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支出及使用检查情况通报

时间:2021-05-09 10:45:47 浏览量:

 关于 2019 年财政扶贫资金支出及使用检查 情 况 通 报

 各镇(场)、尖山街道、各扶贫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钦南区财政局钦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 年财政扶贫资金检查指导的通知》(钦南财字〔2019〕61 号)精神,结合中央巡视广西脱贫攻坚反馈问题、年度党委政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自治区诫勉约谈会反馈问题和扶贫资金审计反馈问题,区财政局联合区扶贫办组成扶贫资金检查指导组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31 日对全区 2019 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汇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到 7 月 31 日止,检查组对全区 13 个乡镇(场)、街道办的扶贫产业奖补、危改奖补、村级集体经济、第一书记帮扶经费、联镇包村等项目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检查,全区投入各镇(场)、街道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394.05 万,截至检查日为止共计支出 2464.98 万元,支出进度为 72.63%。从检查情况看,各镇(场)场、街道办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本上已制定项目使用计划,安排到贫困村和贫困户使用,基础设施项目全部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扶持项目均在项目所在镇、村委进行了公示,扶贫资金使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资金支出情况

 (一)产业奖补

 区拨付到各镇(场)、尖山街道办产业奖补资金 1031.47万元,截至检查日支出 1030.97 万元,支出进度为 99.95%,结余 0.5 万元,结余原因是丽光场一户农户办理手续不齐全,暂取消发放。

 (二)危房改造奖补

 区拨付到各镇(场)、尖山街道办危房改造奖补资金1084.18 万元,截至检查日支出 956.99 万元,支出进度为88.27%,结余 127.19 万元,结余的乡镇有:丽光场 16.5 万元、东场镇 10.07 万元、那思镇 26.9 万元、那彭镇 20.65 万元、那丽镇 30.62 万元、犀牛脚镇 13 万元、康熙岭镇 4.25 万元、久隆镇 4.2 万元、黄屋屯镇 1 万元。

 (三)村级集体经济

 区拨付到各镇(场)、尖山街道办村级集体经济经费 407万元,截至检查日支出 174.27 万元,支出进度为 42.82%,结余 232.73 万元,结余的乡镇有:那彭镇 24.4 万元、那丽镇0.64 万元、犀牛脚镇 49.7 万元、康熙岭镇 7.05 万元、久隆镇 33.14 万元、黄屋屯镇 64.7 万元、沙埠镇 53.1 万元。

 (四)第一书记帮扶经费

 区拨付到各镇(场)、尖山街道办第一书记帮扶经费 235万元,截至检查日支出 110.46 万元,支出进度为 47%,结余124.54 万元,结余的乡镇有:东场镇 6 万元、那思镇 13.08

 万元、那彭镇 16.53 万元、那丽镇 16.91 万元、犀牛脚镇 20万元、大番坡镇 5 万元、康熙岭镇 10 万元、久隆镇 15 万元、黄屋屯镇 7.02 万元、沙埠镇 15 万元。

 (五)联镇包村(区领导挂点)

 区拨付到各镇(场)、尖山街道办联镇包村帮扶经费 245万元,截至检查日支出 96.07 元,支出进度为 39.21%,结余148.93 万元,结余的乡镇有:丽光场 2.58 万元、东场镇 10.5万元、那思镇 17.4 万元、那彭镇 24.1 万元、那丽镇 6.59 万元、犀牛脚镇 20 万元、大番坡镇 10 万元、康熙岭镇 13.16万元、久隆镇 14 万元、黄屋屯镇 15.6 万元、沙埠镇 15 万元。

 三、发现的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各镇(场)、街道办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都存在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问题:

 (一)工作衔接不畅。

 部分镇党委主体意识不强,没有负起脱贫攻坚“抓落实”主体责任,项目主管部门、帮扶联系单位和乡镇之间工作配合不够,沟通协调不到位,没有形成合力,影响项目实施,有部分镇村领导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对扶贫政策不了解、不掌握、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导致扶贫资金闲置、工作推进缓慢,延缓了资金拨付进度。

 (二)扶贫资金结余数额较大,部分项目未达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考核要求。

 检查情况表明,全区投入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 8290.63万元,截至检查日为止实际支出 5558.14 万元,支出进度为67%,结余资金有 2732.49 万元。有部分单位项目资金支出率较低,不符合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要求,扶贫资金结余率远远高于考核目标,扶贫资金效益不明显,导致扶贫资金出现“睡大觉”现象。

 (三)村集体经济、第一书记、联镇包村项目实施推进缓慢。

 此次检查各乡镇 2019 年扶贫项目发现,村级集体经济、联镇包村、第一书记帮扶经费共投入 887 万元,截至检查日支出 380.80 万元,支出进度为 42.93%,结余 506.2 万元,大部分扶贫项目实施缓慢,项目库不够完善,底子不清,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项目开工实施严重滞后,造成扶贫资金拨付率低。

 (四)扶贫资金项目报账资料不完整。

 检查各乡镇扶贫资金项目报账资料发现,部分镇村级扶贫资金使用不合规、不及时报账,扶贫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整等。

 四、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实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的责任,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质量。坚持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为导向,认真学习扶贫政策,

 解决脱贫攻坚各种问题,防止脱贫工作进展拖延,扶贫资金滞留,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完善项目库建立工作,并做好年度计划安排。

 从 2019 年起,区扶贫办务必做好项目库的充实调整,各镇(场)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库建设,对本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梳理,分析查找项目推进不力的原因和存在的困难,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和扎实有力的工作来推进项目建设。对所有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各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绩效目标。对不纳入扶贫项目库的项目区财政不再分配安排扶贫资金。

 (三)履职尽责,抓好资金管理。

 各镇(场)、街道办、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桂财农〔2018〕192 号)、《钦南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管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63 号)和《钦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优化扶贫资金审批拨付办法的通知》(钦南财字〔2019〕66 号)要求,聚焦精准脱贫任务目标,切实抓好扶贫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对照清单,抓好问题整改。

 各镇(场)、街道办要全面梳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通报》存在问题,一项一项研究,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人,督促逐项整改到位,做到查出的问题整改不落不漏,每一项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进行整改,特别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村级集体经济、第一书记、联镇包村项目进度缓慢等方面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于 8 月 31 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至区财政局农业股(电话:2832927)。对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电话、微信、QQ 等方式进行沟通,共同协调解决。对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办一律报请区委区政府进行约谈并启动《钦南区 2019 年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奖惩办法》。

  附件:1.钦南区 2019 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表(各镇场街道)

 2.钦南区 2019 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表(区直单位)

 钦南区财政局钦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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