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合同补充协议

时间:2021-09-28 11:14:01 浏览量:

X XX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

发包人(全称):X XXX 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X XX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发承包双方与 20XX 年 XX 月签订《XX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包干总价 XX 万元(大写:XX 万元整)。现双方就委托承包人进行 XX#~XX#楼的消防工程施工一事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进行补充。

一、补充协议工作范围:

发包人在原合同工作内容基础上,继续委托承包人承担 X#、X#、X#楼的消防施工。具体工作范围与原合同一致。新增部分工作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实施。

二、补充协议价款、工程计量、计价方式 2.1 本补充协议含税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XXX 万元,合同包干总价组成详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2 本补充协议为含税包干总价合同(但不含总包配合费),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调整包干总价。合同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包括材料场内外运输费、采保费、卸车费及损耗费等)、机械费(包括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等)、防锈防腐油漆处理费、工程验收所须的各种检测费、试验费(包括无损探伤检测费)及相关手续费、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包括夜间施工照明费用及分摊总线路损耗、不包含发包人提供施工用电负荷不够,自行准备柴油发电机发电满足施工需要产生的费用)、技术措施费(包括冬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本项目场地条件引起增加的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垃圾清运到发包人指定点堆放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价为暂按建安税考虑,若营改增引起的税金调整应按相应政策调整)、施工风险费、施工期间内材料价格变化风险费、政府政策性调价风险费、其它风险费、保险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至验收合格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2.3 对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工程项目计价方式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工程的综合单价确定;

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综合单价的,综合单价参照投标人合同附件中的单价分析表,消耗量按 XX 定额为依据进行组价,定额中乙供的未计价材料或设备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执行,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投标方报甲方认质认价,工程

造价不上下浮,审核后的综合单价进入工程进度款中; 三、工程款的支付

预付款与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比例及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四、保证担保

4.1 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承包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额的 15%。该保函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五、质量与验收

5.1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3 检验: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试验费、检验费(含特殊检验、检测和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不进行试验,检验,发包人有权自行委托,并按增加 1.5 倍的金额从发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5.4 工程完工后,双方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施工图和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进行验收,评定质量,签证验收单。验收为一次性通过。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原合同执行。

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3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XX 年 XX 月 XX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XX 年 XX 月 XX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方委托管理公司下发开工令上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室内工程部分完成时间按照土建完工时间执行,室外管网部分依照室内完成时间顺延一个月。

七、其他约定 7.1、承包人若在消防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因承包人原因无法通过消防验收(第三方原因除外),发包人不再支付剩余款项且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本消防工程的所有损失,赔偿上限为本消防工程的合同额,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解决。

7.2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发承包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7.3 本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的补充,如与原主合同有矛盾时以本补充协议书为准。未阐明事宜,仍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 1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附件 2

履约保函 附件 3

节点工期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消防工程合同书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鉴于承包人所承建的开泰大厦消防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对双方签署的《消防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未尽事宜补充约定。

一、本工程乙方承诺90天内拿到消防验收合格证并交给甲方,90天的计时期从甲方要把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提供齐全后开始计算,以最后一份资料交接手续时间为计时第一天,甲方给乙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二楼消检报告、消防门的资料、防火卷帘的资料及把防火卷帘调试完毕、楼顶风机安装调试、竣工图纸等项。

二、90天之内乙方如办不出来消防验收合格证,从第91天开始由乙方向甲方赔偿人民币

元/每天,如有消防部门因手续原因的罚款,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罚款。乙方提前验收合格,每一天按相同数额作奖励。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合格报告交甲方的次日,甲方扣除5%质保金外,足额支付余下工程款,每延迟一天,甲方付乙方违约金

元/天。

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消防验收时间推迟,每天甲方向乙方赔偿

元/天,如双方对验收通不过原因有异议时,由法定机关仲裁。

五、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条款,均按原《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

六、本协议作为原《合同》之补充协议之一,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6份,双方各执3份。 (此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已经很久没读过这么好的范文了。

结尾很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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