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时间:2020-11-12 09:24:07 浏览量:

  企业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制度名称 企业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

 第3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年度股东大会预先批准的范围和额度。

 第4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公司资金支付,下属公司均应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执行文件。

 第2章

 资金支付的分类及审批权限 第5条

 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大类: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

 第6条

 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如下图所示。

 开始 用款人填写报销单或资金申请单并签名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财务负责人核准 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财务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 出纳付款 结束

 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图 第7条

 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说明表

 支付种类 审批额度 审批职责 经营性支付 小额经营性支付 3万元以内(含3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下同) 财务总监 3万元以上 总经理 大额经营性支付 对非关联方支付,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 总经理授权 对非关联方支付,50万元以上 总经理 对关联方支付,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 总经理授权 对关联方支付,30万元以上 总经理 非经营性支付 无事由、无合同、对控股子公司借款除外 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 总经理 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内 董事长 300万元以上 董事会 第3章

 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 第8条

 用款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资金申请单、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

 第9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第10条

 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第11条

 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未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个人处以500—2000 元罚款,部门处以 1000—5000 元罚款;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按照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4章

 附则 第12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总经理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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