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关于开展“妇女微家”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0-03-10 17:40:37 浏览量:

  县妇联关于开展“妇女微家”创建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妇联改革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落实落细妇联改革任务,构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身边一个家”的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新格局,县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妇女微家”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化妇联组织改革,把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带领全县妇女为开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贡献巾帼力量。 二、 工作目标 依托全县“妇女之家”阵地,在辖区范围内建设形式灵活、服务精准的“妇女微家”,最大限度扩大覆盖,就近、方便、快捷地服务好身边的妇女群众,打通服务妇女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联系妇女全覆盖、服务妇女零距离、关爱妇女无缝隙。全县力争2019年底培育1个市级“妇女微家”示范点,培育3个县级“妇女微家”示范点,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镇、社区“妇女微家”的创建完成,力争一段时期内实现村“妇女微家”的广覆盖。 三、具体措施

  1.明确建立范围。注重从妇女的实际需求出发、从便于服务入手,贴进群众、灵活设置。在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女性创业典型、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各类先进典型的家庭或工作场所,巾帼文明岗、家庭志愿服务工作室等女性集中的活动阵地,村民小组、社区网格、各类园区、商务楼宇等单位场所都可设立。 2.规范建立程序。依托“妇女之家”阵地,向下广泛建设“妇女微家”,每一个“妇女微家”成立,需要在本辖区妇联组织审批、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由本辖区妇联组织统一管理,接受妇联指导。“妇女微家”可以是线下实体微家,也可以是线上网络微家,同时可吸纳社会工作者、巾帼志愿者建立一支专兼职工作队伍,将妇联组织的服务和活动延伸到妇女群众生活的最小单元。 3.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五微一家”工作机制,即微阵地、微标识、微管理、微职责、微服务、一个家。拓展延伸“妇女之家”的微小阵地、设置“妇女微家”统一微标识(以“妇女之家”标识为样本,尺寸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设定)、实现“妇女微家”专人管理,“妇女微家”根据实际明确工作微职责、制定微制度、完善微台帐,为妇女群众提供微服务,打造全县妇女群众最实用、最贴心、最温暖的“妇女娘家”。 4.打造特色品牌。“妇女微家”是基层妇女工作落地落小落实的有力抓手,要注重与本辖区特色优势有机结合,因地制宜推出自主创新、主题鲜明的活动品牌、打造最接地气、最接近妇女群众的妇联阵地,灵活设置创业微家、文化微家、议事微家、维权微家、公益微家等,最大限度扩大组织覆盖,使妇女微家成为妇女群众最紧密的联系服务点。 5.实现多元功能。“妇女微家”要下沉到最基层、扎根于妇女群众,充分补充妇联组织服务功能。要加强思想引领,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和凝聚妇女听党话跟党走;要反映妇情民意,常态化开展妇女议事活动,帮助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弘扬时代风尚,充分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要提供法律维权,合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要开展志愿服务,助力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工作要求 1.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开展“妇女微家”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妇女微家”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相关责任,精心组织策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切实调动广大妇女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依托“妇女之家”统筹推进“妇女微家”建设工作。 2.要整体有序推进。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依托各级各类基础阵地,将妇联组织的服务和触角直接延伸到妇女群众的身边,围绕妇女群众的新需求,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有效延伸妇联组织服务半径,补充妇联组织服务功能,确保“妇女微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要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充分运用主流媒体与妇联系统“两微一网”等宣传平台对“妇女微家”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并随时向上级妇联组织报送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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