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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整 改 通 知 书
第
组第
号
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年
月
日,经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第
督查组检查,发现你辖区内的
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请你单位立即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本整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 15 日内,将该项目整改情况报送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联系电话:63672061
传真:63672061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20 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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