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协议别墅

时间:2021-06-04 10:36:20 浏览量:

 别墅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成武县鑫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房号:

  丙方(装修公司/队):

  为加强小区住宅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住宅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居民的生活秩序,使居民安居乐业,让小区有一个舒适的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市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现将住宅装修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装修管理权限

 凡在本管理处接管的物业区域内装修的装修公司(如业主自装需提供装修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出入证件办理及存档)都必须服从本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按本协议规定进行装修,如有违反者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二、装修申请及审批

 1、装修住宅,必须由业主向管理公司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施工图和施工队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2、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管理处统一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

 3、交申请表的同时须出示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及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管理处审批人应履行职责,认真审批装修项目、范围和施工队伍,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等资料归档保存。

 4、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项目范围须到管理处重新申报审批才可施工。。

 5、为减少装修期发生意外而造成的损失,建议各施工单位自觉购买保险(含工程险、第三责任险、业主财产险)。

 三、装修申报范围及规定

 1、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含电路水路改造,如进行电路水路改造,房产公司将不对电路水路进行保修)。

 2、允许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楼地面不得凿到原水泥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墙等)。地面装修材料(含大理石)厚度不得超过 10毫米,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水电线路改造,墙面挖槽深度不得超过 3.5 厘米,并及时修补复原。

 3、装饰木质材料必须是阻燃材料,否则须做防火处理,固定家私须做防火处理。

 4、阳台封闭必须使用统一材料,色调与主题色调一致,安装防盗网不得超出窗户所在墙体的外立面。

 5、进户门不允许改造或加装防盗金属们,不得改变原有门洞的设计,不得防碍楼梯通道和消防。

 6、不允许对外加装厨房的阳台,不得改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不得破坏防水层,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在装修过程中必须再次做好防水处理,并经 24 小时闭水试验确认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作业,特别是卫生间地面,厨房地面以及管道与楼面接合缝处。

 7、排水管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厨房和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检修,如因未留检修口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8、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不得加建门窗,如实在需要改动,必须严格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不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阳台推拉门改造须报管理处审核批准。

 9、住户安装空调,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安装,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

 10、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所有共(公)用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

 11、室内线路(含有线视、智能系统、配电等),给排水管改造必须申报,电总用容量不得超过原有的额定负荷的用电容量,线径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负

 荷,线路须套管暗敷,给水管须试压确保不漏水后才能暗敷在墙内及地面上,排水管试水不漏后方可封闭,给排水管不得影响外观。

 12、燃气管道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如须改动须报燃气公司派人解决。

 13、热水器的安装必须由有资格证书的人安装,燃气热水器须是强排式的,排烟孔必须是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14、室内楼梯如确实需改造须由设计院设计出图。

 15、所有二次装修的打眼、打孔都不得破坏防水层、不得破坏公共外立面,暗敷水管及注意不要打到强、弱电线。

 16、拆墙时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路,线路的更改,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线路、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须分开。

 17、禁止将杂物等废料倒入厕所或水渠内,如造成任何堵塞或损坏,装修队负责修复或赔偿。

 18、不得在本物业范围内赌博、游荡、滋扰他人或彻夜逗留。

 19、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必须远离放置易燃物品的地方,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0、对房屋内消防设施有改动必要的,必须先到管理处联系消防单位审核,施工费用由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负责。

 四、收费标准

 住户申请装修住宅,应交费用:

 1、装修人员管理:每个临时出入证 5 元押金;出入证完工后,交还证件,凭押金条退还。

 2、每户应交装修垃圾清运费,具体收费标准:不涉及拆除墙体的每户收取 5 元/平方米的清运费;装修保证金 5000 元每户。

 3、入户施工时,必须在明显位置摆放有效灭火器(每 60 ㎡配备一个灭火器,不足 60 ㎡的按 50 ㎡计算)。如没有灭火器,可向甲方租赁,租金:1

 元/日,押金:85

 元/具;如有损坏每具赔偿 85 元; 五、装修施工管理

 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 60 天,较大工程为 90 天,最长不得超过 180 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2、装修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 7:30-12:00,下午 14:00-19:00。

 周六、日施工时不允许敲、打等会发生严重噪音的工作,国家法定重大假日不允许施工,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及给予收取50-200 元的违约金。

 2、装修队施工人员必须办证进场,否则将被清出小区或每个人处于 50元的违约金。

 3、在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搭建筑物、筑建物的,由甲方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付甲方 1000 元违约金。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处,管理处统一清运,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对装修过程中,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管理处可按规定收取当事人 50-200 元的违约金,并责令赔偿损失,如有同一栋楼两户以上同时装修的,不能分清责任的,各装修单位要共同负责。

 5、施工材料的堆放,不许在公共场所处堆放,阳台允许整齐摆放不超过栏杆高度的轻质材料。

 6、装修施工户外用电,应提前 7 天向管理处申报,并说明电器工具的品种、负荷、使用时间、操作人员等。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否则收取当事人 50-200 元的违约金,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有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7、凡装修未批准的装修项目与未申报的项目及不按装修管理规定装修的都属违章装修。

 8、装修现场严禁烟火,必须配备一组以上的灭火器,临时动火作业需到管理处办理防火手续。

 9、特种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电焊须持焊工证,电工须持电工证等,特种作业时须做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危险及损害他人利益,如施工中有损害他人财物及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并加收当事人 50-200 元的违约金。

 10、装修队要拉装修材料或房屋拆除物出小区的须由业主开清单签名交管理处方可放行。

 11、业主有责任和义务督促装修队伍遵守装修管理规定,敦促装修队交纳赔偿金及违约金。

 六、违章装修处理

 管理处对违反本规定者,可根据情节和后果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5、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装修队到管理处交回临时工作证及审批单,由管理处派管理员验收(有消防部门审批的工程还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有隐蔽工程的须有隐蔽工程验收,无违章后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及有隐蔽工程签验收的则在审批单上签合格,如有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则审批单上注明违章项目,并出整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因装修引起对房子、毗邻及其共用部分的损坏,业主始终要承担责任,房屋装修完毕后,装修押金由物业公司验收之日起六个月之后(未出现卫生间漏水情况,装修未出现装修违规)无息退还或转为物业服务费。。

 八、管理处、业主及装修队承诺

 管理处、业主及装修队严格遵守本《装修管理协议》规定,若违反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业主签名:

 物业公司签章:

 装修公司(队)负责人签名: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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