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2018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时间:2020-03-16 11:40:54 浏览量:

   **村委会2018年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人才培育计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脱贫摘帽,根据县委县政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县第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围绕脱贫摘帽目标任务,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明晰财政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关系和收益分配机制为突破口,以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项目为平台,坚持脱贫攻坚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相互促进,解放思想、因村制宜,创新思路、探索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企业化管理,建立与贫困户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自身“造血”功能和实力,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确保贫困村顺利退出。 二、目标任务 创建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村集体企业,探索“公司+村集体+基地”、“公司+村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多种模式,拓宽贫困户尤其是缺劳力、缺技能等自主创收能力受限的贫困人口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达到集体增实力、农户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实现村集体、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赢。力争2019年底,实现我村兑现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收益分红,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8万元以上,形成带动作用明显的集体经济强村。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村制宜原则。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产业发展方向以及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金、资产和资源,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坚持一村一策,探索村集体经济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 (二)坚持村级主体原则。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 (三)坚持市场主导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把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对接。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要高效发展,又要量力而行,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或盲目投资。 四、推进步骤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大致分为五个阶段,有计划、有组织,分类指导、分步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7月前完成)。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把成立村集体企业的规划,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建设目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股权量化方式、收益分配等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引导贫困户主动参与。 (二)核资确权阶段(2018年7月-8月)。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对现有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房屋、设施、设备以及持有的其它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可评估、可流转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各类扶贫资金及其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集体资产的所有权要确权到不同层级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研制方案阶段(2018年8月底完成)。综合清产核资、市场需求、发展潜力等因素,由村“两委”提出村集体经济发展初步方案,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后,经党员大会初审、村民代表大会复审,报乡镇党委审批备案。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开展“边界党建”,打破条块限制,推行联片推进、跨村实施等模式,形成联动效应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创建村集体企业发展扶贫。 (四)健全机构阶段(2018年9月上旬)。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方案,指导村委会及时创建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成立村集体企业。新成立的村集体企业要依法注册登记,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依规建立成员代表会议、理(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制定章程,并依据章程选举产生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 (五)创业阶段(2018年9月-2019年9月)选优配强村集体企业人才队伍,实行以创带训、以做代训,完成创建和发展村集体企业体系化建设。 ——主要内容涵盖:指导村集体企业制定企业发展理念、宗旨与目标、企业的组织架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技术操作规程、管理流程、财务制度设计、财务体系设立等。 1.完成所有村集体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银行开立户、税务登记、税务减免备案的手续; 2. 开展针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辅导拟定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企业结构体系培训,政策、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等培训; 3. 指导所有村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建账; 4. 开展针对财务人员财务基础知识、纳税申报、记账、账簿登记、会计报表等业务培训; 5. 提供在线咨询、电话辅导、现场培训指导和代记账工作。 (六)纳入资产管理阶段(2019年10月-12月)。创建成功的村集体企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整体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托管。 五、实施内容 以村集体企业为实施主体,结合我村实际,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具体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实施产业带动型的发展模式。依托本地特色产业优势,整合扶贫资金折价入股,或土地经营权流转入股等方式,与当地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合作,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时要依托龙头企业,积极探索“村集体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发展槟榔、绿橙、茶叶、益智、养鸡、养羊等种养殖业及其附属加工业带动村集体增收。 (二)拓展服务创收型的发展模式。可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展生产要素配置,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集中运输、协调服务等综合性服务。有条件的村,通过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等形式,依托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休闲经济,实现资源优势向村级集体经济优势的转化。 (三)探索招商合作的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企业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有条件的村可引进企业,村集体通过本地资源、扶贫资金和管理服务入股实现创收;地处偏远、村内资源困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可结合中心镇、中心村和扶贫搬迁村建设,探索乡镇统筹、异地兴建、村组合作、跨村联营、强村带弱村等多种方式发展集体经济。 (四)探索“互联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企业与电商企业共同开展电子商务,组织相关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村级信息服务站等,开展肥料、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服务,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推进电商扶贫,鼓励引导电商企业瞄准贫困村、对接贫困户、吸纳有一定知识能力的贫困人口开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发展农村电商或为农村电商提供服务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主动沟通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大胆探索推进。 (二)规范收益分配管理。要改革收益分配制度,建立新型收益分配机制,严格按成员持有股权比例进行收益分配。村集体企业应根据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要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同时还要奖励村组干部,调动工作积极性,年度可分配收益原则按“4321”的比例分配,即:40%用于股份分红(要建立健全收益保底机制,明确扶贫股保底分红标准,保障贫困户在项目持续期内拥有稳定的收益)、30%用于提高村组干部报酬、20%用于扩大再生产、10%用于本村社会保障,分配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财政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审核;用于奖励村干部的奖金分配方案,必须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 (三)激励奖补保障。从可分配收益资金中,拿出一定资金对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做出较大贡献的村干部给予奖励。建设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资源开发型项目和其它农业产业项目,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进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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