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经验介绍

时间:2020-11-20 16:21:08 浏览量:

  

 范县人民法院在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支点作用

         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矛盾应运而生。这些矛盾如不及时予以疏导、化解,必将成为区域经济推进的“绊脚石”,经济发展的“拦路虎”。面对影响发展的种种“羁绊”,范县法院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这一工作主题,及时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打击犯罪,化解民商事纠纷,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氛围,为辖区经济的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刻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全县经济建设上来,以十八大精神指导推动审判工作,为推进范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1.结合理论学习,提升干警素质。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日常理论学习相结合,坚持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和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召开了干警经验交流座谈讨论会5次、撰写学习心得300余篇,举办了道德讲堂、法官职业道德培训等专题活动数余次,切实做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扎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民司法奠定了基础,为努力实现“让全县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迈开了步伐。

      2.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塑造司法品质。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引导干警密切关注社会热点、了解群众期盼,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组织干警到**廉政基地接受教育2次,加强了司法良知和操守教育,塑造了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司法品质,举办全院干警参与的亲情廉政寄语活动,激发了干警的工作潜能,传递了司法正能量。

  3.结合作风转变,践行司法为民。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相结合,狠抓一线窗口服务建设,严格执行统一的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法院从抓点滴细小和日常管理入手,坚决杜绝对群众疾苦不关心,特权思想严重和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绕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确保干警将为民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

      二、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范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大批重点项目落户,呈现出大好势头。范县法院也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以打击涉企犯罪为重点,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1.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惩涉企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加大对项目建设的依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项目建设投资者、合作者、经营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对村霸、路霸、市霸、街霸,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哄抢建设物资,在施工工地围门堵路、断水断电、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恶意阻工、偷盗破坏、损害发展环境的“三强四霸”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2.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保持惩治涉企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企业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索贿受贿、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影响企业发展甚至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刑事案件,绝不姑息,坚决严厉惩处。对于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涉企职务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打击,绝不手软。

  3.结合范县治安形势,适时开展专项斗争。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等有效形式,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范县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提升矛盾纠纷处理能力,构建涉企调解格局

 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认真贯彻调解原则,形成全员抓调解的工作格局,加大

 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调处力度,拓宽调解适用范围,坚持多调少判,全面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努力化解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

 1.确立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大调解体系建设的认知度。继续丰富和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巡回调解、便民调解工作,充分运用已经设立的社会法庭,引导更多的法官深入企业、巡回调解,努力做到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2013年度,法院班子成员对全县9家重点企业进行联系工作,旨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发展出谋划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大调解良好环境,实现司法调解与涉企调解无缝衔接,提升企业自调能力,规范工作流程,更好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涉企调解程序案件的诉讼绿色通道,对涉企调解达成协议需要法院调解书确认的,简化确认程序,并减免诉讼费用,使企业切实体会到大调解体系建设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2.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诉调衔接工作的制度保障。从深化司法改革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对已建立的大调解工作架构及诉前化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诉讼全程调解机制和调解保障机制等进一步健全、拓展和深化,在全县形成更加完备的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网络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社会法官选任机制,提高退休法官、检察官、教师的比例,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其办公、培训、奖励经费不足等问题,更好地保障涉企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多元调解主体作用,特别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行业协会、热心公益人士等社会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参与调解,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3.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大调解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理顺纠纷矛盾解决的引导机制,建立以人民法院的立案窗口为依托,建立各方参与的大调解中心,使涉企纠纷在调解成功时可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时则可马上转入诉讼程序,真正发挥诉调衔接的良性作用。加强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联动,针对劳动争议案件,进一步探索在仲裁委设立调解联络点的做法,实现劳动仲裁和司法调解对接,坚持因人而异、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地做好工作,力争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

  4.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涉企调解人员的素质,提升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提高调解能力大培训活动,分批分期对法院干警、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着力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动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传帮带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青年法官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案结事了的本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将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等工作,都纳入调解考评体系,并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有利于促进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的制度导向,更好地调动法官参加大调解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促进涉企案件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的稳步提升。

      四、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方法,助推企业良性发展

 1.成立专门涉企合议庭。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妥善处理因生产、流通、金融服务、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涉企纠纷案件,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范县法院挑选既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又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金融合议庭、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破产合议庭3个涉企专业合议庭,重点负责审理涉企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等各类纠纷,为全县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2.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涉及企业的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原则,强化对涉诉企业的诉讼引导,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实行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当天移送、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立案服务。在审理阶段,涉企合议庭尽快安排开庭时间审理,对审理中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判。在执行阶段,依托与工商、税务、银行等机构建立协助执行网络,发挥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缩短执行周期,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企业实现债权。

  3.坚持对涉诉企业慎重采取法律措施。在审理涉企发生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时,主动加大调解力度,坚持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在裁决时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实现当事人互利的处理办法。对正在运行的企业,在执行中,慎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尽量不冻结其流动资金,采取查封固定资产、允许使用不得转移的放水养鱼等方式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积极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达到既维护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又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效果。

  4.坚持到企业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提供法律服务,经常性地走访企业。同时,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法律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涉及企业的各类案件的调研工作,积极为企业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合法经营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辖区企业的发展。

  5.持续推动全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强涉企职能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专业化执法队伍。法院与执法队联合举办了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专题讲座,帮助执法人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掌握依法行政方式方法。同时,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普法内容,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向企业发送诉讼服务指南,法律小常识等500余份宣传材料,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新的一年,范县法院将不断的更新理念、创新服务,切实做到企业有所呼,法院有所应;企业有所需,法院有所为,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辖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作出更大的贡献。

 1

推荐访问:法院 地方经济发展 经验

《法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经验介绍.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