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时间:2021-08-26 16:57:08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深化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现就宣汉县交通运输局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的交通运输干部队伍,为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法治交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参加人员和内容

全县全系统所有公务员。内容分为通用法律知识与专业法律知识两部分。通用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
专业法律知识是指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主要制度和相关规定

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形式以自学为主,脱产培训为辅。

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每年举行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当年未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组织领导

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在各级局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人事和政策法规股室共同负责。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要将其纳入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落实好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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