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24 10:00:51 浏览量:

 **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国务院、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真正体现为最底层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巩固我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做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农民工子女要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在临时户口所在地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被县教育局分配到我校入学,我校无条件接收。具体程序如下:农民工子女持暂住证户口或暂时居住地证明及原籍户口(身份证)、打工单位证明及县教育局的派遣证到我校申请入学。如我校的生源紧张,我校将上报到教育局主管部门,由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将其调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并与学区内学生同等对待。

  二、保障农民工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同等待遇,同等权利的原则 ,农民工子女有平等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他们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评优、评奖、入队的资格;同等地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对学习后进的学生,学校和教师要同样给与尊重,同样进行帮助。学校将广泛开展“献爱心”、“结对子”等活动。尊重、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三、加强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学籍管理工作 农民工子女建籍,统一管理,登记在册。坚持定期上报,底数 清晰。做到人在籍在,人走籍转;籍随人走,跟踪到底。对已完成九 年义务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按规定办法义务教育证书。确保所有农 民工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因父母流动而流失。

 四、对家庭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实行救助制度 积极响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号召。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相关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五、严格规范收费制度

 对在我校就学的农民工子女一视同仁,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 收费项目。在办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转学等有关手续时,不收取任 何费用。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镇中心小学

  201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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