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时间:2020-04-07 08:40:31 浏览量:

   

 沛县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巩固江苏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按照《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创建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为抓手,以为民、利民、育民为宗旨,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教育,注重实际效果,着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打造“实力沛县、宜居沛县、美丽沛县、幸福沛县、活力沛县”。

 二、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10月10日——10月17日)

 1、召开江苏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迅速掀起新一轮创建工作热潮;

 2、制定下发《沛县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工作手册》;

 3、利用各种载体多形式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标准要求,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让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二)整改提高(10月14日——11月中旬)

 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会,按照《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10个方面、42项指标、261条测评标准,逐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对照《沛县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工作手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并突出以下重点工作:

 1、对城市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出租车等窗口地区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重拳出击,花大力气实施重点管理,促进文明行为养成。

 2、以校园周边、广场公园、集贸市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为整治重点,彻底清理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夜市烧烤和马路市场等。

 3、推进“文明工地”建设。严管重罚建筑施工垃圾乱倒乱放;建筑拆迁工地安全防范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利用工地围挡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4、集中整治“六小”行业、市场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

 5、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城更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加大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力度,结合外创“示范路”、内创“幸福家园”,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面貌。

 6、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严格查处内容恐怖残忍、低俗下流、淫荡奸恶、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出版物、游戏软件;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小商店的整顿治理;用好管好互联网。严厉打击网上编造、传播有毒、有害信息和肆意抹黑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

 7、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彻底解决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强行抢道、随意变道、拉客甩客、黑车运营等突出问题。

 8、深化“学会文明走路、学会文明开车、学会文明说话”活动,大力宣传“三管十不”:“管好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出口成‘脏’、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乱写乱画、不乱搭乱建;管好自己的腿,不乱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占道经营”。

 9、扎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动市民做公共文明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周周行”、文明劝导等活动,引导人们养成文明、守纪、礼让、关爱的良好习惯,促进市民道德水平不断提升。

 10、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不断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倡导建立诚信

 “红黑榜”发布制度。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窗口服务和公共秩序三大领域教育整治力度。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创建“诚信文明市场”和“诚信之星”活动;推动“道德银行”、“十星文明户”、“信用农户”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11、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深化“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实践和“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推进“八礼四仪” 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深化“阳光网络伴我成长”系列活动,抓好城乡学校少年宫建设。

 12、不断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加强景区管理,做好文明出游教育引导,推动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13、大力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信、户外广告、建筑围挡、交通工具、基层宣传文化阵地等载体,特别是车站、广场、公园、高速路口、主要干道等,全方位、多渠道刊播公益广告,增加宣传覆盖面。

 14、进一步完善创建资料。各责任单位创建资料,主要包括文字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及新闻媒体宣传资料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严谨细实地收集整理完善创建资料,做到格式统一、内容翔实,不漏项、不偏差、不零乱,并于10月31日前报江苏省文明城市创建档案资料组。

  

 (三)迎检验收(11月下旬——12月份)

 1、组织各职能部门自查自评,进一步查漏补缺,集中攻坚,重点突破。

 2、各工作组、各责任单位对照标准和任务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接受省实地考察组的明察暗访和问卷调查组的随机街访。

 3、部分考核指标,由省、市相关主管部门直接提供相关数据和评分依据,县各相关单位应及时与上级对口部门保持联系沟通。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工作组、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沛县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工作手册》要求,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工作组、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详细的实施方案,对相关责任进行再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工作组所涉及的单位,必须确保3人参与日常工作

 ,其中要有一名副科级干部。活动期间,工作组成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所有承担创建任务的单位,要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和承担的创建任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主抓主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创建机制;构建以财政投入、市场运营、社会参与等多元化投入机制,保证重点项目(指标)达标。

 2、强化舆论宣传。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各单位要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单、户外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报道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广各部门各行业好的经验和做法,使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和市民行为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不文明行为和创建过程中的不作为现象进行曝光,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督导督查。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督查,通过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市民巡访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建立社情民意反应和快速办理、反馈机制,将创建工作情况列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

 创建工作中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附件:1、创建文明城市责任单位任务分解;

       2、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沛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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