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污染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0-03-11 11:00:52 浏览量:

  

 XX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区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9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2018〕5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查的意义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区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要求

 按照工作要求,4月30日前须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确定辖区内污染普查员、指导员及工业污染源名录,并完成生活源锅炉、规模以上入河(海)排污口及规模以下入河(海)排污口的入户调查工作。目前,我区仅以区生态环委会名义成立了我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初步工作方案,确定了生活源锅炉名录,完成了生活源锅炉及规模以上入河(海)排污口的入户调查工作,暂未确定污染普查员、指导员及

 工业污染源名录,未开展规模以下入河(海)排污口的入户调查,未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和、乡镇负责的大机制,未落实工作经费,整体进度较缓慢,工作推进较滞后。

 三、工作建议

 下一阶段,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普查工作机制。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成立我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确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部门分工和时间节点,形成区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镇(街道、中心)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2、落实经费,全面保障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81号)文件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普查工作经费(包括农业面源普查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普查经费主要包括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入户调查、点位监测、普查工作设备(含服务器、电脑、打印机、手持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交换机、GPS等)及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预计经费345万元(包括农业普查经费)。

 类 别

 工 作 项 目

 总预算(万元)

 2018年

 2019年

 预算总数

 污

 染

 源

 普

 查

 经

 费

 1、制订普查方案、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宣传培训方案

 5

 5

 2、印刷普查表、宣传材料

 5

 5

 3、办公经费

 30

 10

 40

 4、普查工作设备(含服务器、电脑、打印机、手持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交换机、GPS等)

 50

 50

 5、普查培训费

 15

 15

 6、现场普查工作经费(含工作人员交通生活补助等)

 98

 98

 7、污染源监测费用

 50

 50

 8、普查质量控制

 50

 50

 9、普查报告编写及后期成果应用

 22

 22

 10、验收、总结、表彰

 10

 10

 经费合计

 325

 20

 345

 3、大力宣传,提高普查工作认识。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各镇(街道、中心)及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以及群众性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并根据不同普查阶段进行重点宣传,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力和义务,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4、开展选聘,完成普查人员培训。按照普查技术规范关于每5个村及10家企业须各配备1普查员,每3个普查员须确定1个指导员的工作要求,区政府须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社会组织中开展选聘工作,组织各镇(街道、中心)及相关部门

 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普查工作,并在5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录入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经考核后持证上岗,以便按时按质完成入户普查、数据核查和录入工作。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的指示,组织财政、环保及纪检等部门开展污染普查第三方服务购买工作,由专业机构来指导我区开展普查工作。

 5、严格考核,加大普查工作力度。将污染源普查工作将纳入2018年、2019年度区政府绩效考核,按照“日汇总、周分析、月评估、季调度和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和有关成员单位联席会,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督查室对重大工作进展和问题进行不定期通报,进一步加大普查工作力度。

 2018年4月20日

推荐访问:普查 污染 工作情况汇报

《第二次污染普查工作情况汇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一键复制全文 下载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