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思考

时间:2020-12-18 10:14:00 浏览量: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思考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在我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小岗村,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意志和决心,释放出不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的信号,对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以“稳”为基础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时代背景,深刻理解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以“稳”为基础的重大意义,推动“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农业稳则天下安。习近平指出,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稳住“三农”这块“压舱石”,尤为关键和重要,要“稳”字当头。在“稳”字上下功夫。“稳”,就是要稳住“三农”。

  (一)“稳”为基础,就是要稳住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为赢得全局工作的主动发挥了重大作用。与此同时,农业农村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尤其是粮食生产从过去的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确保农业农村不出大的闪失尤为关键。因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理解和把握农业农村工作在全局中的地位,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时候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抓“三农”的劲只能鼓不能松,坚决防止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的倾向,坚决防止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的形势出现逆转。正如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指出的,农村稳定是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稳住农业农村的好形势,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优先方向,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让农村成为安定有序、干净整洁的幸福家园。

  (二)“稳”为基础,就是要稳定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们党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习近平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历史经验和农村改革的实践证明,这一基本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契合农业生产特点,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拥护,是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对这一基本制度,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决不能有丝毫动摇。无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怎么改,都不能丢了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个“魂”;
无论新型经营主体怎样发展,都不能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

  (三)“稳”为基础,就是要保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习近平指出,对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些年,我们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政策体系。实践证明,党的“三农”政策是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广大农民群众是衷心拥护的。我们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力度不减弱,使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以“改”为动力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在“改”字上做文章。“改”,就是要深化农村改革。“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三农”的改革方案和试点方案已陆续出台。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农村改革,必须既有战略定力、历史耐心,坚决守住底线,又要勇于担当、大胆创新,敢啃硬骨头。“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以深化改革的“关键一招”解决“三农”问题,我们必能加快补齐短板、激发农业农村活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一)深化农村改革要有底线思维。

  搞改革是破旧立新,但底线思维必不可少。习近平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要坚决守住农村改革底线,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四个不能”,划出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搞农业规模经营也好,推进城镇化也好,都有其内在的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很大程度上也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深化农村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核心就是不能随便动农民承包的土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个根本,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保住了土地就是保住了粮食,保住了粮食,就保住了社会稳定的大局。在这个问题上,要有历史耐心、战略眼光,要谋定而后动。一时看不清的不要急着去动,进不进城、退不退地,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刮风、不能一刀切。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严格遵循,坚决避免犯不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

(三) 要明确农村改革重点。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根据《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重要领域和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等6项改革任务,推动“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四)坚持试点先行,统筹兼顾的原则。

  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差别化探索,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对敢于改革的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改革试错要有容忍度,也要有试错容错机制。农村改革体大面广,统筹兼顾是重要原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多要素联动。”工作中善抓“牛鼻子”,学会“弹钢琴”,才能有的放矢,做到积极稳妥。农村改革攻坚克难,勇于探索、善于实践是科学方法。坚持试点先行,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五)要建立健全改革督察、中期评估和考核验收等各项管理机制。

  对批准开展的改革试点,要积极推进、加强指导,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转化为全面推开的政策,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要不断完善推进农村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农村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以“进”为目的   发展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推进农业农村发展要以“进”为目的,要在“进”字上见实效。“进”,就是要稳中求进、稳中有进,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目前,农业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习近平指出,加快农村发展,要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3大任务。提纲挈领,纲举目张。围绕3大任务狠抓落实、久久为功,就能有效破解“三农”问题,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跃上新台阶。

  (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强农之基。

  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是不全面、不完整、不牢固的。习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问题,明确要求“发展现代农业,要在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着力强化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把产能建设作为根本,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另一方面,要加快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职业农民,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是富农之本。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习近平指出,“增加农民收入,要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一要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充分发挥农村的独特资源和优势,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二要培育新的农民收入增长点,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让农民共享产业升级和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三要拓展农村外部增收空间,继续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
四要探索农民增收新模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五要始终把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作为一项重大政策,不断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让种粮农民吃亏。

  (三)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兴农之要。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作为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重大战略举措,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稳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既要把各级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建设好、管护好、运营好农村基础设施,也要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加快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主要方向,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习近平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规划先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补农村短板,扬农村长处,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新农村建设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地域特色、民族风格,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不要把新农村建成缩小版的城市社区。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好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的问题,创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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