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秩序维护岗位设置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医院秩序维护岗位应如何设置及相应人员应如何配置的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秩序维护岗位设置的管理。
2、 责任归属 2.1 后勤负责人——负责指导并确认秩序维护主管拟定医院秩序维护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
2.2
物业经理——负责医院秩序维护岗位的具体设置和排班。
3、操作要求 3.1 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应以医院物业投标方案为首要参照依据,并应充分考虑医院现状和实际运作需要,并提交医院后勤负责人核定。
3.2 秩序维护岗位通常包括(但不限于)队长岗、领班岗、巡逻岗、监控岗等,部分岗位设置应根据医院实际需要临时调配人员,节约用工成本,达到降本增效。
3.3 秩序维护人员岗位要求政治历史清楚,思想作风正派,无妨碍社会治安等不良经历,在乡镇、街道或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4 秩序维护人员岗位要求男性年龄 50 岁以下、女性 45 岁以下,并需提供人员健康证明。
3.5 秩序维护人员实际配置应记录于《秩序维护人员配置表》内,并每月更新一次。
3.6秩序维护人员班次安排基本分为12小时或8小时翻班两种。
3.7 高温季节,秩序维护队长应对室外秩序维护当值岗位作息时间做出调整,防止发生人员中暑事件。
3.8 物业经理应于每月末编制并公布下月度《秩序维护员工排班表》。
3.9 每天由每班当值秩序维护领班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分配秩序维护人员至各岗位工作。
4、相关记录 《秩序维护人员设置表》 《秩序维护人员排班表》
秩序维护人员设置表(
月)
编号 姓名 联系方式 到岗日期 离岗日期 备注
物业经理:
医院后勤负责人:
秩序维护人员排班表(
月)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编号 姓名
物业经理:
医院后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