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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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加强外来施工队在公司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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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外来施工队管理、场站外来施工队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外来施工队活动有关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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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检查管理控制程序》等公司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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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4.1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队的安全教育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 具体负责外来施工队所承揽施工项目的公司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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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 施工队施工前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外来施工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有资格签定协议书。
5.1.1 有合法的施工营业执照。
5.1.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3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5.1.4 有工程安全负责人。
5.2 具体负责外来施工队所承揽工程项目的公司主管部门(甲方)同外来施工单位(乙方)签定施工协议时应当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3
承包工程的外来施工队,在施工前须接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操作。施工期间发生调换、补充的施工人员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5.4 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外来施工队进行安全检查,有权对违章按规定进行处罚。由于违章造成的损失,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对于严重违章的施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告知无效的,有权将其驱除或停止施工。
5.5 具体负责外来施工队所承揽工程项目的公司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对于带气作业等危险作业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作业应有公司人员在场监督。
5.6 施工期间发生意外,按协议书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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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队施工现场 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施工单位在办理完相应施工手续后,被施工场站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加气站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内容为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消防安全知识及施工地点的相应注意事项。
6.2 安全教育完毕,施工人员应签署《临时人员安全教育卡》,(各加气站还应签署《加气站站区施工安全保证书》),按保证书内容执行。
6.3 施工人员到站施工前,各场站值班站长应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施工人员的所属单位、姓名、联系方式、所从事作业等信息。施工人员随身所带手机、火种等应交由场站统一管理。
6.4 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和场站生产区域应由施工单位采取隔离措施。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6.5 场站应有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要求施工人员应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施工,并告知本站的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位置等信息。
6.6 施工完毕,场站应督促施工单位清理施工现场,达到安全要求方能离开现场。
7 相关记录
7.1 《临时人员安全教育卡》 7.2 《加气站站区施工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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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安全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起草(修订)人
审核人
制定日期
修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