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当好法治“排头兵”

时间:2021-06-20 10:55:43 浏览量:

 领导干部要当好法治“排头兵”

 学法懂法,远离法律红线的“警示牌”。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根本战略,是推进“四个全面”、“五位一体”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坚持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当行动上的“先导”,也要做精神上的“模范”。要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根本要求,要将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环节,自觉做到学法、明法、懂法。基层有的干部“目无法纪”,并不是他不敬畏法律,也不是明知故犯,而是真的不懂法。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意识到依法治国和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将法律法规作为日常行事的“警示牌”,切莫因为不懂法而越过“法律红线”。

 不徇私枉法,跳出情为法先的“思维圈”。作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经常会受到一些考验。一些亲朋好友打着“感情牌”提出某些要求,表示想要走“绿色通道”、“快车道”,但是这些要求往往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情与法的较量当中,个别干部选择向“人情”倾斜,以致于铤而走险违背法律。落马高官苏荣就是典型例子,其妻子多次以夫妻感情为要挟,逼迫其为他人“打招呼”,苏荣碍于情面,一次又一次的“屈服”,为其妻子的不合理诉求“保驾护航”,以致于给当地政治生态环境带来恶劣影响。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牢牢树立法为情先的理念。在面对“感情牌”的攻势时,坚决不能动摇信念,要深刻认识到:因为个别人的私情而违法乱纪,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公情”,也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

  秉公执法,坚持以法服人的“策略论”。古人云:“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法律不仅是社会治理的标尺,同时也是协调各方的轮盘。若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来约束,人人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办事,那么社会将会变得毫无秩序可言,若有了法律的规定,却不严格执行,那也会使他人不服,破坏了公平正义。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要坚持秉公执法,不因为某一人而放低标准,也不因为任何因素而改变条件,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将“暗箱操作”和“特权思想”通通挡在门外,这样才能使人民群众心服口服,才会使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带头守法,弘扬依法办事的“正义心”。要考察一个单位的作风,首先就要看单位的领导,领导的作风过硬,工作人员自然有所顾忌,领导的作风松懈,部分人难免也会纷纷效仿。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依法办事的道路上,领导干部既是参与者,也是影响者,不仅自身要带头遵守法纪,避免陷入罪恶深渊,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影响着其他干部群众。过去,一些地方的作风不够好,整个城市的政治生态一片混乱,这与其主要领导的做法不无关系 。作为领导干部,不能说只要求其他人遵守法纪,自身也要作为榜样,充分发挥依法办事的行动力,让“正义心”传递在干部队伍的每个人心中。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领导干

 部,一定要发挥法治的“利器”作用,不仅要“刀刃向内”警醒自身,同时也要“挥剑而出”,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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