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改进村容村貌,美化环境,造福村民,争创卫生文明村,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村两委会决定对村内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处理,并聘用乙方为xxx为垃圾清运工,确定垃圾集中处理清运以年承包方式,特立如下协议:
一 清运范围及路线:将村内各村民小组垃圾池、垃圾桶内的垃圾运至安乐村处垃圾填埋场.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导、监督、管理乙方的垃圾清运工作。
2、甲方为乙方清运垃圾提供出入两地之方便。
3、甲方及时按合同拨付垃圾承包款,不到无故拖延。
三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及时将垃圾上车运送至安乐村处垃圾填埋场,确保村境内垃圾池、桶中垃圾无积压,乙方需每月清运两次以上,如遇上级部门来检查随叫随到。
2、乙方必须自己购买车辆保险和人生意外保险,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交通事故、物件损失、伤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索赔。
3、维护维修好机动车辆、保持良好车况。
4、运输途中防止垃圾洒落,禁止异地卸放。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还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处罚。
5.如因乙方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甲方在检查中受到上级领导的处罚款项及其它全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四 合同期限:2016年1 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五 合同价款:一年承包款元,乙方无工作失误,甲方在年终一次支付乙方承包款。
六 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二0一六年 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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