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企业复工返岗职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2020 年 2 月 10 日
序号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
住地
返程隔离天数
假期外出省市名称
返回
时间
是否湖北籍返岗
工作人员
是否与湖北籍人员有接触史
体温
返程所乘车次(含飞机班次、火车车次、公共交通等)
是/否
湖北籍工作人员是否隔离
是/否
隔离
天数
1
撒哈拉
35
***********
非洲
草原
5年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36.5
无
2
3
4
5
6
7
8
9
10
表2:企业返岗职工健康核查表
部门:
填表时间:2020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当前身体状况
节假日期间情况1月25日—
2月16日
核实人
村级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健康
发烧
乏力
咳嗽
出行
情况
参加宴会情况
是否接触重点疫区来源人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对所属员工离岗期间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进行核查,务必核查到村(社区)干部,了解真实情况;
2.发现核查情况与员工自报情况不相符时,要及时报告公司防控办。
表3:每日进厂职工晨检登记表
时间:2020年
月
日
检查人:
序号
姓名
部门
性别
进厂时间
体温情况
接触对象
情况
是否有发烧、咳嗽、腹泻、胸闷等症状
是否佩戴口罩
处置措施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接触对象情况是指:是否与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以及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浙江温州、重庆等地)人员有密切接触;
2.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严禁进入公司;
3.若体温高于37.2℃,应将情况及时报告防控办,员工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在做好个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到市指定发热门诊进行复查,按要求做好隔离。
表4:疫情期间外来人员登记表
序号
来客姓名
到访部门
接待人
进厂时间
体温情况
是否佩戴口罩
是否带车
(车牌号)
出厂时间
在厂区活动轨迹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体温高于37.2℃或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严禁进入公司;
2.能在门卫接待室处理的事项,尽量不要让来客进入厂区活动;如进入厂区,必须由接待部门指定专人接入、送出,并要记录来客在厂区活动轨迹;
3.对进入厂区车辆,要对其进行消毒。
表5:企业每日消毒防疫登记表
序号
日期
地点
消毒记录
通风记录
操作人员
备 注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每天定时对公司出入口、走廊、楼道、门厅、卫生间、车库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
2.防疫消毒过程中,要选择符合自身生产要求的消毒物品,特别对有机器设备的场所消毒,严禁使用有腐蚀性含氯的消毒液(如84消毒液等);
3.75%酒精可有效消毒,但属易燃易爆物,极易引起火灾,使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切断电源,在机器冷却后再进行消毒,只能擦拭不得喷洒;
4.84消毒液与酒精、含有盐酸的洁厕液等不可混合使用,混合后可能生成有毒氯化物或剧毒氯气危害健康。
表6:返岗职工健康状况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联系方式
返 岗
日 期
身份证号
出发地
省
市
区
镇
村
村级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交通
方式
汽车□
火车□
飞机□
自驾□
(其他
)
车次班次/航班号/
中转地/
座位号
离 岗
期 间
生 活
轨 迹
过去14天是否与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过去14天是否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浙江温州、广东等地)人员有密切接触
否□
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返岗期间本人或家庭成员是否被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过
否□
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当前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胸闷等症状
否□
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职工姓名:
日期:2020年
月
日
表7:企业员工抗击疫情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联系方式
现住址
身份证号
承 诺 内 容
1.本人没有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浙江温州、重庆等地),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胸闷等症状;
5.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个人防护,学好、用好防护知识手册,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6.规范个人行为,下班后主动防控,不组织、参加聚会,不参与人员聚集,尽可能减少出门;
7.谨言慎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切实维护公司生产生活秩序;
8.每天进行自我健康检测,如有不适症状,及时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就医。
抗击疫情,从我做起!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