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遴选民办园举办成公办园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06 20:07:18 浏览量:

XX县遴选民办园举办成公办园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中共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X发〔2019〕XX号)等文件要求,为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在2020年底达到50%,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遴选时间 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 二、遴选对象及数量 在城区所属民办幼儿园中择优遴选办园条件好的园所,扩充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1500个。

三、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遴选具有先进办园理念、社会认可度高的民办园,举办成公办园,享受政府政策保障。

四、举办模式 在城区民办幼儿园中,按照举办公办园的三条底线标准(即办园主体是教育主管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园长必须是公办在编人员且有一定数量的公办在编教师作为骨干、必须执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遴选一定数量的民办园,办成公办园分园,并签订办园合同,合同根据实际需求一年一签。

五、遴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有幼儿园办园许可证,设置在安全区域,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无危险建筑,无污染、噪音及重大安全隐患,园舍符合要求,有一定户外活动场所;

2.幼儿园各类用房齐全,有活动室、寝室、幼儿厕所、多功能室、厨房、保健室、阅览室、办公室等;

3.幼儿园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幼儿桌椅和单人床,有较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4.幼儿园办园具有一定规模,原则上达6个班以上,学位不低于180个;

5.举办人具有园舍产权或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协议至少剩余三年,举办人与合伙人、房主无办园方面事务纠纷等;

6.幼儿师资队伍相对稳定,有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和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

7.幼儿园无校车。

(二)优先条件 1.省、市示范幼儿园;

2.租赁国有房产举办的幼儿园;

3.办园规模达9个班以上的。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7月,由县教科体局向社会发出遴选公告。

(二)申报初选。2020年8月5日前,符合必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自行向县教科体局申报,教科体局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幼儿园进行初选,并将符合必备条件的申报园所名单进行公示。

(三)实地评估。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照《XX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有关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并根据城区公办园布点指导数、学龄幼儿分布状况、实地评估得分等,择优确定拟转公办园名单,向社会进行再次公示。

(四)签订协议。2020年8月31日前,由县教科体局组织相关公办幼儿园或学校与拟转公办幼儿园签订《民办园转为公办园协议书》。

七、政策保障 民办幼儿园转为公办园,可享受以下政策:1.拟参照公办园标准收取保教费(根据实地评估分数再统一制定收费标准)。2.享受公办园同等生均公用经费。由县财政向幼儿园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元;
3.教师交流政策。公办园选派2-3名教师至入选民办园任园长或骨干教师,入选民办园选派2-3名教师至公办园跟岗学习。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XX县遴选民办园举办成公办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体局,负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体局局长担任兼任。

(二)精心组织。县教科体局要精心组织,开好动员大会,将上级和我县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所民办幼儿园,确保取得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幼儿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各学校要组织辖区内有转公意愿的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积极、理性、有序进行申报。

(三)严肃纪律。对在遴选工作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牟取私利的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对以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的民办幼儿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遴选资格。

  (四)加强监督。县纪委监委对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XX。

九、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XX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咨询电话:XX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幼教办XX。

推荐访问:遴选 公办 办成 工作方案 XX

《XX县遴选民办园举办成公办园工作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