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联盟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时间:2020-03-07 12:00:43 浏览量:

  **小学联盟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特制订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制度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晨午检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各班级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

 3.校卫生室负责人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校卫生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老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

 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紧急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向教育局上报,同时联系定点医院(县医院或卫生院)进行救治。

 3.新冠肺炎疫情未解除前,各学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县**小学联盟

 2020年2月19日

 附件3-2

 学校晨检、午检制度

 1.各学校应在校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入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先测体温再放行。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路线指示牌,按年级分片划区,校门口设置安全通道,并拉好警戒线,警戒线过道宽度不小于1.5米,以自行车、电摩、行人都能过且不拥挤为宜。

 3.在校园内班主任或值守人员要提醒学生(幼儿)之间保持1.5米以上安全间距。

 4.按年级错峰上学、放学、活动,经门口测温放行的,学生在本班教室由班主任登记体温;教职工由分管领导或教研组长登记体温;其他工作人员由学校指定专人登记体温(体温保留一位小数)(《疫情防控体温登记表》见附件2)。

 5.新冠肺炎疫防期间建议学校实行学生单人单桌保持安全距离。

 6.晨检、午检登记结束后,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向校防疫办汇报统计结果,校防疫办责任人每天15:00前将《学生晨检、午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以电子版形式向教育局上报。

 7.学校教职工的晨检、午检情况统计结果由专人上报校防疫办,由校防疫办责任人每天15:00前将《教职工晨检、午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以电子版形式向教育局上报。

 8.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学生、教职工、其他工作人员体温超过37.3℃、或有恶心、呕吐、腹泻、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负责检查人员应如实记录并第一时间联系学校防疫办进行处理,并尽快逐级上报。

 9.发病人员应及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治,学校要对诊治结果进行追踪登记。

 10.学校要加强门禁管理,对来访人员须进行身份登记,经测温核实并征得被访者(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11.幼儿园在严格落实幼儿晨检、午检制度的同时还要全日观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联系家长妥善处理。

 12.走读学生在家测量体温、住校学生在宿舍测量体温并填写健康,早晨、中午到校后在本班班主任处如实进行登记,晚检(晚自习后)体温测量,走读生由家长监督完成,住校生由室长监督完成并进行登记。

 13.教职工晨检、午检由教研组长或分管领导领导监督完成并进行登记。

 14.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食堂、商店、指定学生用餐摊点工作人员、临聘人员等所有参与学校工作的人员体温测量由学校指定专人监督完成并进行登记存档。

 15.各学校可根据校情、学情制定方便可行的工作方案,根据学生及教职工人数多少采取合理科学的的晨检、午检模式。

 16.为保证测量数据的可靠性,学校每天需对各类人员的20%采取抽查测温,并核对上报数据,对隐瞒、误报的人员严肃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附件3-3

 学校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1.班主任发现班级有请假或缺课的学生(幼儿),要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查明原因。

 2.学生因事请假的,返校前班主任应电话询问请假人活动轨迹,了解其接触的人员情况,确定安全进行备案后允许返校。

 3.学生因病请假或缺课的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立即进行登记,并做好学生(幼儿)因病缺课的追访工作,每天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表的填写工作,及时报告校防疫办。

 4.教职工或其他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在返校前教研组长或分管领导应询问请假人活动轨迹,了解其接触的人员情况,确保安全进行备案后允许返校。

 5.教职工或其他工作人员因病请假的要做好追访工作,并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登记,由教研组长或主管领导每天定时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登记表的填写工作,并及时报告校防疫办。

 附件3-4: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幼儿)或教职员工返校(回园)前,要由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做出无传染性的诊断,校医室(保健室)查验复核确认登记后,学生

 (幼儿)和教职员工才能返校。

 2.病假学生或教职工由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备案留档一式两份,校医室(保健室)一份,学校(幼儿园)疫防办一份。

 3.没有患病而停课的学生、请事假的学生和教职工在确定其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安全后,可以直接返校。

 4.对于伪造健康证明材料的个人和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3-5: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学校设立由分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健康管理部门,明确健康管理职责,系统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各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2.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工作,并把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重大传染性疫情要及时上报并告知家长。

 3.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重大疫情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4.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5.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学校每天要安排专人对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查。

 6.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究卫生。

 7.科学制定作息时间,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8.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及县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9.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有效的预防疫情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做好入学传染病摸底排查工作。

 10.应劝告具有疫情传染性的患病学生或教职工及时隔离治疗,在医院、隔离点或家中隔离规定时限后,在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正常后,开具健康证明,方可入学,禁止带病来校。

 附件3-6: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1.由分管卫生副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卫生工作,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做好全校卫生检查与通报工作。

 2.学校要利用并指导学校学生会、政教处、教研组长及学校中层领导,对学校卫生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做到卫生工作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3.班主任应做好本班教室、区域及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学生会应在学校领导和指导下做好各班教室区域卫生的检查工作;政教处在学校的领导下做好学生宿舍卫生的检查通报工作;教研组长应带领并督促本组教师做好教研室卫生工作;后勤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分管卫生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食堂、厕所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检查工作。

 4.学校对每天卫生检查结果及评分,应及时在微信或QQ等工作交流平台公布,对不足之处立即整改,做到日检查,周汇总,及时通报,加强日常卫生清洁管理,健全长效检查通报制度。

 5.教育局在开学前将深入学校对各学校卫生保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教育系统内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附件3-7:

 学校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1.开展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程。

 2.充分利用班会、板报、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要人人参与,形成合力,共同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监督学生在楼道、教室等场所不追逐、不打闹、不聚集,时刻提醒学生保持安全间隔距离。

 4.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5.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两次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6.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落实学生晨检、午检及定期体检制度。

 7.加强校园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建立教室、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8.落实“四早”措施,即: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9.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要有冲洗和洗手设施;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10.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11.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每天开展校园清扫和消毒,并做好记载;加强学生用餐和住校生的管理。

 附件3-8:

 学校舆情宣传制度

 1.学校舆情监测收集。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学校微信公众号、线上交流平台(微信、QQ工作群)以及网络媒体、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2.学校舆情应对处置。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通过网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舆情反映的问题,按时回应教职工及家长关切。

 3.学校舆情公开回应。健全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快速传播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4.学校舆情回应工作原则。舆情回应要本着公开透明;分级负责;强化交流互动;加强督查指导;加大问责力度的原则进行。

 附件3-9:

 学校消毒与隔离制度

 学校消毒制度

 1.学校要有专用保健室、消毒器械。消毒员坚持每天消毒制度,并每天将消毒情况填入《学校消毒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 

 2.消毒时间:每天早、中、晚学生到校前半小时,消毒人员对学校公共区域及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3.消毒范围:学校所有教室、各办公室、食堂、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4.消毒药品选用及浓度配置:自行选用正规渠道及正规厂家生产的消毒液,消毒液必须严格按比例调配、适度消毒,以防由于浓度太低或走过程而使消毒工作不到位,或过度消毒而产生中毒事件。

 5.消毒方式方法:学生到校半小时前消毒员对消毒区域用消毒液进行全方位喷洒。

 6.消毒员设置: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天消毒工作。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7.个人卫生消毒制度。教师和学生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学生饮水必须自带独用水杯;学校洗手设施及时放置消毒肥皂或洗手液。

 8.各班、各办公室饮水机每天由专人进行保洁工作,由供水部门进行定期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按食堂卫生规定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学校隔离制度

 1.学校要自备符合防护等级的必要疫防物资,根据条件建立隔离床、应急隔离室。

 2.学校师生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所有人必须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其他人与病例拉开必要安全距离,并迅速上报学校疫防办。学校应急处置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县疫防办、教育局疫防办、疾控中心。

 3.学校师生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如处在封闭空间,学校应急处置人员到现场前,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出入。经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现场研判,如能保证途径隔离室不会进一步造成疫情传播,则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将病例单独隔离;如无法保证,则即时、即地隔离,疑似病例不再出入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公共场合。

 4.学校师生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迅速进行疫点消毒,消灭传播因素上的病原体和传播媒介,病人所在班级用消毒液擦洗课桌椅、书柜、门把、窗台及地面,加强教室通风换气;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在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去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共同活动。

 5.疫情期间要求学生不串班,不串宿舍。病假学生痊愈后经医院出具证明方可回所在的班级

 。

 6.学生请假离校或者外出返校时,应向家长询问是否有传染病接触史。并经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限满方可归班。

 7.教职工家中以及学生家中发现有类似症状病人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附件3-10:

 学校卫生清洁制度

 一、个人卫生清洁

 1.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会议室、教室内等人员密集空间戴医用外科口罩,若使用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应勤换;使用可复用口罩,应勤洗勤换。有咳嗽症状的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鼓励和提倡全体师生多到室外活动,多晒太阳。

 3.要求学生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4.加强手部卫生。在咳嗽、打喷嚏后,触摸公共物品后,餐前便后,接触宠物后,有分泌物污染手时都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应配备充足的洗手液,督促学生在入校后、离校前、集体活动前后等进行洗手。洗手时应采用流动水,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含醇类快速手消毒剂。

 5.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每日清洗,如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接触食物时应戴口罩和帽子。

 6.学生宿舍管理员应每天督促学生及时换洗衣物,勤晒被褥,起床后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宿舍整洁卫生

 。

 二、环境卫生清洁

 1.校区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每天应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污物等,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清洁2-3次;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

 3.室内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宿舍室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温暖季节宜实行全日开窗;寒冷季节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 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4.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的专区,用完应及时消毒。

 5.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6.集体食堂厨房的清洁。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卫生。厨房地面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 mg/L 的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7.集体食堂餐具清洁。首选餐具消毒器消毒,常用的消毒碗柜有紫外线臭氧消毒碗柜和高温加热消毒碗柜等,按照操作说明书使用;也可用高温蒸汽或煮沸15~30分钟消毒,或采用有效氯浓度为250 mg/L~500mg/L 的消毒剂浸泡30

  分钟后,再用清水漂洗干净。餐具消毒后应注意保洁。

 8.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下午巡视、检查各班卫生等情况,并作好记载,作为该班清洁卫生管理评比的依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班处理,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应主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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