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

时间:2020-06-21 16:21:19 浏览量:

 

 国内生产总值

 核算方法

 **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第一章

 综述

 第一节

 背景

 第三节

 基本概念和原则

 一、基本概念

 (一)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是一个生产概念,可以按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计算。

  第四节

 基本核算方法

 一、GDP核算方法

 GDP核算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一)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新创造价值的方法。即从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价值。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生产法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将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GDP。

  1.总产出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它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

  2.中间投入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中间投入也称为中间消耗,反映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价值,一般按购买者价格计算。计入中间投入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总产出的计算范围保持一致;二是本期一次性使用的。

  (二)收入法

 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形成收入的角度来计算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于收入法GDP。

  1.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应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有货币形式的,也有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对于个体经济来说,业主的劳动者报酬和经营利润不易区分,这两部分都视为劳动者报酬。考虑农户的特点,把劳动者报酬和经营利润也全部作为劳动者报酬。

  2.生产税净额

 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增值税、管理费中列支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应交纳的养路费、排污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水电费附加、烟酒专卖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等。

  生产补贴是政府为了影响生产单位的生产水平和产品价格水平,对生产单位单方面的转移支付,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作为负生产税处理。

  3.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种类型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则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来计算,但是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因此,除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外,暂时只采用上述方法计算。

  4.营业盈余

 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第二章

 生产法和收入法GDP核算

 第一节

 农林牧渔业

 一、核算范围

 农林牧渔业是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的统称。农业是对谷物、蔬菜、水果、中药材等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林业指林木培育和种植,木材和竹材的采运以及林产品的采集活动;畜牧业是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渔业指在海洋和内陆养殖和捕捞各种水生动植物的活动;农林牧渔服务业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

  农林牧渔业核算范围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所有的生产活动。

  四、计算方法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基本计算方法,一般是先计算5个大类行业的数据,再加总得到农林牧渔业的数据;而折旧部分是先计算农林牧渔业门类数据,再分劈得到5个大类行业数据。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以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生产法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总产出一般采用产品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总产出=总产值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资料取自农村司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301表)。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中间消耗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中间消耗取自农村司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M302表)。

  2.收入法

 因农户从事的农林牧渔业活动的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很难分清,国有和集体农场的财务资料也难以收集到,因此把营业盈余与劳动者报酬合并,统一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则: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

 (1)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增加值(生产法计算)-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

 (2)生产税净额

 农林牧渔业全行业只征收烟叶税,因此:

  农林牧渔业生产税净额=农业生产税净额=烟叶税

 资料取自财政部财政收支决算表。

  (3)固定资产折旧

 由于国有和集体农场的财务资料难以取得,且其占总体的比重很小,故其固定资产折旧忽略不计。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折旧仅指农户部分,利用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的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的户均年末值进行推算。

  第二节

 工业

 一、核算范围

 工业由采矿、制造、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活动组成。工业核算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包括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户)。

  二、核算分类

 工业增加值核算分类分为2个层次。第一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分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个行业(即第三级分类)。第二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分为39个行业(即第四级分类),其中采矿业有6个,制造业有30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有3个。

  四、计算方法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总产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总产出+个体工业总产出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利用总产出和收入法增加值推算。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三节

 建筑业

 一、核算范围

 建筑业由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活动、建筑安装活动、建筑装饰活动和其他建筑业活动组成。建筑业核算范围包括资质以内建筑业法人企业、资质以外建筑业法人企业、其他行业附属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建筑业个体经营户。

  四、计算方法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建筑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建筑业总产出是指建筑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报告期内生产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利用总产出和收入法增加值推算。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四节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核算范围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包括三大类活动。其中,交通运输业指利用不同的交通方式和交通工具运送货物和旅客的服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指专门从事货物仓储、货物运输中转仓储,以及以仓储为主的物流送配活动;邮政业指国家邮政系统提供的邮政服务活动和国家邮政系统以外的单位所提供的包裹、小件物品的收集、运输、发送服务活动。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

  四、计算方法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五节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一、核算范围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包括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三部分。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指通过电缆、光缆、无线电波等提供的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过有线广播电视网和无线广播电视网提供的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以及利用人造卫星提供的电信服务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计算机服务业,指提供计算机系统设计、集成、安装等方面的计算机系统服务;为用户提供数据录入、加工、存储以及使用用户指定的软件加工数据并将结果返回给用户的数据处理活动;对计算机硬件及系统环境的维护和修理的计算机维修;和提供计算机咨询和其他未列明的计算机服务。

  软件业,指专门从事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程序编制、分析、测试、修改、咨询;为互联网和数据库提供软件设计与及时规范;为软件所支持的系统及环境提供咨询、协调和指导;为硬件嵌入式软件及系统提供咨询、设计、鉴定等活动。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

  四、计算方法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六节

 批发和零售业

 一、核算范围

 批发和零售业,指商品在流通环节中的批发活动和零售活动。

  批发业是指商品经营者向批发、零售商以及其他企业、事业、机关批量销售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的活动,以及从事进出口贸易和贸易经纪与代理的活动。具体包括:农畜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其他批发。 

 零售业是指把商品或随商品提供的服务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销售活动,具体包括:综合零售;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批发和零售业核算范围为限额以上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

  四、计算方法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批发与零售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七节

 住宿和餐饮业

 一、核算范围

 住宿业,是指有偿为顾客提供临时住宿的服务活动,包括旅游饭店、一般饭店和其他住宿服务。

  餐饮业,是指在一定场所,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的服务活动,包括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和其他餐饮服务。

  住宿和餐饮业核算范围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

  四、计算方法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住宿和餐饮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八节

 金融业

 一、核算范围

 金融业由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活动组成,从事金融中介服务及相关的金融附属活动。

  银行业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中央银行指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动,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特殊金融机构的活动;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活动;其他银行指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活动。

  证券业由证券市场管理、证券经纪与交易、证券投资、证券分析与咨询活动组成。证券市场管理指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活动;证券经纪与交易指证券、期货经纪代理人的代理交易活动,证券、基金的管理及证券营业部的管理活动;证券投资指在证券市场从事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及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活动;证券分析与咨询指证券咨询、投资分析活动。

  保险业包括人寿保险、非人寿保险及保险辅助服务活动。人寿保险指主要提供养老等人寿保险和再保险的活动;非人寿保险指主要提供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和再保险活动;保险辅助活动指保险代理、评估、监督、咨询等活动。

  其他金融活动指银行、证券、保险以外的金融活动,包括金融信托与管理、金融租赁、财务公司、邮政储蓄、典当以及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

  四、计算方法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金融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九节

 房地产业

 一、核算范围

 房地产业核算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活动、物业管理业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活动、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活动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活动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活动;物业管理业活动指物业管理业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对相应区域内的环境、公共秩序等进行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物业管理业企业的物业管理业、房管部门对直管公房的管理、单位对自有房屋的管理等;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指居民自有住房提供的服务,包括出租服务和虚拟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指上述活动以外的房地产活动,包括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拆迁、住房及房改基金等管理活动。

  其他行业从事的、没有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房屋租赁活动,在缺乏基础资料的情况下,不做单独核算。

  四、计算方法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房地产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1. 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十节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核算范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包括租赁业和商务服务业两个行业大类。租赁业指机械设备租赁和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商务服务业指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旅行社、其他商务服务如会议及展览、包装、保安等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

  四、计算方法

 (一)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

  1.生产法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2.收入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第十一节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一、核算范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包括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质勘查业四个行业大类。

  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了增加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即为揭示客观事物本质和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理论和新知识,探索科学发展的应用途径和方法,以及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所进行的理论研究和试验活动。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是指各种专业技术的服务活动,包括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技术检测、环境监测、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等活动。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包括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和其他科技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是指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以及技术推广和转让活动。科技中介服务是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居间服务的组织,主要开展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活动。

  地质勘查业是指对矿产资源、工程地质、科学研究进行地质勘查、测试、监测、评估等活动。包括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和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生产活动。

  第十二节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核算范围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包括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指对河流、湖泊、行蓄洪区及沿海的防洪、防涝设施的管理活动,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培植、节约等活动,以及水土保持、保护和其它水利管理活动,不包括农业灌溉管理和水政监察活动;环境管理业指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其他自然保护等活动,以及对城市市容、城市环境卫生、水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以及其他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指从事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以及游览景区管理等活动。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

  第十三节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一、核算范围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两个行业大类。其中,居民服务业包括家庭服务、托儿所、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和其他服务,此外,在核算中还包括付酬的家政服务和家教服务;其他服务业包括修理与维护、清洁服务和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以及付酬的家政服务和家教服务。

  第十四节

 教育

 一、核算范围

 教育是指国家、社会、私人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开办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活动,以及其他与教育相关的活动,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

  教育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

  第十五节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一、核算范围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包括卫生业、社会保障业和社会福利业。卫生业指医院、卫生院及社区医疗、门诊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专科疾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等活动;社会保障业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的各种社会保障活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活动;社会福利业包括提供住宿和不提供住宿的各种社会福利活动。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

  第十六节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核算范围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包括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体育业和娱乐业。新闻出版业指从事新闻、出版等活动;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指对广播、电视、电影、录音、录像内容的制作、编导、主持、播出、放映等活动;文化艺术业指从事文学、美术创造和表演艺术、对文物和文化的保护等活动,和群众文化艺术经济代理活动,以及对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的管理活动;体育业指体育组织、体育场馆等的活动;娱乐业包括室内娱乐活动、游乐园、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和其他娱乐活动。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活动。

  第十七节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一、核算范围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国共产党机关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中国共产党所属各级办事机构;国家机构指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活动和国家武装力量,包括国家权力机构、国家行政机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他国家机构,但不包括国家机关中不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下属单位(如研究所、后勤服务中心、计算中心、出版社、印刷厂、协会、研究会、检测中心等)的活动;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包括各级政协机关及办事机构和各民主党派机关及办事机构;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包括依法成立但不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群众组织的活动、依法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单位的活动,以及寺庙、清真寺、教堂的宗教活动和经批准的宗教组织的活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指通过选举产生的社区性组织,该组织为本地区提供一般性管理、调解、治安、优抚、计划生育等服务,包括社区自治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核算范围包括所有从事上述行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生产活动。另外,军队武警举办的企业的活动也被计入到该行业当中。

 

推荐访问:国内生产总值 核算方法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