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文件
( 2020 )1 01 号( ( 公共文件) )
签发:
0 2020 年终端激励计划
为更好地使终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激励店铺达成销售指标,提升店铺陈列形象及单店运营管理水平,确保综合执行公司要求。同时,为了最大化地激励店员达成销售指标,激发店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司特制定了 2020 年终端激励计划。
1. 个人激励类
1.1.销售之星(月)
1.1.1.个人销售达成率前三名(只取三名); 1.1.2.公司经营区域为评选范畴; 奖励方式:300 元(现金),邮件形式通报表扬。
1.2.服务之星(月)
1.2.1.共评选三名; 1.2.2.公司经营区域为评选范畴; 参选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a)月考核分数不得低于 85 分; b)个人月指标达成率 80%以上;
c)个人当月无罚款; 奖励方式:300 元(现金),邮件形式通报表扬。
2. 团队激励类
2.1.排名奖(月)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内部(公司)
60 元*店铺人数 40 元*店铺人数 30 元*店铺人数 外部(商场) 60 元*店铺人数 40 元*店铺人数 30 元*店铺人数 2.1.1.内部排名销售达成率前三名(只取三名); 2.1.2.公司经营区域为评选范畴; 2.1.3.排名奖以店铺销售达成率为评定标准; 2.1.4.参与排名奖评选的店铺达成率必须在 60%以上; 2.1.5.外部排名需由专柜店铺在每月五号前提供商场楼层签字或盖章的销售排名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2 星级店铺(月)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奖励标准 60 元*店铺人数 40 元*店铺人数 30 元*店铺人数 2.2.1.共评选三家店铺; 2.2.2.公司经营区域为评选范畴;
2.2.3.销售类比重 50%,店铺管理类比重 50%; 其中:2.2.3.1.“卖场形象”比重 10%,“陈列报告”比重 5%,由陈列师评分; 2.2.3.2.“店铺日志”比重 10%,“服装一族”比重 10%,由各区域督导评分; 2.2.3.3.“失货率”比重 15%,以财务部最终核定数据为准。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