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三者关系的现状

时间:2020-04-24 17:40:45 浏览量:

  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三者关系的现状  

  1.业主委员会是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以房产的所有权基础形成的业主自主管理组织,是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社区居委会以居民的居住权为基础形成的居民自主组织,是广义上社区全体居民的利益代言组织,是业主的娘家。其实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两者都是自主组织,前者有法律依据,后者是民间组织,前者可以领导后者,二者之间就是领导与监督的关系。

 2.物业公司是小区业主请来的小区服务员,它是物业管理的主要市场主体。小区业主委员会是自治组织,有权雇用什么样的人或者什么物业公司来参加小区的服务,业主委员会有权选择优质的物业公司。

 3.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互相携手,找到能为小区高质服务的物业公司,为业主谋求最大利益。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形成良好的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的互动关系,才能形成最大合力,利于和谐社区的形成。

 4.社区居委会今后要建立“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组织成立的联合管理机制,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小区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形成小区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使得相得益彰、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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