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0-04-02 17:01:43 浏览量:

  **镇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镇位于**县北部,是全省经济百强镇镇和全市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之一。**镇区域总面积58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4万余人。人口复杂、地域较大、各种矛盾纠纷较多的镇镇。望龙司法所这几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镇、村、社三级调解网络,积极、认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为了切实掌握我镇的社会矛盾形势和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日,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现结合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做法,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镇矛盾纠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纠纷类型多样化。随着改革措施的深化和开放程度的扩张,矛盾纠纷也趋于多样化从过去主要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转变为家庭、邻里、经济、土地、保障、维权等各类纠纷共同存在。矛盾纠纷的范围和牵涉面不断扩大,而且往往是几种类型的纠纷融合在一起交织在一起,或由一种纠纷引发出其他纠纷调处的难度加大。

  2、纠纷主体多元化。随着广大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从过去表现形式单一的矛盾纠纷发展为涉及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因项目征地、林权纠纷、赡养纠纷、社会保障、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这些新型纠纷较之于传统纠纷,起因复杂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会蔓延激化,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影响。 

 3、纠纷上访率升高。传统上村社区各级调委会对一些民事纠纷都在初始萌芽状态得到了有效的化解,不至于发展蔓延和导致“民转刑”、“刑转群”案件

 。但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变革,在市场经济环境的冲击下村社区调委会的纠纷解决功能相对萎缩,调解纠纷的主动性和数量明显下降。同时纠纷当事人受“不上访就没人管”和“法不责众”等心理因素的影响认为人越多就越有理、越是上访就越容易解决问题。有了矛盾和问题不是逐级反映协商解决,而是采取集体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的办法,给政府和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也成为困扰党委、政府的一大难题。

 4、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新的发展形势下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调处疑难化、牵涉范围广、持续时间久、对抗程度强等新特点。受传统体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些矛盾的解决不能达到立竿见影的目的。有些矛盾难以在现有的条件下得到解决,有些矛盾不能一次性得到彻底化解,即使现在解决了将来还有可能再次出现甚至加剧,致使形成重信重访和缠访。旧的问题没有解决的同时新的矛盾还在不断产生,新旧矛盾相互叠加、相互影响这都给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难度。

 二、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健全完善全覆盖的矛盾调解组织网络

      制定综治维稳月任务清单,通过清单对各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的落实进行检查评比,通过检查督促,使矛盾纠纷排查有效的全面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把群防群治牢牢延伸到各村民小组。同时,采取领导和机关职工驻村、村级领导挂组的挂点制,加大宣传力度,要求逢会必讲稳定,下乡必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早安排、早发现、早落实。各村委会和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组,结合创建平安的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和进取意识,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格局。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配备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把调解组织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充分发挥其维护稳定的作用。通过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组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

 镇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2、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置矛盾纠纷

      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建立完善预防和妥善调处矛盾纠纷的四个机制,即:集中排查机制、统筹协调机制、快速联调机制、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好事前防范和目标防范相结合、经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分级调处和应急调处相结合、专门调解和群众化解相结合、强化责任和奖惩制度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坚持政策性问题普遍排查、个案问题专题排查、潜伏性问题深入排查和苗头性问题提前排查的原则,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由调处为主到防范为主的转变,力争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落实“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集中了解纠纷排查情况,使矛盾纠纷情况不漏不重底数清,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达到无一件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目标,有效杜绝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的趋势。重大疑难案件,提交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推行“大调解合议制”建立联动联调的工作模式确保各种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同时积极促进调处工作延伸。在开展边界“三联”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打破行政区域束缚,积极与毗邻乡镇协商配合,形成合力联合调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几年来毗邻周边协作共防,取得良好效果。

 3、抓信息渠道畅通,强化队伍建设

 综治办和各村社区(各单位)组建领导小组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排查矛盾纠纷工作。同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狠抓矛盾纠纷排查与各项创建平安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基层调处工作水平。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各村

 社区成立“红袖标队伍”,及时发现和上报不稳定信息。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局面。保障信息渠道的畅通,有效监控了社会治安的动态,提高了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的前瞻性、预见性和准确性。

 4、因事制宜、有的放矢

    一是针对不同的矛盾首先要查明基本事实,包括双方当事人引起争议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分析了解当事人的想法找到准矛盾的切入点确定具体的调解方案。二是运用换位思考把握当事人心理,切中要害消除抵触心理。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思考对方的感受和心情反复细致的思想疏导直到达成协议。三是注重语言艺术,将大道理同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和周边类似案例联系起来,转化为贴近实际生活的小道理,缩小当事人心理预想标准。

 三、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主要对策、意见和建议

 1、建立矛盾纠纷每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主要听取本辖区每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或跨区域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安排下一步纠纷调处工作。

 2、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村社区调委会对本辖区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深入排查,及时调解,并定时上报。镇综治办对本辖区各村社区发生的纠纷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时上报;对依法属于某个部门调处的,移送某个部门并配合调处。

 3、实行包案调处制度

    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驻村小组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4、建立调处工作清单制度

 每月通报村社区综治维稳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可包括完成情况、主要类型、纠纷的特点、动向和规律,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

 5、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

    由于人民调解员来自村民委员会成员或选举产生的群众。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法律素质不高,因此,搞好调解员的培训,是做好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镇综治委和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管理或指导本级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采取集中培训或个别咨询的方式进行,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

 6、经费保障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劳动和报酬不相协调的问题, 无法落实无固定收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综合治理的激励机制,形成多干少干一个样,特别是村民小组一级。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将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调解、奖励经费充足、稳定,进一步落实调解人员补贴,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搞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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