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调证明材料信
字第
号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五马岭村:
请转你处
村委会
为我处
胡某(发展对象)
写一证明材料(详见调查提纲)。写好后请盖章,连同原件一并转回。
机关名称:中共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盖章)
回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A 区主教学楼 1214),邮编:400044,收信人:党委秘书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函 调 回 信
字第
号
:
你处所要之证明材料已写好,共
页,现连同调查提纲转去,请查收。
附注:
机关名称:
(盖章)
二零
年
月
日
入党政审函调提纲 函调对象姓名及所在部门
胡某 杨某 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五马岭村
我校发展对象姓名、所在部门及身份 胡某
光电工程学院
学生
函调对象与发展对象关系父子 母子
函调 内容:
1.基本情况; 2.有无政历问题,作何结论、处理; 3.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 4.“文革”、“89 年政治风波”、与“法轮功”的斗争等重大政治事件中表现; 5.在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斗争中的表现; 6.有无经济问题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作何结论、处理?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意事项:
1.材料请用用黑色签字笔或者钢笔书写,并加盖党组织的印章(行政公章无效)。
2.材料可另附页,如有两页以上请盖骑缝章。
重庆大学发展对象家庭成员政审表 发展对象姓名
胡某 函调对象与发展对象关系 父子 函调对象概况
姓
名
胡某某 民
族
汉 出生年月
1968.11 籍
贯
四川 南充 学
历
小学 政治面貌
群众 所属单位或部门
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五马岭村 联系电话
187 有无政治问题,作何结论、处理?
现实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
“文革”期间表现
“ 89 年政治风波”期间表现
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及其活动?
有无参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组织及其活动?
有无经济问题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作 何结论、处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党组织意见
证明单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重庆大学发展对象家庭成员政审表 发展对象姓名
胡某 函调对象与发展对象关系 母子 函调对象概况
姓
名
杨某某 民
族
汉 出生年月
1969.02 籍
贯
四川 南充 学
历
小学 政治面貌
群众 所属单位或部门
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五马岭村 联系电话
1366 有无政治问题,作何结论、处理?
现实 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
“文革”期间表现
“ 89 年政治风波”期间表现
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及其活动?
有无参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组织及其活动?
有无经济问题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作何结论、处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党组织意见
证明单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