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矿山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7、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8、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9、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0、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
1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制订贯彻实施措施。
12、负责建立健全和检查各科室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13、处理好上级安监部门和矿山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14、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