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路段责任划分相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

时间:2020-07-15 22:00:15 浏览量:

 市区部分路段责任划分相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

 5月8日,就出入市口整治和市区部分路段部件责任划分不明确,造成数字城市管理中心部分存在问题反复推诿、派遣得不到解决及市长信箱反映农贸巷道路无人管理等问题,主任专门召开了协调会,开发区、**区、规划局、公路局等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经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达成共识,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五个出入市口整治工作

 按照市领导指示,市规划局牵头对XX方向、XX方向、XX方向、XX方向、XX方向共五个出入市口进行了实地调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责任分工。会议上市公路局提出高速公路以东200米道路整修工作要在XX国道8月20日全线完工时才能完成。东区负责的慢车道、隔离带、人行道及沿街建筑物的整改工作也需同时完成。**区负责的在高速出市口建设公厕一事需要经规委会审批和协调高速公路土地问题,不能按时完成外外,三区一县和市公路局均表示按整治按整治意见确定的时限准时完成各项任务。市创建办配合市规划局做好督查工作,确保各县、市(区)、市公路局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全市路名牌整治工作

 由于路名牌管理权由市民政局交出和我市管理区域重新划分以及整治路名牌广告等问题,各文件前后矛盾,职责不清,会议认为今后路名牌管理以最新文件XX[2010]71号为准。1、路名牌广告整治工作按属地管理;2、路名牌今后管理职责按属地管理;3、路名牌设置标准以后由市住建局设计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样式。

  三、市内小铁路沿线的管理

 市内小铁路沿线两侧的管理仍按调整管理范围以前由属地负责管理,在工作检查中市城管局以帮助的形式主动清扫了小铁路两侧部分硬化过的道路,但这些道路不属于**都区交由市直单位的143条背街小巷,其市容管理权、道路维修权、绿化管养权仍有**都区负责。

  四、五条职责不清的道路

 1、XX路。针对XX路责任主体不明确,中心派遣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由经济开发区城管局局长XX及**都区副主任XX经过现场指认,研究决定。XX路向南至水泥路面断面处的东西小路中心为界,以北由**都区负责道路的路容路貌、环境卫生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以南由经济开发区负责道路的路容路貌、环境卫生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2、XX村内东西小路。由于XX村内东西小**侧部分土地早期被划拨为公用土地,造成责任主体无法明确,经研究由XX新村小区东墙外南北小路中心为界,界定管辖范围,XX新村小区以西由经济开发区负责,以东由**都区负责村内道路的日常管理;3、XX路。近期由于此路段群众强烈反映道路坑洼不平,无人管理,XX多次督促**县、**都区等相关责任单位加强管理,仍未得到解决。针对此问题政府办副主任XX及**都区城管局副局长XX到现场,并通过对此路段道路比较熟悉的原XX村1组组长XX和原XX乡镇企业局退休老干部XX到场指证,确认此路段自XX062电线杆(红色瓦房西墙外小路)以西由**都区负责道路的所有管理工作,以东由**县负责道路的全部管理工作;4、XX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无法界定管理区域,暂定延后划分;5、XX路。在中心区以外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城管局负责清扫外,该路段由**都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若**都区愿承担清扫任务,市城管局立即退出。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以上路段的各项管理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容貌及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强化追究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划分,抓好落实,如再出现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致使脏乱差现象反弹的单位,XX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的意见》(XX[2009]16号)和《XX工作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XX[2007]38号)的有关规定,上报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

  与会人员

 XXXX

 二○一○年六月九日            

推荐访问:协调会 会议纪要 路段

《部分路段责任划分相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