉”);
身份证号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公民身份号码,必须填写18位,如遇X必须是大写X);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以办理的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登记证号填写即以“430”开头的16位数);
学历(本科及以上、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及以下)注:技校/职专/职高都属中专;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团员/群众/民主人士/其他);
户口性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婚姻状况(已婚/未婚);注:离异属未婚;
联系电话(最好为手机号码)。
3、劳动技能信息
是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是指是否参加过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技能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
是否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指参加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资格证书。
4、已享受就业服务(可多选)
5、个人就业信息
其中:已就业信息
就业单位填写当前就业的单位(用人单位的全称)。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务农人员可以不用填写单位名称;
主要从事工种选填: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副渔生产人员/生产运输工人(含建设人员)/其他。
就业时间填写最新最近就业时间(时间格式:YYYYMMDD例20140612)。
就业地点指务工地点,如果是省外就业,需要填写具体就业省份。
就业形式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就业、个体工商、灵活就业、公益型岗位、自主创业、务农和其它就业。
纯农户农民不填写已就业信息。
年收入填写为“万元”为单位。
从业产业类型具体划分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组: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指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指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信息运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贷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它。
暂未就业信息(已填写已就业信息的人员不填),人员身份中纯农户农民指长期从事农业种(养)植人员;高校毕业生(通过全国统一招考的全日制毕业生)指2013年前毕业尚未就业对象;复员人员指从兵役期满,从部队退出现役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待业失业人员指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待业失业人员。
失业时间指最近一次失业时间(时间格式:YYYYMMDD例20140612),失业原因指最近一次失业的原因。失业原因主要包括: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尚未实现就业;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导致失业;个体工商户业主或者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后导致失业;承包土地被征用后导致失业;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后导致失业;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其他原因导致失业。
困难群体指未就业人员属哪类就业帮扶对象(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工种意向指失业人员愿意到哪个工种实现就业,可选填: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副渔生产人员/生产运输工人(含建设人员)/其他;
工资收入期望(年)指每年期望的年收入(单位:万元)。
就业区域意向指愿意就业的区域。其中包括县内、县外市内、市外省内、外省、境外。
就业形式意向指失业人员愿意就业的工作形式。其中企业用工指愿意从事企业、单位提供的岗位就业;灵活就业愿意从事无固定劳动关系的岗位就业;个体工商就业指愿意以个体工商的形式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指愿意以自主创业的形式实现就业;在家务农指愿意以土地承包从事养(种)殖业;其他指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意愿。
就业服务需求指个人需要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内容(可以多选)。
6、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可以多选)。
三、信息采集单位表指标填写说明
信息采集单位表按照单位所在地乡镇(社区)进行采集,其中个体工商户不进行单位采集,纳入个人信息表进行采集。
1.单位名称(用人单位的全称)、法人代表、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与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一致。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不含连字符“-”)。
2.单位类型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
3.经济类型指:国有、集体、股份合作、私营(民营)、港、澳、台独资、中外合资、其他类型企业。
4.产业类型指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类型和其他。
5.自主创业情况指该企业是否符合自主创业的条件,并享受自主创业政策待遇。其中包括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其他。其他指前三类以外人员。
6.吸纳就业人数指当前企业用工人员情况。就业总人数指企业当前用工总人数;失业人员指当前现有吸纳社会城镇失业人员总数;农民工填写当前吸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人数,其中女性、35岁以下人数及省外人员数单独填列;高校毕业生指吸纳具有高校毕业生身份人员总数;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符合条件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持证人员)填写吸纳的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的人员(以2014年5月1日为时点数)。
四、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1.调查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采集表每人填写一张,按户装订。调查员每填完一户,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和调查员分别签字。调查员还要填写入户调查的日期。
2.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个人和用工单位,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个人和用工单位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不得重复登记。
3.劳动力资源信息的采集工作,采用调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调查员要按照采集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4.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要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劳动力资源调查项目;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表内容。
5.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应对申报的情况保守秘密,不得向劳动力资源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家庭和用工单位的登记资料。
补充意见:请大家在做好信息采集汇总工作的同时注意与上报的相关的统计报表之间的数据逻辑性。
以上信息采集具体业务操作存在疑问的请联系市劳动就业部门具体经办人员。
联系人:刘昌坤 尹 华
电 话:23240770 1378637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