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时间:2021-07-05 10:21:40 浏览量:

 医院 药品遴选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药物政策要求,为满足临床医疗需求,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特修订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一、药品遴选必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选中的品种、品规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二、药品遴选中应优先遴选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物。

 三、每年组织一次药品遴选工作,并修订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四、按"医院首营药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组织首营药品的引进。

 五、国家公布停止使用的药品、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高或长期滞销的药品等应及时撤出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停止在临床中使用。

 六、药品遴选工作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七、药品遴选专家从医院药品论证评审专家组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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