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推进地税局依法治税工作建议

时间:2021-07-20 23:41:10 浏览量: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认真总结“十五”期间依法治税工作,明确“十一五”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对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不断促进我省地税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五”期间我省地税依法治税工作成效明显
    (一)普法教育不断深入,依法治税观念基本树立
    2001年以来,我省地税系统大力开展“四五”普法教育,举办不同形式的法律培训班,分期、分批、分层次开展了全员法律知识培训,在学习以《征管法》为核心的税收法律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共学法律知识,掀起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高潮,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地税于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依法行政能力,基本树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 的法治意识。
    (二)税收规章制度建设加快,法制工作体制基本理顺
    我省地税部门大力加强税收规章制度建设,在遵循国家统一税法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实际,分行业、分税种制定了多项的税种管理办法和业务规程,相继制定出台了《饮食业营业税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委托代征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发票管理业务规程》等制度,促进了国家税法的贯彻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法制工作体制的建设,出台了《依法治税工作目标考核办
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等法制工作制度,基本理顺了法制工作体制,将依法治税逐渐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税收内外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全省地税部门积极探索,开展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大案要案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理赔、执法检查等工作,强化了事前、事中、事后法制监督;
开展了事前预防、事后惩戒的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形成了全方位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格局;
地税机关各业务部门也充分履行职责,开展了如征管质量考核等不同形式的执法考核、考评工作,监督的范围不断扩大。同时,引入了外部监督长效机制,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纪检等部门的配合,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地税执法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理
解和支持。2005年,全省地税系统在行风评议的位次跃升为第三位。
    (四)税收执法手段逐步改进,税收执法行为趋于规范
    全省地税机关积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加管理” 的工作方针,将科学化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手段运用到税收执法中。一是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起专业化的税收管理体制。二是积极开展电子申报、邮寄申报工作,方便纳税人。拷贝纳税人电子信息、查扣偷逃税纳税人电脑硬盘,探索新形势下办理偷逃税案件的新方法。三是以**省地税业务信息系统为统一技术平台,逐步开发、使用了分税种、分行业管理软件,加强了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的技术监控,为推进我省税收管理信息一体化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各级地税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现象逐渐减少,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日益受到重视和保护,复议、诉讼案件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五)外部执法环境明显改善,纳税人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
    多年来,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已经初步建立起以“政府管税、部门协税、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出台违规涉税文件的现象已逐年减少,地方政府支持地税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力度逐年加大,培植、涵养、壮大税源已是政府经济建设的重要目标;
在信息化建设仍然滞后的情况下,政府工作部门为地税执法提供的支持和协助力度也逐年加大;
通过地税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共同
努力,司法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
纳税人的依法纳税自觉性不断增强,纳税遵从度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初步树立。
    回顾“十五”期间我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虽然取得一些阶段性成果,但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治税理念没有根本转变,重计划、轻法治思想仍然存在,任务治税、计划治税向依法治税的转型过程缓慢;
与税法配套的税收规章制度仍不完善,影响了税收法规和政策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法制机构综合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依法治税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
强,部门间仍没有实现信息共享,未形成依法治税合力。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十一五”期间我省地税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要求
    “十一五”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新形势下,地方税收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财力支撑。面对机遇与挑战,我省地税系统应当顺势而为,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理清“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税工作思路,推动我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更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我省地税系统应当把握的依法治税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以转变治税理念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执法监督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围绕这个总体思路,根据我省依法治省、依法行政要求,全省地税系统“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税的总体目标是:
    (一)依法治税理念进一步确立。
    大力开展“五五普法”,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地税系统内外部人员的整体法律素质,始终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地税工作各个环节,将依法治税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推动税收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执法行为全面规范。
    按照征管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稽查、法制机构设置,形成专业化管理为主、综合管理为辅、相互制约的执法机制。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做到主体合法、程序正确、证据确凿、处理适当,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贯穿于执法过程始终,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三)执法监督严密有力。强化法制监督,以信息化技术为依
托,建立起法制与审计、监察监督“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机制,实现对税收执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日常、专项、专案监督。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发挥外部专门监督、社会及舆论监督的作用,构建起内部监督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四)法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政策法规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牵头、组织作用,发挥好在深化税务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发挥好在税收法制建设、税政管理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综合职能作用。通过综合职能作用的发挥,全面提高政策法规部门的法治管理水平。
    (五)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强化税务机关执法权威形象建设,以税收执法权力顺利、正确行使为目的,规范税务中介机构行为,整顿税收秩序,健全立体式、网络状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氛围,形成党政支持、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纳税人理解的治税合力,进一步优化税收法治环境。
    三、“十一五”期间我省地税依法治税需要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转变治税观念,确立依法治税理念
    当前,在治税理念上,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实现“人治” 向“法治”理念的转变。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实现税收治理方式由行政手段向法治手段的转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法治意识。二是要实现“计划治税”向“依法治税”的转变。将“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作为依法治税目标考核的落脚点。三是实现“官本位” 向“责本位”的转变。依法治税重在“治吏”、“治权”,二在工作中要摒弃“官本位”和“官贵民轻”的陈腐思想,牢固树立聚财为国、
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二)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党的十六大要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作为地税部门,一是要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要求,规范税政、征管、稽查、法制工作,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执法权力运行格局。二是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大力实施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是要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力,严格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尽税收执法权,提高税收执
法水平。
    (三)找准依法治税抓手,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我省地税系统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试点单位之一,要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当作依法治税工作的抓手,为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即分解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认真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实现执法责任制与征管制度、岗责体系以及管理制度建设有机结合。二是要开发运行全省统一的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系统,在试点工作取
得成效的基础上,全省铺开,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开展考核评议工作。三是要以自动化考核为主,辅以人机结合考核和人工考核,在严格过错追究的同时,探索试行能级管理和岗位分级办法,切实解决多于多罚、于多干少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
    (四)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建立严密的执法监督机制
    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必须进一步健全系统内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乱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和法规库建库工作,建立起防止违法行为产生的事前防范机制。二是要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大额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逐步将税收保全、强制执行、阻止出境等重大行为纳入事中监督范畴,不断加大事中监督力度。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救济工作,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执法考核评议,纠正不当和违法行政行为,构筑税收执法权正确运行的事后监督机制。四是充分发挥政
策法规机构的综合职能作用,理顺工作关系,加大工作力度,打造政策法规部门的全新形象。
    (五)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提高队伍整体法律素质
    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关键。一是要提高领导于部的法律素质。要将领导学法、用法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促使领导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依法决策”。二是要提高地税系统全体税收公务员的法律素质。把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与干部的管理使用有机结合起来,促使税收公务员在行使税收管理权时做到“依法管理”。三是要着重提高地税系统法制人员的法律素质。将法律专业人才逐步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对进入法制岗位的非法律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岗位依法纠错和指导执法实践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到“依法监督”。
    (六)优化依法治税环境,打造和谐融洽的治税氛围
    营造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全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环节。一是继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从提高国民的整体税收法律素质入手,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二是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依法治税工作纳入到政府工作通盘考虑之中,发挥政府在营造良好依法治税环境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充分利用地方人大、政府立法权,制定出台有关支持地税工作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弥补上级立法空白
。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建立各项联席工作制度,重点抓好信息数据交换工作,筹建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财政、国税、工商。房产、土地、金融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四是建立司法保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联系,加大对偷、逃、抗、骗税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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