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教育法制基础》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42)

时间:2020-07-17 10:08:23 浏览量: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教育法制基础》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42)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教育法的特征之一是其首先和主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最终决定于( )。

A.经济基础 B.上层建筑 C.物质生活条件 D.法律意识 2.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效力( )行政法规、规章。

A.等于 B.高于 C.低于 D.由有关部门决定 3.教育法律规范是( )。

A.整个社会道德规范中一部分 B.规定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关系参加者权利义务的行为准则 C.一种特定的职业规范 D.教育者行为准则 4.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中规定的( )。

A.教育关系 B.权利义务关系 C.行政关系 D.教育教学活动关系 5.教育行政执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 ),针对特定事项和特定的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法规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A.自主 B.依据法律 C.按照行政程序 D.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 6.如果一所小学附近的国家财产发生火灾,学校应当( )。

A. 组织学生到安全的地方去 B.积极带领小学生前去救火 C.即使有危险,也继续坚持上课 D.以上都对 7.教师资格证书在( )范围内有效。

A. 全国 B.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C.所辖区 D.全世界 8.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A.学校 B.教育行政部门 C.任何组织和个人都 D.教师 9.法律救济是( )精神的体现。

A.人道主义 B.爱国主义 C.雷锋 D.宪法 10.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遇到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物的规定不一致时,可以报请( ),由其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A.当事人 B.受理案件的法院 C.审理案件的法官 D.最高人民法院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将答案的“对”与“错”写在括号中) 11.教育法是依靠舆论、信念、习惯和教育保证实施的。(错) 12.我国教育法渊源的特点是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错) 13. 后果模式是法律规范主体发生了行为模式的行为后应获得的某种结果。这种规范不是每部法必不可少的。(错) 14.权责统一原则是教育行政执法的原则之一。(对) 15.学校章程是设立学校所必须具备的四个基本条件之一。(对) 16. 学校可以开除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未成年学生。(错) 17. 健康权是相对的,不属于公民人身权范畴。(错) 18. 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教师,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错) 19.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只能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错) 20.《刑法》规定,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21.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教育活动中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2.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23.教育法律规范按指出的“法的后果”,可以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24.法律监督的种类,按照监督的主体,可以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25.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26.我国学制系统内的基本教育阶段分为幼儿(或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27.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28.根据《教育法》规定,学生有权要求学校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给予公正评价,并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与学位证书。

29.《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30.申诉制度,通常是指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

31.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有: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32.简述学校的法定权利。

答:(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3.简述受教育者申诉制度。

答:是指受教育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这就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确立了非诉讼法律救济的制度,也是教育法赋予受教育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民主权利。

受教育者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是受《教育法》保护的法定的申诉制度。对受教育者的申诉任何人不得阻碍、压制;
二是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是具有特定性的权利救济制度。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本质,在于补救受教育者受损害的合法权益。

五、论述题(10分) 34.论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答:(1)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教育法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之服务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都具有规范性,并且教育政策对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主要区别表现在:①制定机关和约束力不同。②表现形式不同。③规范和稳定的程度不同。④实施方式不同。

六、案例分析题(20分) 35.教师的做法是否正确? 1996年5月,某小学进行了期中考试。三年级某班主任将学生考试成绩进行了排榜。该班女生张某原来是班级尖子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是这次期中考试却排在中游。班主任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排榜名次时,不问青红皂白,严厉地批评了张某。

张某因为妈妈住院而影响学习成绩自觉委屈,老师当面批评使她抬不起头。回家后,她神情沮丧、少言寡语,茶不思饭不想,躲进自己小屋不出来,并告诉父母她不想念书了。

请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析教师的这一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教师的这一做法是错误的。

(2)教师违反了《教育法》中“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和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和受教育者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以及《教师法》中教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规定。侵害了学生的知情权和名誉权。

(3)学校应责令班主任撤消排榜,并向学生本人及家长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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