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织制度

时间:2020-09-02 20:11:28 浏览量:

村“三委”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三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村“三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村“三委”任期工作目标。

2、村级重大投资项目。

3、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农业规模经济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4、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集。

5、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6、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7、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方案。

8、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9、五保户、低保护上报工作。

10、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村“三委”联度会议议事。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三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三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形成基本意见。

2、党员大会议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三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3、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决定的事项,须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议,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3、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作决议。

4、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5、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或拒不执行。

2、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3、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村民小组议事规则 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村民小组会议由本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三、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组1 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组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四、议事内容 1、涉及由本组村民筹资筹劳等“一事一议”的具体事项;

2、本组享受国家项目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3、本组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4、计划生育落实方案;

5、本组经济、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评议和监督村民小组长的工作;

7、授权村民小组议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8、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议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9、村民小组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小组会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本组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五、村民小组会议的召集和议事程序 1、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议事会召集,村民小组长主持。

2、村民小组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
选举、罢免村民小组长或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时,必须召开村民小组会议;
因特殊情况需要或有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小组会议。

3、村民小组长应当在村民小组会议召开前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要讨论决定的事项等通知全组村民。村民对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可以直接在村民小组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见,也可以同其他村民进行讨论交流后在村民小组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见。

六、会议结束后,村民小组长应对会议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进行整理,并送村委会立卷存档。

七、村民小组长应当及时将村民小组会议的决定、决议在组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利用明白纸、召开群众大会向村民公开。

八、本组全体村民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村民小组会议的决定、决议。

九、村民小组长或村民小组议事会执行中确需作出重大变更和修改的,村民小组长应当提交下一次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村干部廉政制度 一、不准以权谋私,要坚持公道办事。

二、不准借用、挪用公款公物。

三、不准利用职责之便偏亲厚友。

四、不准利用集体设施假公济私。

五、不准利用集体公款吃、喝、铺张浪费。

民主理财制度 一、完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强化村级财务民主管理与监督,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二、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3-5人,由村“三委”班子中产生。其职责为:审核本村财务收支票据、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监督村级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征求、反映和解释群众建议、意见和问题。

三、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每月的3日为理财日。其审核内容为:收入来源是否真实,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支出票据是否合法有效, 要素是否齐全。

四、财务公开。村在适当的时候对村级财务状况进行公布。  1、年初公布财务计划、资产资源发包情况、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指标的分解情况。

2、每季公布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

3、年末公布收支决算情况、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清偿情况、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4、随时公布重大财务活动,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5、村民代表会议公布一年至少召开三次村民代表会议(年初、年中、年末)。

五、财务公开工作由村会计具体落实,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公开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每次公布情况要存档备案。

、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结果;

2、村财务上年结转、收支、结存、应收、应付款;

3、经济项目承包;

4、计划生育;

5、优抚费及救济款物发放;

6、新型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畜疫统筹;

7、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村务公开的程序 1、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讨论通过,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村民公开;

2、村财务公开须报镇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签署意见;
村干部报酬公开,须报镇党委、政府认定签署意见;

3、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4、建立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1、由村“三委”班子成员中3-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2、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的监督;

3、接受上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4、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对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会签制”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时要建立民主理财领导小组。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生产经营性开支。生产性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产支出,如购置牲畜、修建厂房仓库、购置其它生产用的材料流动资金,乡村道路等本建设的资金。金额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由村主任审批;
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三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三委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村主任、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除生产性开支外)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村主任审批;
1000-2000元的,由村主任、支部书记联签;
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三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主任、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三委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3、村级基本建设投资100000元以上(含100000元),要经村班子、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要集体采购,由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4、当年村民分配应按当年收益(除土地出让金外)部分,按照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第二款执行,如果超支报镇政府审批。

三、财务开支审批程度 1、经办人员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村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各尽其责。

4、对于各项出差及购物人员的暂领款,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结算清楚。

5、对于各项基建工程,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购物及开支凭证,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凭证;
对于不能取得正式凭证的较大数额开支,须经村班子事先集体研究同意;
并经过村民监督小组集体审核后再予报销。

四、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村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开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合法、合理、规范。对超权限审批,造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严重混乱,集体资产重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四、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各种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六、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加大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七、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负责村、社干部和村办企业、私营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九、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十、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法律规定,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牧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牧区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五、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六、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七、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民兵组织工作职责 一、组织民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树立起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二、经常对全体民兵进行国防理论和国际国内形势、政策教育,提高战备观念。

三、协助公安部门、配合治保组织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加巡山护畜活动,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集体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组织民兵学科学、学文化、学技术,发展第三产业,为全村民尽快脱贫致富做贡献。

  五、精心组织一年一度的民兵训练和整顿工作,努力完成村“三委”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团支部工作职责 一、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广大团员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增强团员使命感、责任感。

二、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积极发展新团员,壮大团员队伍,履行团员包括缴纳团费在内的各项义务。

三、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四、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开展团支部的各项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先进文化、掌握农村牧区实用科学技术、扫除文盲和科盲。

五、组织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于发展二、三产业,改善农村牧区基本条件,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六、教育广大青年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好后进青年的教育转化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育,反对包办买卖婚姻。

七、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组织青年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与封建迷信,赌、毒、黄等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好青少年权益。

八、加强对青年的法制教育,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做好后进青年的教育转化工作。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九、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培养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组织青年参与本村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及其它重大问题的讨论,当好党支部助手,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治保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模范执行并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提高警惕,坚决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搞好本村社会治安秩序,组织落实日常安全防范措施。

三、会同有关组织,对有关违反法律行为的人,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劳教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

四、向公安机关及时提供各种治安信息。

五、完成上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建立治安保卫有关工作登记簿册,以便备查。

七、经常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汇报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八、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外来人员信息档案。

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

2、及时掌握反映社情动态和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民间纠纷和闹事苗头,积极向有关部门上报信息的同时配合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3、对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感化、挽救,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4、通过群众自我教育的形式,调查解决人民群众之间的纠纷,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防止纠纷的扩大、激化和转化;

5、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公正、公平、依法、依规。

6、向上级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7、经常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汇报工作;

8、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开党支部会和党员大会,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讨论决定本村委会的重大事宜。

二、组织好党员学习,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好各类分公共服务活动。

三、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定期向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经常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六、主持召开村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协调好党、政、工、团等组织关系,与村委会干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抓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遵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班子的团结和战斗力。

七、定期组织各类会议,增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把握全局。

八、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村民委员会主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全村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二、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带领全体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负责主持制定本村的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会议制度负责向村民代表会汇报村委会的阶段性工作,负责组织带领全体村民大力发展经济,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集体财。

四、负责村委会成员的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适用本村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在各项工作中的实绩考核。

五、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和邻里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协调好本村民小组之间和邻村相联的生产、生活、水利、道路、山林相关的关系。

六、负责安排监督村规民约落实情况,执行村规民约章程内容。

七、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民小组长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

二、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及本小组村民会议的决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小组要办理的事必须经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小组支部讨论同意后,村委会才受理,经村委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如不经讨论和审批,不给报销一切账务。

四、保护耕地和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严禁乱砍滥伐,保持村内道路畅通,对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制止和教育的权力和义务。

五、带领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勤劳致富。

六、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七、管好用活本小组集体资产,逐步壮大村民小组集体经济,坚持定期公开村务、财务,做到每季度一次。

八、积极兴办本小组公益事业,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

九、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会计工作职责 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按时报帐记帐,并做好各类细帐的登记工作。

二、如实反映村级经济情况,定期公布帐目,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及时提供张榜公开有关资料。

三、认真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年终搞好决算,遵守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掌握好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四、对村级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历年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六、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团结并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提出的任务。

2、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章以及团工作的政策、条例和法规,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

3、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制订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

4、主持团支部日常工作,配合党政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团员青年的利益,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集体领导,经常向党支部反映情况,请示工作。

6、关心村共青团工作,搞好共青团建设,开展共青团活动。

7、带领青年团员积极投身到村三委的中心工作中去。

8、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妇代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农村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农牧民。

二、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和拥军优属等活动。提高农村牧区妇女文化科技水平,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村务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四、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推进依法治村。

五、普及科普知识、坏境保护知识、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六、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农村后备女干部的工作。  七、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创办经费基地,提供市场信息和农村技术服务。

八、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代表联系户、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九、负责本村计生工作,按期上报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组织育龄妇女学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2、、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3、、组织育龄妇女按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育龄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

4、、积极开展为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

5、、督促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等惠民政策的落实;

6、、健全村级计划生育管理资料,准确掌握本村的人口变动情况,按时向镇计生专干上报本村育龄妇女的新婚、出生、节育、死亡及人口迁入、迁出等情况;

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十、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民兵班长工作职责 一、做好民兵思想工作,保证民兵政治合格,发动民兵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

二、负责民兵预备役的登记,总结工作经验,开创民兵工作新局面。

三、组织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训练任务,积极开展本村巡山护畜活动。

四、组织民兵参加防洪抢险,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年青民兵做好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组织开展“学雷锋、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活动。

五、每年做好适龄青年参军宣传,负责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家园。

六、认真做好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各退伍军人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情况。

七、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人医工作职责 一、村人医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

四、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负责本村村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出诊、巡诊等工作,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定期淘汰和处理过期药物,做好药物管理和预防接种疫(菌)苗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管理,不滥用药物。

六、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完成镇政府和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村兽医人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工作。

二、负责本村的动物免疫工作,并建立牲畜档案和生产统计。

三、负责对本村的牲畜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调查和消毒等防疫活动。

四、掌握本村牲畜出栏、补栏情况,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认真做好每年的牲畜防疫工作, 开展日常畜疫情监测上报工作。

五、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工作。

六、做好当地政府和动物防疫机构安排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七、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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