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5A创建宣传合作协议

时间:2020-01-30 04:19:24 浏览量:

宣传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日报社广告中心

  为加大古文化旅游区5A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古***文化旅游区的整体形象,积极推进古***文化旅游区5A创建工作,现就有关形象宣传达成以下合作:

1.宣传载体:《***日报》

2.宣传周期:2014年7月16日8月16日

3.宣传内容:古***文化旅游区5A创建

(1)报眼宣传。每周刊发2次,共四周8次。

(2)专版宣传。拟定两个专版。一为“古***文化旅游区景区”功能区介绍、景区特色等,一为图片专版,按照“山水、生态、民俗、人文”等方面内容组织摄影图片集中刊发。

4.宣传费用:报眼8500*8=68000元;
专版24000*2=48000元,计116000元。经报社与广告中心协商后,广告中心大力支持古***文化旅游区5A创建工作,决定执行价58000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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