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民办教育及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精选多篇)

时间:2020-02-21 04:11:32 浏览量:

第一篇:市政府关于民办教育及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代表、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常宁市人民政府对各位代表、各位领导莅临我市视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今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奋发图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元至11月份,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5.48亿元,增长12.2%,完成财政总收入35771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654万元,分别增长35.73%、23.58%。下面,我就我市民办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及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民办教育发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市民办教育经过十三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投入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设置门类齐全化、教育规模扩大化的格局。现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79所,在校学生(不含业余艺校学生)13408人。其中幼儿园64所,在园幼儿6050人;
小学3所,在校学生2380人;
普通高中2所,在校学生4229人;
职业技术学校5所,在校学生749人;
业余体艺、英语培训学校(中心)5所(业余在训学员2400余人)。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共有校园面积256亩,校舍面积1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279万元,图书34.4万册,仪器设备价值1238.3万元,在岗教职工934人。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1、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上世纪90年代,我市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开始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xx年,市教育局与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社会力量办学知识抢答赛”。xx年,抓住《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这一契机,主管教育副市长发表了电视讲话;
常宁电视台、《常宁教育》分别全文播放和刊发了《民办教育促进法》;
举办了“常宁市民办教育成果展”,开展了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翻印《民办教育促进法》文本和编印《民办教育法规知识手册》上万份。通过广泛宣传,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2、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我市民办教育机构大多是由举办者“白手起家”,举办者都有一份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办学过程中舍得吃苦,善于运作,能想尽一切办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教育硬环境一年一个新台阶,基本满足了教育教学需要。据初步统计,仅去年一年,全市民办教育机构投入资金达1050.6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33.8%。其中普通中小学投入933万元,占年度总收入35.9%;
职业技术学校投入20.7万元,占总收入的21.3%;
幼儿园投入96.9万元,占总收入的23.4%。通过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我市民办教育机构与同级公办学校相比,基本达到了“并肩而立”的水平,一些方面甚至已经超过公办学校建设水平,成为常宁教育新的亮点。

3、内部管理日臻完善。湘南实验中学注重“以人为本”,凸显办学特色。学校成立了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实行多维互动、全面量化的创新管理,奖惩措施得力,学校秩序井然。泉峰中学以“德育治校”为基础,以常规管理为主线,以教学管理为重心,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兴校的办学路子,建立健全了德育工作、教学常规和教研教改评价体系,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奉献育人”的良好风尚。明珠学校办学思路清晰,细化财务预算,借鉴企业管理模式对学校进行细致“经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管理富有特色。其他各类民办学校也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学校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4、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齐头并进。一是办学规模和经济效益逐年递增。全市各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xx年在校总人数1xx余人,xx年13000余人,今年尽管合江、培元两所上规模的初中按上级政策要求已经停办,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在校总人数仍然达到了13400余人。民办教育机构的经济收入也逐年增加,xx年总收入1543万元,xx年2355万元,今年增加到3104万元。二是质量效益明显提升。xx年高考,民办学校本科上线555人,xx年高考本科上线600余人,为全市高考质量提升做出了重大贡献。湘南实验中学更是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过硬的教育质量被评为“中国十佳民办学校”、“衡阳市示范性中学”,校长许光程同志被评为“全国杰出教育创新人物”、“湖南省十佳民办教育举办者”。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尽管我市民办教育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办学档次偏低。发展不平衡,表现为民办教育机构在城区饱和而农村严重不足;
高中阶段比重较大而初中、小学比重较小,尤其是民办小学才刚刚起步;
办学投资主体上主要是个人办学、合伙办学和单位办学,而外资办学和薄弱学校改制办学还没实现零的突破。办学档次偏低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民办学校特别是电脑学校和幼儿园基本上靠租借场地和收取学杂费维持日常运转,在小规模、低水平、微效益上运行。二是办学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职能部门把民办教育这一公益事业视为民营企业或“二等教育”,在执行政策上不能完全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个别职能部门到民办学校检查过多过滥,学校疲于应付。三是办学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学校依法办学意识淡薄,内部管理不规范。个别学校、幼儿园不能严格遵守行业道德规则,乱打广告、争夺生源、相互攻击、恶性竞的行为偶有发生。此外,非法办学的行为和苗头还时有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不断创新思路,采取措施,规范并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1、进一步统一认识。要进一步加大民办教育的宣传力度,将认识统一到“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上来,做到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促进全市民办教育的发展。

2、进一步制定规划。制定一个科学的、有指导性的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建立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建立明确的领导机构和保障体系。制定并落实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3、进一步规范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行政管理,加大《公约》执行力度,严肃查处办学过程中的非法、违规行为。从明年起,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财务审计。

4、进一步调整布局。对全市乡镇、城区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当地人口总数,统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民办学校的所数,多余的民办学校将实行末位淘汰制,培养和扶持一批有发展后劲的优秀民办教育机构。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一)基本情况

xx年,我市抢抓被列为国家第三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试点县市的机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参合农民456734人,参合率达77.72%,已筹基金2014.19万元。其中中央配套685万元,省级配套548.08万元,市级配套182.69万元,本级配套182.69万元,农民自筹456.73万元,截止11月30日,全市16795名农民得到住院补偿,受益面3.68%,兑付金额1018.91万元,住院兑付比例达31%。

(二)主要作法和措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直接为老百姓带来实惠的健康工程,是我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为此,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1、建立专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这一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合管委下设办公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各乡镇相关应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村级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全市23个乡镇都落实了人员、房屋、计算机、打印机及办公用品,并接通了宽带网,做到了班子得力、机构健全、设施齐全、人员到位。

2、深入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我们采取了多形式、多渠道的方法进行宣传。一是召开了大规模多层次的动员大会,分发了宣传资料。二是采取乡、村干部进村入户,与农民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将《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三是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画、标语、板报及横幅等渠道展开全方位的宣传。全年共发放入户宣传资料50万份,张贴宣传画15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70集装箱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10余次。四是合管办及定点医院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公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用药目录、医疗收费价格、补偿程序、兑付标准等。每个月对得到补偿的农民进行了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基金运行的透明度。

3、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有章可循。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制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分别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机构、参加对象及其权利、义务、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医疗费用补偿、医疗服务与责任、违规违纪处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管理办法》,又先后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章程、制度,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建立了长效机制。

4、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规范运行。为保证基金专款专用,我们在市农行设立了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另设了基金支出专户,市合管办补偿的费用全部用支票兑付。坚持“专人专账、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管、用分离。为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市合管办坚持每个月组织人员下乡督查,一是查住院病人与合作医疗证是否相符;
二是查定点医院报账住院费用与患者实际支付费用是否相符;
三是查账面补偿金额与患者实际得到的补偿金额是否相符;
四是查医院所报住院天数与患者实际住院

第二篇:2014年昌邑区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昌邑区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我区民办教育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教育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一法一例”,遵照国家对民办教育实施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立足实际、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克难求进,有效促进了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

一、结合实际、制定民办教育发展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吉林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制定了《昌邑区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实施意见》,并在工作中逐步进行落实。

二、强化管理、开展民办教育专项治理工作

(一)提高工作认识,制定工作方案

自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我区民办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同时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办学单位管理粗放,重经济利益、轻发展质量的现象普遍存在,少数办学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 1

设立教育机构,变更审批内容、举办各类培训班,非法招收学员,扰乱了我区民办教育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认真执行和贯彻“一法一例”,及时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我区民办教育工作者们的当务之急,也是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主管区长权宇玲同志的支持下,在局分管领导邹洪华同志的带领下,遵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以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区民办教育实际,制定了《2014年昌邑区民办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了民办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3月份我区成立了由区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组长、法规科、安全科、行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治理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组,定期召开了工作组会议,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民办教育管理的认识,深刻理解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责任人及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方法,并按各自职能认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治理工作。

根据《方案》我们还召开了区属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民办教育机构成立以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负责人的治理违规办学工作小组,负责本校内违规办学行为的检查,并督促各校相关负责人对查处问题及时整改。为了确保

工作落实有效,会上我们还与各民办教育机构的法人签署了《依法办学责任状》和《安全工作责任状》。

(三)确立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为了端正民办教育者的办学思想,引领我区民办教育机构向着“以质量求生存、靠特色谋发展”的道路健康发展,依据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我区民办教育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重点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擅自举办各种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违法办学行为;
二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超许可范围实施的各类违规办学行为;
三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设立教学点及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违规联合办学行为;
四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各种违规变更事项;
五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科学合理安排,确定时间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我们采取了“区级统筹、街道协助、学校配合、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针对无证违规办学行为,我们锁定城乡,深入各条街道、各个社区,由政府协调街道社区安排专人,集中力量,分路段,包楼院对本辖区内的各种办学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疏不漏。对排查出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按照要求,登记造册。根据街道及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我们分别于今年4月份和9月份集中13天时间,对全区无证办学机构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现有的136所民办教育机构,我们结合《吉林市关于对全市违规办学进行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照新制定的《吉林市民办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进行了清理整顿。

(五)积极正确引导,依法严肃查处

本年度我们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在全面检查的过程中,大力宣传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引导举办者主动自觉地站在依法办学的轨道上。同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条款,对违法办学者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一是对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学校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符合办学条件的,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待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办学资格,下发了《停止办学通知书》;
二是对已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对其私自变更地址、专业、法人、聘用教师等违规行为,对这些违规行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对开设违规专业、聘用在职教师上课、私设分支机构等行为,立即责令改正;
对租赁没有房屋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的校舍的单位,我们对其下发了《停止上课通知单》,并吊扣办学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

全年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组质量意识强,以对政府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真抓实干,不走过场,积极深入各条街道,各个社区进行检查,09年度工作组共执行检查任务40多天,检查机构近300所(包含复

查),清理无证办学机构46所,其中具备办学条件的5所学校待批,基本具备办学条件的28所限期进行整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13所已经被取缔;
查处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27所,其中责令改正机构14所,责令停课整顿机构13所。通过专项治理,我区违法、违规办学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净化了办学环境,营造了和谐的民办教育氛围,保护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三、培树典型,影响带动民办学校整体发展

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我们在全区民办教育机构中开展了“示范校”评选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评选昌邑区民办培训学校“示范校”的通知》,在基层单位自荐申报的基础上,依照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选,共评选出飞翔舞蹈培训学校等5所学校为民办教育“示范校”,并于7月10日召开了昌邑区民办教育示范校表彰暨经验交流大会,会上2所学校校长做了经验介绍,3所学校的经验材料进行了书面交流。通过表彰与交流,肯定了我区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的成绩,调动了办学者依法办学的积极性,有效推进了我区民办教育的发展。

四、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办学者的依法办学意识

为了提升民办教育管理者的依法办学意识和管理能力,7月份我们邀请了四平市知名民办学校校长刘然(公文数学学校校长、上海交大昂立英语四平分校校长),为我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者进行了讲座。会上刘然校长以其11年来的

办学经验,通过一些案例和自身生活经历,由浅入深地和大家交谈了“依法进行学校管理”、“学校发展阶段的团队建设”、“教师培训与管理”、“如何有效沟通”等话题。刘校长自然、亲和的讲座,讲台上下互动活跃的气氛,给在场的听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一点思考、一份动力,进一步提升了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对其今后如何做好民办教育管理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年来,我区民办教育工作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我区民办教育市场秩序较为平稳,发展态势良好,但我们仍然认识到加强对各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治理工作不仅是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中一项长期的任务,而且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治理民办教育违规、违法行为任重道远,今后的工作我们还需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寻求管理的良方,进一步维护好我区民办教育秩序,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第三篇: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汇报

金水区2014年民办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的贯彻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方针,按照郑州市民办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与指导,努力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实现教育强区的战略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增强服务意识,加大支持力度,规范办学行为,查处非法办学机构,狠抓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为我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加强依法办学,强化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我区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

根据我区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继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办学校法人、校长及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理论水平及管理水平。继续加强民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开展校务管理工作交流,举办校长论坛,促进民办学校管理水平共同提高;

2、严把审批关,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净化办学市场。

进一步明确审批职责和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

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以及设置标准把好审批关。对获得许可证的办学机构上网公示。对不具备办学条件、达不到设置标准以及弄虚作假不适宜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坚决不予审批,并联合新闻媒体、民政、税务、城管等部门,进行彻底清查,依法严肃处理。做好民办学校调整布局工作,确保全区民办教育有序发展。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聘的教师要有教师资格证,要有劳动合同书。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使民办学校的校长、教师能胜任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各办学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心教研人员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教研教改活动,一起听课、评课、听观摩课,提高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还要开展幼儿园手拉手活动,城区公办、事业办幼儿园要帮扶民办幼儿园、薄弱幼儿园,在教学设备和教育教学管理给予扶持。

4、加强安全管理,维护信访稳定,确保金水民办教育和谐发展。

切实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常规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其它一切工作的首位,切实抓紧、抓好,并做到常抓不懈。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严防各

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信访稳定局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把信访工作当成政治工作来抓,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金水民办教育和谐发展。

5、加大民办教育宣传力度,扩大民办教育的社会影响。

通过金水区教育信息网、大型展示活动、新闻媒体专访和民办教育宣传月等形式,宣传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民办教育成果,展示民办学校风采,扩大民办教育的社会影响,进一步促进形成支持民办教育办学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6、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参谋助手和“桥梁”作用。

积极开展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以“服务、维权、管理”为宗旨,落实好各项政策法规,为民办学校排忧解难,同时加强会员自身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保证民办教育依法有序健康发展。建立民办教育奖励基金,对教学效果、师德师风好的教师给予奖励,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资助。

四、工作重点

(一)一般性工作

1、依法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清理、检查民办学校办学资格,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好招生简章、广告管理,做好分支教学点的备案管理。

2、加大对规范办学学校的表彰力度,评选出“十佳”或“十强”学校,并授予铜牌,加大对民办学校教师的“评先”力度;

(二)创造性工作

1、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

2、进一步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免学杂费和免书籍费用政策。

3、组织民办学校风采展示周,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民办教育社会公益属性和教育属性的认识,提高人民群众对民办教育的认同感。

4、加强教研人员对民办义务教育制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指导;

五、工作安排

一月

1、总结2014年工作,拟定2014年工作要点。

2、督促民办学校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3、参加郑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召开的年度工作总结会。

二月

1、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制定2014年民办教育工作计划。

三月

1、参加全市2014年度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2、民办学校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

3、召开全区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4、2014年民办学校整改单位年检复查。

四月

1、召开金水区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会议。

2、规范办学行为,清理非法办学机构。

3、组织参加市局举办的民办学校校长培训课程班。

4、筹备教师节民办教育表彰实施方案。

5、2014年民办学校年检公示

五月

1、落实义务教育段民校相关优惠政策。

2、组织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单月例会。

3、指导金水民办教育学会开展庆“六〃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文艺汇演。

4、带领教研人员下民办学校开展教学指导。

六月

1、做好暑期放假工作的部署。

2、开展优秀民办教师和民办教育工作者、 “十佳”民办学校的评选活动。

3、民办学校风采展示周。

七月

1、 督促民办学校做好学生暑假安全教育工作。

2、 民办教育机构单月例会

八月

1、规范办学行为,清理非法办学机构。

九月

1、督促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做好2014年秋季开学工作。

2、民办教育机构单月例会。

3、庆祝第26个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

十月

1、指导民校开展国庆爱国教育活动。

2、开展协会民办学校优质课展评活动。

3、拟举办金水区民办学校校长论坛。

十一月

1、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带领教研人员到学校指导教学。

2、参加市区组织的有关活动。

3、筹备201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

十二月

1、开展2014年度检查工作。

2、参加市局召开的民办教育年度工作总结会。

3、总结2014年度工作。

注:

1、每年11月---来年3月期间的会议以具体通知为准;

2、学前教育与民办教育分开管理,如民办教育涉及民办幼儿园事物的,民办幼儿园以通知参加为准;

3、其他临时工作另行通知安排;

第四篇:市政府推进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五五”普法以来,江苏省吴江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夯实基础,着眼长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深入实施普法规划,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注重实效性,为建设“法治吴江”、构建“和谐吴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法制宣传领导机制。吴江市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明确职责,制定各项工作规程,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了由120人组成的普法联络员队伍和30人组成的讲师团,重组了法制艺术团,明确了六大类20个单位为市普法工作联系点。

二是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机制。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镇、各部门、各单位;
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镇(区)、市机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和市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市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进行巡回考核检查,每年考查1/3的单位,并进行阶段性总结表彰。

三是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镇(区)普法经费全部一次性划拨,累计超过300万元,其中市级140万元;
市和10个镇(区)中的9个建立了普法专用账户。各部门和行业也相应安排了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重点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针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各系统规定进行的法律知识考试基础上,全市每年组织市镇(区)两级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并纳入对公职人员的年终考核。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都要安排专题学法,并在《吴江日报》专版刊登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的学法体会文章。

针对中小学生。一是联合部门。连续10年联合看守所对在押青少年进行帮教,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讲座、缅怀先烈等活动防止重新犯罪。二是联合镇区。确保各镇、区每年开展一场法制文艺演出。举办法制夏令营,通过书法、画画、歌咏、听故事等活动寓教于乐。三是联合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在放假前、开学初,赴各校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巡回展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图片;
刻制《中学生少年犯忏悔录》等法制光盘分送全市36所学校;
帮助学校开辟法制图书角、法制画廊,并开展普法图片展、法制摄影展、法制书法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四是联合社区。以“社区援助站”、“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阵地,举办了“青少年维权岗社区居民座谈会”、“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法制讲座”等。五是联合家长。开展家长法制培训,向学生家长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向全市每个家庭、流动人员聚居地先后发放《市民收看法制类电视栏目导视单》45万份,指导家长教育孩子有选择性地收看。

针对农村村民。积极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素质培训制度,-,司法行政系统举办培训班83期,培训农村党员基层干部11531人次。采取法制文艺十镇联动巡回演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农民工。探索外来员工集宿区的法制教育形式,坚持走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路子。6月,召开了全市农民工学法用法现场会。市司法局和民政局还联合组织人员,专门为全市农民编印了《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并专门在读本中加入了与农民进城打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力求使该读本成为农民尤其是农民工学法用法的好教材。

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充分发挥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组织的作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力度。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

吴江市普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大力度,力求实效,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普法形式不断创新丰富,较好地发挥了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吴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教育导向作用。

一是编发教材和举办普法讲座。先后编印《农村涉法汇编》、《农民学法用法手册》等,及时发放到农民和农民工手中。还编发了《吴江市中小学生法制思想道德建设教材》(中学版、小学版)等教材,使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结合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实施,针对不同对象在全市大力开展各类法制培训和法制讲座,据不完全统计,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法律讲座和培训486期,参训人数达52830人。

二是积极推广网络普法。在吴江市政府网站“中国吴江”建立“吴江市司法局”子网,下设“法律文库”、“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基层工作”、“市民留言”等栏目。全面介绍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及

时解答群众疑难,力争把网站建设成联系群众、开展工作的一个窗口。

三是持续加强电视和电台普法。在吴江电视台先后开设了“法治吴江”栏目,“五五”普法以来共播出各类法制专题节目120余期。自3月开始,市司法局还专门出资十万余元聘请专业影视制作公司,创作了一批短小精悍的法制动漫广告,吴江电视台《吴江新闻》时段播放,每日重播3-4次

,已创播广告15个。电台的“周日说法”栏目“五五”普法期间,已播出360余期次。

四是强化报纸普法力度。“五五”普法启动后,在《吴江日报》设置了“五五普法”专栏,至今已刊出20多期。

五是利用各类户外设施普法。,盛泽镇在镇区繁华路段建成了昼夜清晰可见的法制灯箱广告一条街,在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同时,为提高广大市民法律素养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市司法局专门出资在市区主要交通干道新建了一条30米长的法制宣传长廊,以“维护稳定”、“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主题,张贴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图文照片及十七大法制宣传标语,为建设法治吴江营造良好氛围提供了又一崭新舞台。

第五篇:关于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派,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8 次主任会议报告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9月底,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有463所,在校学生80219人,比2014年新增11703人,增长17.1%。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12.4%,比2014年增长3.2%。其中幼儿园296所,在园儿童31999人;
小学34所,在校学生6551人;
中学2所,在校学生5677人;
中等职业学校(含学历教育点)10所,在校学生18302人,比2014年增加2497人,增长15.8%;
文化、艺体、职业培训等其他类学校121所,在校学生17690人。从事民办教育专兼职教职人员3962人。截至2014年9月,市直民办机构有72个,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学历教育点)6所,各种培训机构66所。2014年,民间资金投入职业教育达4500余万元,历年累计投入达2亿多元。现已涌现出xx市民进中专、xx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射洪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xx市中山职业技术学校等一批在校学生达2014人以上规模的民办职业学校典型。同时,我们还审批了我市第一所集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为一体的民办中学——xx市安居育才中学校,该校今年秋季招生达5400余人。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我市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以“面向市场,自主发展;
接纳民资,创办民校;
扩大规模,做大品牌;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为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改体制、纳民资、革旧制、调布局、求质量”五方面做文章,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民办教育成效较为显著。

(一)认真学习宣传,营造发展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

2014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后,市政府积极安排部署了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为顺利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了充分准备。通过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召开校长座谈会、组织街头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学习和领会法律条文,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该法的深远意义和重大作用。配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的发展民营经济的大讨论,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发展民办教育的大讨论,进一步深化了社会各界对发展民办教育的认识,促进了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大群众家喻户晓,让《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深入人心,全力营造发展民办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办教育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办学单位开展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每年召开二至三次协调会议,专题研究民办教育发展问题,及时为民办学校排忧解难、保驾护航。2014年9月和11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和民办教育工作会,提出了立足xx、面向西部,充分开发人力资源优势,将xx打造成西部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的发展目标。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定》,从政策层面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
着力发展一批规模较大、质量较高、特色突出、社会声誉良好的示范性民办学校。把民进中专校、市机电学校、电大新校区、中山职业学校新校区的建设列入了市级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每月督办,并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在学校选址、规划设计、办理有关征地和建设手续、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

(三)落实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民办教育发展。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后,市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行政法规及措施,清理和废止了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相抵触的文件政策。对民办教育用地、税收、收费、招生、升学、就业、教师聘用、评职评优等方面从政策上给予倾斜。对民办教育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除特殊性质教育以外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积极为出资人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在教育结构布局调整中,对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增量部分优先考虑发展民办教育,优先审批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多年来,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直坚持把民办教育作为全市教育的(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增长点,与公办教育同研究、同规划、同发展。凡民间资金投资教育,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均按公益性事业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并优先安排,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民办学校水、电、气价格与公办学校实行统一价格,鼓励和支持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民办学校教师业务进修、培训、职称评定、评比表彰等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统一管理。2014年,我市首次在全省率先开展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至今共评定中级职称41人,初级职称35人。自2014年以来,我们把民进中专、市机电职业学校、射洪理工职业学校等学校纳入春季招生分流范畴,允许民办学校自主招收公办学校学生,扶持民办学校扩大生源和办学规模。

(四)积极招商引资,为我市民办教育输入新鲜血液。

为了解决我市发展民办教育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我们千方百计引进民间资金投资教育,着力发展一批示范性民办学校。2014年1月,市教育局与四川鼎信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举办xx电大达成协议,成功引进了四川鼎信投资有限公司近期投资2014万元人民币、中长期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扩建新校区。目前,新校区已投资近3000万元,极大地促进了xx电大的健康发展。2014年1月,安居区政府与四川卓筒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共同投资兴办安居育才中学,拟引资1.2亿元人民币,用地400亩,修建21万多平方米校舍的现代化学校。现已完成一期工程,总投资5800万元,占地316余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首批招生达5400多人。这些措施为我市民办教育的规模化、快速化发展注入了活力。

(五)实施品牌战略,带动全市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一是审核开办民办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班(点),有力地促进了办学层次和水平的提高。针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挂靠联办中由于联办主体学校指导监管工作滞后导致质量不高的现状,2014年以来,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职业学校开展了督导评估。对师资、专业设备、教育教学及管理等方面达到举办学历教育标准的,实行成熟一个专业审批一个专业,允许其举办中职学历教育班(点)。市教育行政部门先后审批了xx市机电职业学校、中山职业技术学校、射洪县理工职业学校等7个民办中职学历教育点。

二是加强重点民办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2014年,在将xx中学原实验分校有偿转让给民进中专校的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召集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市政府 “关于引进民间资金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了价格、税费减免等转让原则,促成了民进中专校以1250万元购买xx中学原实验分校校舍,实现了由租场地办学到拥有自己完整独立的校舍的根本转变。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引导和大力支持下,该校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于2014年12月顺利通过了省教厅专家组验收,成为全省第一所民办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现已达7000余人。2014年8月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先后荣获省级“民办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先进单位”等几十项荣誉。目前,市政府正在积极鼓励、扶持该校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6月,在相关政策的帮扶下,xx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引资一建筑企业联合办学,投资3900多万元征地45亩建设新校区,建筑面积2.4万余平方米,现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办学规模可达4500人,目前有在校学生3300余人。省市领导多次到校调研,连续8年被省、市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目前,市教育局正在积极鼓励、扶持该校创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强力推进重点民办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其典型引路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六)推进就业准入制度,提升民办职业教育质量。

根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要求,突出重点、全面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是加大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在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广泛推行“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严格职业技能鉴定。二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落实就业准入制度。除了平时检查外,每年还专门组织针对美容美发、中式烹调、汽车驾驶、汽车管理、保健按摩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活动,对违规行为要求依法改正并进行了处罚。三是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以上措施,极大提高了民办职业教育、劳动技能培训质量,为顺利解决毕(结)业生的就业和发展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设立专项扶持、奖励基金,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从2014年起,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民办教育发展和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奖励在民办学校发展和对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2014年,从这一基金中用10万元对全市300多名民办教育举办者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表彰了50名民办教育先进个人和30个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用10万元支持民进中专校购置设施设备,用5万元扶持大英县蓬莱镇社区教育培训中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14年,用7.5万元(省拨经费除外)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专项经费资助了职业学校贫困生150名,确保了这些贫困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省政府1月23日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以后,我市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正确处理好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收费关系,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

(八)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

一是政府引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教育、劳动、工商、经贸、城管、计委、建设、物价、税收、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我市按照民办教育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的审批、管理权限和职责,避免了政出多门,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做到了退出“越位”、补足“缺位”,力求到位。

三是市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发了《xx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xx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xx市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实行收费成本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使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办学。2014年以来,共查处、取缔非法办学机构8个,对少数投入少、办学条件差,不按教育规律办学的民办学校采取限期整改、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措施,极大地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较好地维护了民办教育举办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措施,民办学校异军突起,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十五”期间,我市民办职业教育学校新增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占全市中职学校增量的45.5%;
民间资金投入职业教育基本建设1.02亿元,占全市职业教育投入的66.7%,这些增长和投入,70%是在近三年内完成的。民办学前教育也得到高速发展,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目前,全市已初步建立起了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及各类培训为主体的较为完善和规范的民办教育体系,涌现出一大批骨干学校和优秀办学者。2014年以来,全市有多个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工作者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奖励。2014、2014年教师节,我市推荐民办学校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表彰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共3名、师德标兵1人。民进中专、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在2014年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和2014年初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上受到省级有关部门表彰,孟永红、刘颖等20余名民办教育举办者受到省、市表彰。全市民办学校的长足发展打破了单一由国家出钱办教育的模式,对我市教育体制改革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1、发展民办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民办学校融资贷款的障碍较多,金融信贷部门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不够,不少学校资金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
还有不少学校租房上课,设备简陋,与学校发展不同步。

2民办教育结构不尽合理。短期文化、艺术类培训班、小型培训机构居多,学校布局也不尽合理,多数学校规模较小,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前景的中大型民办学校相对较少。

3、教师队伍不够稳定。民办教育在用人机制体制上缺乏必要的具体的社会保障措施,在吸纳优秀人才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一些民办学校专业教师多以聘任兼职教师为主,专职教师较少,教师变动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一些民办学校管理薄弱,教学质量不高,办学效益较低,并有个别学校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5、对民办教育办学风险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措施和办法。民办学校设立风险基金目的在于民办学校资金链出现危机的情况下化解矛盾问题,由于对民办学校财务监管滞后,对民办学校利用回收的办学成本建立风险基金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民办学校抗风险能力还较弱。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1、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放宽政策,多渠道、多形式融资,力争解决当前民办教育资金紧缺的困难。

2、进一步为民办教育正本清源,加大对民办教育师生依法享有与公办教育师生同等地位和权利的宣传力度。保证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和师生的合法地位和权利。

3、积极探索、尝试民办教育资产的整合与重组,推进民办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4、加强教育部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消防、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 的沟通协作,共同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的办学环境。

5、进一步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用人制度和有关社会保障制度,为民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提供应有的政策扶持与制度保障。

6、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管理科学化。

7、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业务指导,促进民办学校抓管理、重教研、保质量,努力推动民办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8、积极培育民办高职院校,为xx建造一所民办高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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