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时间:2020-12-28 11:30:08 浏览量:

 

 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技术和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Ⅰ

 质量管理体系………………………………………………… 1

 1、质量管理方针……………………………………………………1

 2、质量目标…………………………………………………………2

 3、公司组织结构图…………………………………………………3

 4、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结构图………………………………………4

 5、质量记录控制程序………………………………………………5

 Ⅱ、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9

 1、总则………………………………………………………………9

 2、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度……………………………………10

 3、总监理师代表岗位责任制度……………………………………11

 4、副监理师代表岗位责任制度……………………………………12

 5、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度…………………………………12

 6、监理部办公室人员岗位责任制…………………………………14

 7、监理人员工作守则………………………………………………15

 Ⅲ 技术管理制度……………………………………………………17

 1、监理工作制度……………………………………………………17

 (1)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17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18

 (3)工程开工申请批准制度………………………………………18

 (4)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验制度……………………19

 (5)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9

 (6)设计变更处理制度……………………………………………20

 (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21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21

 (9)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22

 (1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3

 (11)监理工作会议制度………………………………………………24

 (12)监理工作日志……………………………………………………24

 (13)监理月报制度……………………………………………………25

 (14)对外行文审批制度………………………………………………26

 2、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26

 (1)现场安全管理依据………………………………………………26

 (2)现场安全管理概述………………………………………………27

 (3)现场安全操作流程………………………………………………29

 3、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32

 (1)、现场质量管理依据………………………………………………32

 (2)、现场质量监理工作制度概述……………………………………32

 (3)、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33

 4、技术管理措施………………………………………………………37

 (1)工程施工监理配合要求…………………………………………37

 (2)图纸会审工作……………………………………………………39

 (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39

 (4)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 42

 (5)工程物料检查…………………………………………………… 44

 (6)工序检查………………………………………………………… 45

 (7)事故缺陷处理工作……………………………………………… 47

 (8)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48

 (9)监理工作汇报…………………………………………………… 50

 (10)项目监理例会………………………………………………… 51

 (11)工程暂停令发出……………………………………………… 52

 (12)监理工作大检查……………………………………………… 53

 (13)工程竣工前检查…………………………………………………54

 (14)工程竣工结算………………………………………………… 55

 (15)监理总结编制………………………………………………… 56

 Ⅳ、监理文件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58

 1、监理文件管理……………………………………………………… 58

 2、五级管理制………………………………………………………… 59

 3、监理作业中形成监理文件的分类…………………………………60

 4、收到监理文件管理…………………………………………………60

 5、监理文件发送………………………………………………………61

 6、监理作业表示及审批………………………………………………63

 7、文件编号……………………………………………………………64

 8、监理统计用表及监理台账…………………………………………64

 9、监理资料移交和归档………………………………………………65

 10、《河南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具体使用要求………67

 11、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80

 以上资料均以电子文档的方式保存在电脑中。需要时即可调用。

  Ⅰ 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方针

 (1)为实现满意顾客要求为目标,确保满足顾客不断发展的需求和期望,适应市场的变化,并转化为公司的产品服务要求,特确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为:“科学公正、守约诚信、持续改进、顾客满意”

 本公司追求高质量和高效率,视信誉为生命,持续改进锐意进取,保持企业的生命力,以顾客为关注重点,实现我们对顾客的承诺。

  (2)本方针与公司总体经营方针相适应、协调,它是公司经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3) 本方针为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提供了框架,公司于质量有关的各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制定质量目标,执行《管理策划控制程序》。

  (4) 各级领导要将质量方针传达到各管理及作业等层次,使全体员工正确并坚决执行。

  (5) 公司应不断地对质量方针进行持续适宜方面的评审,必要时可对其进行修订以适应公司内外条件和环境的变化,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6)对质量方针的制订、批准、发布、评审、修订(或该进)都应实行控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2、质量目标

 为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公司总的质量目标为:

  ① 监理合同履约率100%

  完全履约数

  履约率=

 ───────────×100%

 监理合同签约总份数

  说明:完全履约数指本公司完全履约的合同份数。

  ② 监理服务准确率98%

 监理服务准确次数

  服务准确率=───────────×100%

  提供监理服务的总次数

 说明:监理服务次数指形成文字记录的次数,视中服务由于难以统计,不计在内,保证逐年提升。、

 ③ 监理人员到位率98%

  实际出勤率

 监理人员到位率=─────────×100%

  监理人员应出勤率

 说明:出勤统计方法以考勤表和旁站记录为基础。

  ④ 顾客基本满意率100%

  实际分值

 顾客基本满意率=─────────×100%

 调查表中的总分数

 ⑤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报告)准确率99%。

  3、公司组织结构图

 总

  经

  理

  副总经理

 总工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办公室

 综

 合

 部

 财

  务

 部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部

 造

  价

  部

  项目监理机构

 4、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结构图

 总经理

 管

 代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工

 造

 价

 部

 工程项目管理部

 业

  务

  部

 综 合

 部

 总经理办公室

 项目监理机构

 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总要求

  公司被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 ISO 9001;2000)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予以持续改进,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和使用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增强顾客满意的目的。

  ① 本公司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的过程及其在公司的应用,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及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

  ② 本手册及其它质量体系文件中,明确规定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的控制的准则和方法,确保过程的有效运行。

  ③ 规定了获得充分和必要的资源和信息,并通过对信息判定,实现对过程的监控。

  ④ 通过对上述信息的测量、监控和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实现质量策划的结果和持续的改进。

  采用PDCA的方法改进,使每一个过程都可以通过策划、实施、检查和处置达到持续改进有效性的目的。

  2、文件要求

 ① 总则

  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a) 质量手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GB/T19001-2000标准明示要求编制的程序文件。

  c)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本公司制订了有关的程序文件、监理规划及技术标准等文件。

  d) 证实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监理服务符合性的有关记录。

  ② 质量手册

  本公司编制《质量手册》规定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描述了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是本公司纲领性呵呵法规性文件。

  a) 本手册所描述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覆盖产品范围包括监理服务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部门见质量管理体系结构图。

  b) 本手册包括了为控制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而编制的程序文件,引用了相关文件。

  c) 本手册对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所需的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作了表述。

  6、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1、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

  6.2、范围

  适用于为证明产品过程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6.3、职责

  a)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b)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c)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

  6.4、程序

  a)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b)质量记录的标识标号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6.5、质量记录填写

  a)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目单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

 b)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6.6、质量记录的保存、保护

  a)各部门必须把所有质量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避风、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质量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

 b)综合部编制《质量记录清单》,将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版本)、保存期、使用期、使用部门等内容,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并汇集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使用的质量记录清单作为部门工作手册的附录,并汇总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原始样本。

 c)综合部每三个月要检查一次各部门质量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

  6.7、质量记录发放、借阅和复制

  a)各部门填写《文件发放记录》,向综合部领用所需记录空白表;

  b)各部门保管的质量记录应便于检索,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和《文件复制申请单》,由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8、质量记录的销毁处理

  质量记录如超过保存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交综合部审核,

 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综合部执行销毁。

  6.9、记录格式

  a)各部门的质量记录格式,由各部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部门主任审批,交综合部备案。

 b)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

  6.10、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

  6.11、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6.12、质量记录

  a)《记录清单》

  b)《文件发放记录》

  c)《文件借阅登记表》

  d)《文件复制申请表》

  e)《文件销毁申请》。

  Ⅱ

 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则

 1.1为了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有效的组织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任务,结合工程监理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1.2按照工程监理部组织机构和责任范围的规定,工程监理部可设总监理师、总监理师代表、副总监理师,下设各监理组、办公室及各监理工程师若干名。

  1.3在现场遇到的问题,原则上在现场处理,如属监理上的重大问题,由专业监理组提出,经工程监理部总监理师或总监理师代表同意,报公司,由公司会同有关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实施。

  1.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各个监理组划分的监理范围,完成好各自的监理职能。信息管理职能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各个监理组以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相互配合,协调统一。

  2、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制

 2.1总监理师

 2.1.1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负责制定监理工作计划;

 2.1.2负责监理部的全面工作,在行政管理上对公司负责,在业务上对业主负责;

 2.1.3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负责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重大问题的请示,签发监理部的报表、函电;

 2.1.4负责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复核承包商的资质;

 2.1.5签署工程开工令的监理部意见及重大质量问题的停工令;

 2.1.6签署工程款的付款凭证;

 2.1.7负责处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重大质量、进度和费用等方面的问题;

 2.1.8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2.1.9负责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2.1.10负责督促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参与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2.1.11主持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总监理师代表(总监理师副代表)

 3.1协助总监理师全面贯彻监理合同,当总监理师不在现场期间,全面代理总监理师的工作;

 3.2在各副总监理师的配合下,领导各监理组及各监理工程师;

 3.3协助总监理师审核各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计划;

 3.4协助总监理师协调外部关系;

 3.5审核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提出意见;

 3.6组织各有关监理组共同参与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的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提出监理意见,由有关副总监理师监督处理;

 3.7配合业主督促有关部门作好单项工程、分期交工工程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相应的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提出意见;

 3.8组织监理人员参与复核工程的结算书;

 3.9协助业主处理重大的索赔事宜;

 3.10组织监理组参加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11组织监理组有关人员共同参加设计图纸会审;

 3.12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3.13负责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4、副总监理师(兼监理组组长)

 4.1对总监理师负责,在总监理师、总监理师代表(副总监理师代表)的领导下全面主持本监理组工作;

 4.2组织编制本监理组的工作计划;

 4.3负责分管部分的合同管理;

 4.4协助业主参与审核有关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5组织监理人员共同参加工程的设计图纸会审;

 4.6审核单项工程的开工申请,检查开工条件,签署工程结算的意见;

 4.7协助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工作,参加现场定期和不定期的协调会;

 4.8负责组织分管工作的质量监督工作;

 4.9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

 4.10核签技术核定单、签署设计变更意见,签署工程费用的意见;

 4.11核签有关工程进度、质量的签证;

 4.12负责组织本监理组人员参与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4.13审核工程款支付凭证,并提出意见;

 4.14协助承建单位对现场施工安全及防火检查、督促;

 4.15组织本监理组人员共同参与分管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4.16组织本监理组人员参与分管工程的竣工验收;

 4.17协助处理索赔事宜;

 4.18负责配合与本监理组有关的项目监理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4.19参与审核工程结算资料;

 4.20组织建立监理组的监理日志;

 4.21定期或不定期想总监理师、总监理师代表提供工程动态的有关报告;

 4.22负责编写分管工程的监理工作总结。

  5、专业监理工程师

 5.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有关的合同法,为做好监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2认真贯彻监理合同的各项要求,有效地完成监理工作规划所规定的任务,并将监理工作情况逐日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5.3要全面了解工程情况,认真审查工程有关设计文件与图纸,并力争在施工前按分卷、分册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意见,并参加图纸会审;

 5.4对现场施工要随时跟踪监督,尤其是重点工程和隐蔽工程要特别重视。对影响质量、进度、投资的问题负责提出监理意见,报所分管的副总监理师;

 5.5对设计修改和施工质量检验以及各种检验和检测报告进行确认;对影响投资较大的问题及需报请原审批单位的项目,提出监理意见;协助解决设计中存在重大技术问题;

 5.6对本专业分项工程的开工条件和施工方案提出监理意见;并核查月、季度承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合同争议问题提出调解意见;

 5.7按监理合同规定,监督承建单位严格履行承包合同;检查施工质量;参加阶段性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5.8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对处理方案提出监理意见;

 5.9经监理工程师对月、季度承建单位完成的投资计划进行复核签署,并编写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和分析报告;

 5.10经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图预算提出监理意见;在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下,审签承建单位的月、季度基建统计报表,审核付款凭证,提出监理意见;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检查承建单位年投资计划、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

 5.11参加结合工程进行的科研、新技术方案讨论及成果鉴定;

 5.12监理工程师参加部分设备的施工现场验收,核定其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参加审定调试方案,提出监理意见,并予以确认分部及整套试运行结果,签署意见;

 5.13协助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等事宜;

 5.14协助整理与专业有关的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5.1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出监理小结;

 5.16搞好本专业的基础工作,配合信息管理人员做好本专业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5.17按月提出监理工作报告;

 5.18认真完成监理部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6、监理部办公室人员

 6.1在总监理师、总监理师代表(总监理师副代表)的领导下负责监理部的行政管理、技术信息管理、文秘、后勤管理、对外联络等工作;

 6.2完成监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7.1工程现场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是河南至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执行机构,监理人员必须执行公司和监理部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员要从工程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服从监理部的领导,服从工作分配与调动,积极承担必要的工作任务,监理部的全体监理人员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完成“监理合同”所规定的任务。7.2监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法规、规范、标准及建设监理的政策和规定,守法、公正、诚信、科学地工作,维护国家和业主的利益。监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发挥监理的作用为工程服务,充分注意和尊重业主对工程的意见。

  7.3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客观情况,对工程一律以科学数据为依据,不凭主观臆断。及时、妥善的处理问题。遇超过本身职责范围的事情,应立即向上级汇报,请示处理意见,执行上级决定。

  7.4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谨慎而认真的工作。遵照“忠诚服务、恪守职责、公正廉洁、信誉至上”的原则开展工作。自觉执行国家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与有关的单位在该工程项目中发生经营关系,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中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监理人员应熟悉监理合同,明确自身的职、责、权。监理人员要忠诚的履行监理岗位责任制的职责标准。严守岗位,尽心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遇事多与有关人员协商,多请示汇报,以取得各方支持与帮助。严格执行监理程序,重要的监理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行文程序发出。

  7.5监理人员应虚心听取业主及工程建设有关方面的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改进监理工作与有利工程建设的各类问题提出建议与意见。

  7.6监理人员请假、出差、暂时返家或工作结束返回时,应事先取得监理部负责人的同意,安排好工作,与接管工作的监理人员做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开现场。同时还应将接管工作的监理人员姓名通

 告有关部门。

  7.7上岗前应认真学习有关的设计、施工等规范,认真熟悉设计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如发现图纸有误时,应提交相关专业的副总监理师或总监理师,由相关专业的副总监理师或总监理师汇总后向设计单位提出。

  7.8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及日作业计划;了解作业班组的设备配备及人员组织情况。掌握原材料、半成品的供应计划。

  7.9旁站上岗监理,监理人员应在上岗前准备好自身的记录用品,包括工地日志、施工监理记录、事故记录和处理实录等。

  1)上岗时首先检查所用材料的规格、品种、型号(标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发现有不符合现象,应立即通知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如无合格材料可供施工时,应采用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停止施工。

  2)检查各作业班组的人员配备,设备机具状况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设备、仪表运转是否正常。记录表格是否齐备。如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班组负责人纠正。

  3)施工时应按照施工工艺流程中的各个工序重要性,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得到有效的控制。

  4)在施工中如遇到一般常见的技术问题,监理人员可协助作业班组长处理解决并应如实作好记录。如遇到比较重大和疑难的问题应立即向相关专业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5)监理人员交接班时,应作好交接记录,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提示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

  6)交班后应作好监理日志、大事记等记录事项。每天下班前将填写好当天的个人监理日志交总监理师审阅,次日将总监理师的指令精神贯彻到日常的监理工作中去。

  Ⅲ

 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1.1施工图会审:施工图纸交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找出需要的难题;找出图纸中问题和差错,以将图纸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就会同施工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并请与会各主会签,通过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给予解释。图纸会审内容包括:

  (1) 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正式签署;

 (2) 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3) 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4) 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5) 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纸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6) 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平面尺寸标记等是否一致;

 (7) 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8) 结构图与建筑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的构造要求中是否表示清楚;

 (9) 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10) 材料、设备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新式设备的应用有无问题;

 (11) 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件能否施工,是否有施工不便的问题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2) 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3) 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1.2设计交底: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会,由设计单位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做详细说明,包括总体简介、设计意图说明、特殊工业要求、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等专业在施工中难点、凝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说明,对图纸会审的问题进行解释等,设计交底会监理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参加单位会签,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2.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A3.1)报监理审核;

 2.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会审;

 2.2.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核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工程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针对性;

 5)工期安排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8)季节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3)、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表A1)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机具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 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已召开。

  4)、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使用报验单(表A3.2)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表B2),限期撤出现场。

  5)、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5.1.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

  5.1.2承包单位应将具备条件的工序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表A3.3)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

  6)、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6.1.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通知单中应确定工程变更的工程及变更费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6.1.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送建设单位交原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6.1.3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情况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6.1.4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而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员不得予以计量。

  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7.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7.2如果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7.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

 ”或“竣工证书”。

  7.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7.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8)、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9)、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9.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9.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0.1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1) 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项目批文、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2) 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 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查的文件。

  ①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 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

 ⑥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0.2工程竣工预验收

 1) 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先行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A7表),连同全部竣工资料表送监理项目部申请竣工验收;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改正;

 3)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试验,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报验单;

 5)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表B9)报建设单位。

  10.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

  11)、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1.1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论题;

 8)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11.2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 检查分析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步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 其他有关事项。

  11.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专项问题。

  11.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周应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相互交流,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12)、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2.1监理项目部应设专用“监理日记”本,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1) 当日材料、构配件、设备及人员变化情况;

 2) 当日施工的相关部位、工序的质量、进度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抽检、复检情况,索赔(工期、费用)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 当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 有争议的问题,各方相同的不相同意见及协调情况;

 5) 天气、温度情况,天气、温度对质量的影响和采取措施与否;

 6) 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监理人员的答复等。

  12.2现场监理人员均有监理工作日记本,监理人员当天工作及现场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

  13)、监理月报制度

 1) 监理项目部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年末应提出项目部监理工作年度报告,监理月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有价值的经验等,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之7.2条规定;

 2) 监理月报告或年度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签认后分别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

  14)、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1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关于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需经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走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由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

 14.2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动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文件送建设单位;

 14.3总监理工程师决定对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停指令时,应事先向公司经理汇报,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填写“B1工程暂停令”表;

 14.4“B4监理工程师备忘录”表的使用应慎重,有必要使用时,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征得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安全管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

 3、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 国家行业标准:3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T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2)现场安全监理管理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监理事宜。各工程项目总监为公司派驻现场的安全监理第一负责人,并视工程规模设专职或兼职现场安全监理员。

  1、 现场安全监理任务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工地,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

 3)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安全用具、器具;

 5)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各项

 工作;

 7) 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施工安全检查表》另发);

 8)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2、 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1) 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带着愤满、怨气、忧郁等情绪和带病工作,马虎凑合,侥幸心理。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不道德行为等等;

 2) 物件的不安全状态:施工中工具、机械、设备、材料等,接触各类的设施、设备等,这些使用和接触的各类材料、工具、设施等统称为“物件”,这些“物件”不仅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技术性能,还应是操作简便、灵敏可靠,并且具有保持操作者免受伤害的各类防护和保险装置;

 3)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建立安全施工制度体系和有效的考核流程;气象条件的影响;高噪声、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环境和作业场所;

 3、 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别:(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人、家庭、企业、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3)安全监理操作流程

 1、 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

 1)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1)、营业执照;(2)、施工许可证;(3)、安全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8)、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9)、主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10)、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业绩考评情况。

  2) 协助、督促业主和总包单位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1)、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

  2、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监理操作程序,并和施工单位对安全操作流程和处理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2) 协助、配合、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对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环境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如:用地范围呢地表以上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它影响安全施工的构造物。

  3) 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应有良好的、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

 质量。

  4) 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验,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1) 施工单位应提供拟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2) 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3) 必要时对安全设施庆阳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确定该安全设施的使用。

  5) 在开工申请表上签字前,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中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做到准时、准确到位,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确认后,才能在开工报告上签字。

  3、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 安全监理方法:

  l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

 l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l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l 核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l 审核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具备可行性;

 l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l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l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2) 现场监督与检查:

  l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l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l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 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l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l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l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l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4) 确立安全施工控制的“停止点”(待检点)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如:现场开工前;脚手架使用前;模板安装、拆除前;土方开挖前;电源使用前;吊具使用前等。

  4、 施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l 建立安全保卫组织结构,防止偷盗、火灾、意外伤害的发生;

 l 严格控制现场闲杂人员;

 l 整理完善施工安全资料。安全资料作为监理资料分交业主。

  3、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

 1.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4国家行业标准:各行业标准。

  2)、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质量监理事宜。各片总监(监理部主任)为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第一负责人。

  3)、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3.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时,广泛吸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差错、遗漏。

 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施工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交底,并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2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并与业主、施工单位一起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3.3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书,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交由施工单位执行。

  3.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三日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通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3.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1) 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3.6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2)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价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

  (4) 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

  (5) 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3.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3.8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3.9投资监理制度

 (1) 监理进驻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 对重大变更设施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交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3.10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3.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 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交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和绘制好竣工图,提供给监理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 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 服务过程记录,包括开工令、监理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3) 分项、分部工程及竣工验收记录一份;

 4) 工程监理总结。

  3.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 总监每周定期召开监理内部会议,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相互交流,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4、技术管理措施

 (1)工程施工监理配合要求

 序

 号

 阶段

 配合要求

 需施工单位上交资料

 1

  2

  3

 4

 5

  6

  7

  施工

  准备

  阶段

 参加图纸会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总平面图

  进场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人员资质审查

 开工,填《开工准备检查记录》

 图纸会审预提问题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总平面图及临建申请

 进场报告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项目经理证书及上岗证,五大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开工报告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施

 工

 阶

  段

 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保质保量施工

 总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

 材料、设备说明书

 材料、设备报验单

 分项工程自检记录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方案及报审表 工程报验单

 审计变更

  质量问题处理报告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书

 申请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申请

 工程计量计算书

  工程签证单和补充预算

  安全文明施工

 内部安全会议纪要

  安全教育记录

 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事故处理汇报

 28

 29

  30

 31

 竣工阶段

 组织工程内部验收和整改移交

 工程决算申请

 竣工图

 工程总结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2

  33

 保修阶段

 组织保修期内缺陷修复

 遗留问题处理报告

 (2)图纸会审工作指导

 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在图纸会审会议之前,应仔细阅读、审查图纸。检查内容如下

 2.1 图纸是否齐全;

 2.2 设计总说明是否与各专业图纸说明一致,设计图纸是否签署齐全且均加盖有法人单位出图专用章;

 2.3 各专业图中有无笔误;

 2.4图纸前后,上下衔接有无问题;

 2.5 建筑、结构、水、电等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同一专业图纸之间或详图与总图之间,有无尺寸偏差或前后、上下矛盾,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2.6 本工程是否做了地质详勘?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是否真实反映了现场地形、地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7 按设计要求,现有施工工艺能否实现,是否需要修改?

 2.8 按设计要求,有无安全问题?

 2.9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图纸审查意见,交施工单位按规定表格要求统一整理后,由设计单位作答。

  (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指导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写完成,并呈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监理部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3.1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过审批?签章是否齐全?

 3.2 施工组织部署

  3.2.1 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是否完整,职能是否齐全,管理人员配置如何;

  3.2.2 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配置如何,其信誉和以往业绩是否有介绍;

  3.2.3 是否有详细的用工和人员使用计划,并工种齐全、配置合理;

  3.2.4 施工总平面是否有布置图,且考虑周到、布局合理、切实可行,是否与周围环境,市政要求相匹配(无冲突);

 3.3 施工进度计划

  3.3.1 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3.3.2 是否有具体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通图,并且其图线准确、数据正确、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可行;

 3.4 施工技术措施

  3.4.1 施工技术措施是否针对性强,其主要施工项目(如土方、柱、梁、板、墙体、板料面层、铝合金门窗、内外粉刷、饰面、屋面防水等)的具体施工技术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4.2 是否有满足工程特殊技术需要的施工方法,是否有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且采用了新材料;

  3.4.3 是否有完整的技术管理制度(如图审、技术交底、材检、质检、工程技术档案、技术复核、技术责任制等)。

  3.5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目标

  3.5.1 是否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如确保优良、杜鹃花奖或鲁班奖);

  3.5.2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是否健全,并有直接的控制措施和手段;

  3.5.3 是否有材料进场报验和二次检验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3.5.4 是否有工程养护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3.5.5 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是否目标明确;

  3.5.6 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和自检、自控措施是否齐全;

  3.5.7 质量控制依据、规范、标准是否明确,是否相关;

  3.5.8 是否有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内容;

 3.6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特殊工程、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应有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6.1 是否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控制事故发生的具体方法;

  3.6.2 安全生产目标(如控制负伤率、杜绝死亡)是否明确;

  3.6.3 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本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是否按施工部位列出了施工的危险点,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3.6.4 是否有对参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制度和内容;

  3.6.5 是否建立了一整套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规定(制度),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放置、车辆进出等是否有明确的要求;

  3.6.6 是否有创文明施工的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3.7 施工机械配置

  3.7.1 施工机械配置是否合理、先进,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进度需要;

  3.7.2 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7.3 有施工机械配置明细表、注明型号、规格、功率、已使用年限、进场时间、驾驶式操纵、保养人等。

  3.8 施工合理化建议和降低成本措施

  3.8.1 是否有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工程需要的合理化建议;

  3.8.2 是否有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

  3.8.3 其合理化建议是否有采纳价值,是否有社会和经济效益;

 3.9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9.1 是否阐明了施工工程可能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相应对策;

  3.9.2 是否制定了消除空、裂、渗、漏、堵、污等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施工工艺;

  3.9.3 是否配备了消除质量通病的管理机构或人员,并明确了其责任;

 (4)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

 (专业性强的项目,应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及第五十七条法律责任制定本《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的依据是中国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5.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J43-2999;

 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2-2001;

 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33-2001;

 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33-2001;

 9. 建设部建质【2003】82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审查内容是;

  4.1 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齐全,人员是否到位?

 4.2 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4.3 有无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4.3.1 安全管理目标明确

  4.3.2 是否进行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4.3.3 是否有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4.4 安全措施

  4.4.1 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安全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4.4.2 各项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通知的要求?如不符,则应限时修改后再报或重新编写后报审。

  (5)工程物料检查指导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格的建材、设备用于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遵循质量标准。技术规范与及时检查的原则,按设计要求对进场物料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与方法有;

 5.1 资料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及其项目质量目标在施工前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质量保证资料和试验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5.1.1 钢材:机械性能、化学成份、出厂批号、炉号;

 5.1.2 水泥:强度等级、品种、试验报告、出厂批号、出厂日期;

 5.1.3 砖:强度等级、抗压强度、吸水率、抗冻性;

 5.1.4 石子<用于砼工程>;含泥率、筛分析、风化颗粒含量、针片状含量;

 5.1.5 接用于工程上的设备及施工机械进场后、使用前,应检查其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及完好率等是否符合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是否能满足工程使用的要求。若不符合要求者,应责令其退场,并重新配置合格的设备及施工机具。

  5.2 外观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建材、设备样品进行品种、规格、标记、外形几何尺寸等方面的直观检查和测量。

  5.3 理化检查、无损检查

 对必须有见证取样的材料,应按有见证取样要求,亲自抽取样品、押送到有资质的试验室作理化检查,或请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来做无损检查。

  5.4 检验程序分为:免检、抽检和全数检验。

  5.5.1 免检

 经政府质监部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分布的质量均达到合格要求,且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成品和半成品,经资料检查核实后可实行免检。

  5.5.2 抽检

 为了验证施工单位自检质量的真实性和自检指标的可靠性,对关键部位的重要材料或大综材料,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对其实施抽检。

  5.5.3 全数抽检

 对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或分部,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全数检验。

  (6)工序检查指导

 为了控制工序质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加强对施工准备,进场材料和工艺过程中的监控来达到工序检查的目的。

  6.1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单位上岗人员技术资质及《工程开工报告》进行认真、严格审查。

 6.1.1《工程开工报告》应填明下列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审批情况、机械设备情况及证书,技术人员及证书情况(是否持证上岗)、材料进场检验及测量放线、复核情况等。

 6.1.2 项目总监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的情况,认为合格后才能签发开工令。

  6.2 施工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工序情况及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序质量控制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确定质量控制点。工序质量检查计划应包括质量技术措施和工序质量监控的工作流程与制度。

  质量控制点的设立须考虑以下原则:

  A.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作业;

 B. 隐蔽工程;

 C. 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质量不稳定的部位或工序;

 D. 对后续工序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或部位;

 E.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部位或工序;

 F. 施工单位无足够把握的工序或环节。

  6.3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报验制度。

 6.3.1 施工单位在申请验收前应先进行自检,且自检合格后才能报验;

  6.3.2 收到《工程报验单》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报验工序或部位进行检测和复检,合格后才能批准转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填写有关表格。

  6.4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工序施工全过程进行主动控制、跟踪控制,对各质量控制要点采取主动预防措施,随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以确保工序的施工质量。

  (7)事故缺陷处理工作指引

 7.1 质量缺陷的确定方法

  7.1.1 凭目测检查,确定有质量缺陷,并得到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认同。

 7.1.2 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的方法对质量缺陷做出准确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被施工单位所接受时,应立即上报项目部,由总监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并会同承包商及有关人员进行实际检测测试,以此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

 在的依据。

 7.1.3 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到工程安全时,应通知业主、设计、质检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7.2 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7.2.1 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质量指标开始下降,出现个别的与质量标准稍有偏离的检测数据。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警告,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并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改换不合格的材料、不称职的人员、不合要求的设备或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7.2.2 质量缺陷正在发生时,或已经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先口头,后书面)。待施工单位采取了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正确返修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

 7.2.3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之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不予计量,要求施工单位自费返工处理。

  7.3 质量缺陷的修补

  7.3.1 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应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7.3.2 质量缺陷的修补应不降低质量指标和验收标准。

 7.3.3 质量缺陷修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旁站监督;施工单位应保证原质量缺陷的部位清理干净后,按批准的方案、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修补。

  7.4 质量缺陷的加固或工程变更

  7.4.1 因质量缺陷而需采取加固和工程变更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方案,业主、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固和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7.4.2 如质量缺陷发生在已完工工程后,但并不对工程安全构成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同意可以不进行加固和变更处理。

  (8)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指引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末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公司安检组的巡回检查和项目监理部组织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是:本作业指导书第四章《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中注明的“一标六规”和建设部建质【2003】82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施工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公司组织的安检组进行的施工安全检查,组合要是对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检查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重点工程、特殊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存在过安全质量隐患和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项目监理部组织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是对施工单位的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8.1安全管理方面

  8.1.1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8.1.2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8.1.3 特种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1.4 现场是否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标识,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

  8.2施工机械方面

  8.2.1 检查各种施工机具的漏电保护、保护接零、传动防护、保护挡板、电线电缆、防雨、开关、制动、绝缘、标识、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等指标,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2.2 检查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的安装、安全装置、防护、避雷、运转记录及维修保养等是否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8.3 施工用电方面

 检查外电保护,TN-S标准、漏电保护、现场照明、配电箱、开关箱、变压器和自备发电机组等的措施,使之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8.4 安全防护方面

  8.4.1 检查外脚手架的材质、宽度、基础架设、搭接、荷载等是否满足要求;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J43-2000;或《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筋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等相关规定。

 8.4.2 检查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配置情况和楼梯口中、电梯井筒、预留洞口中、通道口等防护和支护情况;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施工若干规定》。

 8.4.3 检查建筑物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围护,以及建(构)筑物的支护加固的防护,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施工若干规定》。

  (9)监理工作汇报指引

 本指引使用单位:各项目监理部、各总监、总监代表

 9.1 监理工作汇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工作,即向业主的汇报和向本公司的汇报。

  9.2 向业主汇报监理工作

  9.2.1 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应与业主多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这样不但能取得业主的支持与理解,而且对开展监理工作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这也是监理“协调”的职责之一。

  9.2.2 施工阶段的监理项目监理部对本项目施工监理的工作汇报或合理化建议,以《监理月报》的形式每月定期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并同时上报公司。

  9.3 向本公司总部汇报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应经常向本公司总部汇报工作,取得总经理、总工等对工作的指导和技术上的支持。为此项目监理部应做好如下工作:

  9.3.1 公司总工召集的由各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应确保每月召开一次,其内容是:①各项目总监汇报本月工作,提出需公司解决的问题;②公司总经理或总工传达有关文件,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会议成果形成《监理例会纪要》,下发各项目监理部。

  9.3.2 项目总监定期向总工提交以下资料:

  A.《重大施工技术方案》

 B.《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监理细则》

 C.《监理月报》

 D.监理人员考核表;

 E.《监理总结》和《质量评估报告》

 F.《建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

 9.3.3 有关项目监理部的资料配置、补充和调整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总工提交书面报告;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提交报告。

  (10)项目监理例会指引

 本指引使用单位:各项目监理部。

  为了加强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各个监理人员的领导,以及加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协作与联系,特制定本指引用于项目监理组织内部例会的安排与组织。

  10.1 每月一次的项目监理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与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根据监理工作需要,安排制定每月的例会时间,并报公司总工备案。

  10.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在例会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汇报内容应是上月监理工作执行情况,上次监理例会中问题的解决情况及下一步的进展计划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10.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听取汇报,检查各项目,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工作,包括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监理工作执行情况、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支付等问题,资料问题及处理方法,并做好协调工作,安排好下一步工作,向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传达公司有关会议精神,提具体要求,并做好记录工作,在会后形成《项目监理例会记录》,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11)工程暂停指令发出指引

 本指引使用单位:项目监理部。

  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或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项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项目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工程暂停指令》。

  11.1 原材料、本成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

 11.2 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

 11.3 工序检验不合格

 11.4 地基处理不当或已发生不均匀沉降;设计错误或施工方案未被批准或开工准备不足;

 11.5 施工对周边有重大影响或发现地下文物及障碍物;

 11.6 出现质量及安全事故“苗头”或已经发生;、

 11.7 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停工;

 11.8 工程暂停指令发出后,监理工程师应跟踪监督,检查承建商对停工部分的处理和验证并形成记录,而后提交书面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复工指令》。

  (12)监理工作大检查制度

 为了便于公司领导及时掌握各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以监督、促进监理工作,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2.1 监理工作大检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由总经理或总工组织对各个项目部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在半月内完成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将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办理。

  12.2 检查人员根据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比较,判断工期有无延误,进度款拨付情况,并检查原因,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起提出整改方案。

  12.3 质量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质量检查。检查人员应通过与相关工作人员、业主及施工单位沟通,了解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然后综合判断。检查人员应重点检查施工过程中应有的记录、监理日记、验收记录、变更令等有无及时签署意见,现场签证的真实性等,必要时,还

 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2.4 检查人员应充分了解和重点检查项目施工安全方面的情况。

  12.5 检查人员应充分了解、调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施工单位在工对问题的协商是否顺利、及时,有无因协商问题而出现停工、质量事故等,并查清原因。

  12.6 检查人员应对上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仔细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若仍无改正,应予以批评,并需了解原因。

  12.7 公司根据各项目部检查情况的汇报,对监理工作中表现好的个人及项目监理部予以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表现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

  (13)工程竣工前检查指引

 13.1 目的

 指导如何进行工程竣工前检查,发现工程中的不合格项,为工程顺利进入申报验收阶段做准备。

  13.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监理部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竣工,在工程前有项目监理部组织的检查。

  13.3 职责

  13.3.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总监(代表)的组织下进行本专业的竣工前检查并填写《竣工前检查记录》。

 13.3.2 项目总监(代表)监督和抽查竣工前的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13.4 工作程序

  13.4.1 检查的依据

  A.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B.设计图纸、变更等;

  C.《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D.有关验收规范、规程等。

 13.4.2 检查步骤

  A.项目总监(代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召集施工单位和业主,分专业对全部施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检查工作全面、仔细、无遗漏。通过对照合同、图纸及规范等,检查工程是否全部完成,有无漏项或未完成部分,并根据规范判断是否符合合同质量要求。对不合格项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B.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竣工前检查记录》。

 C.项目总监(代表)监督和抽查竣工前的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14)工程竣工结算作业指引

 14.1 造价工程师负责竣工结算的具体计算与审核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最后审定。

  14.2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申报结算资料及竣工图。

  14.3 在审核前,造价工程师应收集齐资料,包括竣工图、定额、政策文件、材料价格信息等,做好审核准备工作。

  14.4 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审核内容如下:

 14.4.1 首先应结合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重点审核计量有无错误之处、有无遗漏、有无重复,套用单价是否正确、合理。

 14.4.2 对于变更的工作内容,应重点审核其工程量计量是否属实、正确;取费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套用的定额项目、材料信息价格取费标准等是否合理。

 14.4.3 对于双方的索赔,应重点审核索赔成立的依据、时效等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其工程量计量及是否合理。

  14.5 对于采用总价合同的项目,审核内容如下:

  结合竣工图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文件,其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避免重复与漏项,套用的现行定额是否正确,其工作内容是否与现行定额相一致,材料的信息价格选用是否合理、计价公式、取费标准等形成的造价书是否正确。

  14.6 造价工程师审核工作完成后,交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最后报业主审批。

  (15)监理总结编制指引

 15.1 目的

 知道如何编写《监理总结》。

  15.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监理部施工阶段建立项目的《监理总结》编写。

  15.3 职责

  15.3.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起草本专业监理情况总结。

 15.3.2 项目总监(代表)综合各专业情况,起草编写项目《监理总结》

  15.3.3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监理总结》后报总工程师审核。

  15.4 监理总结应包含的内容

 A.工程概况与特点

 B.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

 C.质量控制情况;

 D.进度控制情况;

 E.投资控制情况;

 F.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协调情况;

 G.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情况;

 H.工程技术难点及监理工作重点;

 I.值得汲取的经验教训。

  15.5 《监理总结》的编制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述及

  A.工程概况与特点

  B.工程材料质量监理情况;

  C.工程施工监理(各专业分别写);

  D.工程变更情况;

  E.工程施工工期情况;

  F.工程施工监理总结;

  G.工程质量核评情况。

  15.6 《监理总结》的审批

 项目总监(代表)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结的基础上,汇总编制成本监理项目的《监理总结》,并通知总工程师审核签署。《监理总结》由公司存档。

  Ⅳ

  监理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 监理文件的管理

 1、 监理文件是指监理项目部的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所形成的文类管理;

 2、 监理文件的分级管理是指文件形成的过程中,按职责权限进行编制、审查和签发;

 3、 监理文件的分类管理是指文件形成后的编号、发送、传递和保管。

  二、 监理项目部发出的监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分为五级管理

 1、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及监理作业指导文件、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由有关人员编制后总监审定,作为Ⅰ级文件;“监理规划”作为公司文件经公司批准后,作为Ⅰ级文件管理;

 2、 监理项目部向业主提交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专题报告、图纸会审/评审纪要、工程暂停令、严惩工期审批、索赔签证、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审批签发,作为Ⅱ级文件。

  3、 监理项目部所发正式函件由有关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作为Ⅲ级文件。

  4、 监理项目部所发工程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报表、各类审查单以及监理作业表等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交规定的签发人审核后签发,作为Ⅳ级文件。

  5、 监理统计表以及其他监理内部文件通知等作为Ⅴ级文件。

  三、 监理作业中形成监理文件的分类

 1、 按专业分类,分为以下11类:锅炉、汽机、土建(含勘测)、仪表及控制、炉保、焊接、化学、给排水、技经及综合等。

  2、 文件性质分类:

  l 综合管理:监理规划、监理的管理制度、监理项目部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的作业指导书等综合性施工作业指导文件进行审核所发的工程联系单;

 l 质量管理:对施工质量、设备质量、消缺方案等所发的通知单、联系单等有关质量控制文件;

 l 进度管理:对开工报告的审核意见,有关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监理项目部有关进度控制文件;

 l 投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及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变更的答复所发出的联系单、通知单等有关投资控制的文件;

 l 安全文明控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所进行的监督文件;

 l 合同管理:对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包括索赔)所提出的意见而发出的联系单和通知单等文件。

  四、 监理部收到的工程文件的分类管理

 1、 来自建设单位的工程文件:

  l 建设单位的正式公文,可作为业主来函(包括上级审批文件)建档管理;

 l 建设单位所编制的日常工程文件按如下分类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所编制的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和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有关建设项目报建文件;

 ——建设单位所转发的设备文件;

 ——建设单位所转发的设计文件;

 ——质量监督站文件;

 ——建设单位所发的通知单、联系单;

 ——施工现场建设管理制度。

  2、 来自设计单位的文件,可按如下分类管理:

  l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l 主/辅机设备技术规范书;

 l 施工图设计文件;

 l 施工图预算;

 l 设计变更;

 l 设计联络会资料。

  3、 来自施工和承包单位的工程文件可按如下分类管理:

  l 施工依据文件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

 l 开工报批文件;

 l 要求变更施工设计或材料代用的文件和联系单;

 l 质量保证资料;

 l 要求变更施工进度的文件和联系单;

 l 要求增加费用或要求索赔的文件和凭证;

 l 关于施工质量方面的文件或联系单;

 l 关于设备质量和开箱验收的文件和联系单;

 l 工程调试文件;

 l 施工质量验评资料及安装调试记录;

 l 制造厂家的变更、答复、提供资料、方案等;

 l 承包单位提供的检验文件和自制文件、凭证和单据;

 l 各承包单位的正式来函做专档管理;

 l 事故处理及不合格项处理;

 l 施工总结及技术总结。

  五、 文件的传送

 1、 所有文件的收发传送由信息员负责;

 2、 监理文件发出前应按32条的规定,由审批人签字后发出;

 3、 收入文件应交总监批阅,按批阅意见交有关负责人处理;

 4、 监理部编制对外发送报表应按报表规定的审签权限审批;

 5、 承包单位的报表审查,按36条规定的审签权限分别递送审查;

 6、 监理部收发文件用表见表3-1、3-2。

  表3-1

  监理项目部

 来文簿

 序

 号

 日

 期

 来

 文

 单

 位

 事由

 文

 件

 号

 文

 件

 性

 质

 主办单位

 主办人

 备

 注

 月

 日

 来文号

 受控号

 表3-2

 监理项目部

 发文簿

 序号

 日

 期

 受文单位

 抄报/报送单位

 事

 由

 发

 文

 号

 份数

 主办单位

 主办部门专业

 主办拟稿

 备注

 月

 日

 六、 监理作业表示及审批

 对施工单位报审表的审批:

  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A6)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4)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工序报验申请表”(A3.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5、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4.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由总监签发;

 6、 “延长工期报审表”(A2.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签发;

 7、 “费用索赔申请表”(A4.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填写“费用索赔审批表”由总监签发;

 8、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3.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

 9、 “工程竣工报验单”(A7)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签证;

 10、 “工程变更单”(A9)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批准;

 1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

 12、 “工程暂停令”(B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批准。

  七、 文件编号

 1、 文件的分类表示:

  l 文件资料归档都应按不同类别进行标识。

  l 文件资料的分类标识如图3-1所示。

  2、 文件编号

 “监理现场用表”按如下编号:

 X

 X -------- 年

 月---------

 X

 X

  后两位数字

 流水号(二位以上)

 表式

 3、 文件签字加盖印章

 在监理作业中需要发出文件时,编制人及审核人均应由本人签字,信息员归档,加盖印章发送。

  八、 监理统计用表及监理台帐

 监理统计用表是监理项目部内部的管理用表,作为监理人员的工作台帐,由监理项目部自存,不向外发送,主要有:

  1、 项目监理作业大事记;

 2、 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汇总登记表;

 3、 单位工程形象进度一览表;

 4、 施工质量验评统计表;

 5、 设备缺陷汇总表;

 6、 监理作业信息月报;

 7、 承建单位月进度款支付台帐。

  九、 监理文件的移交和归档

 1、 监理文件的移交

 安装工程结束后,施工文件向建设单位进行移交的同时,监理文件也要按规定向建设单位进行移交,移交监理文件的目次要求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确定,一般移交如表3-3所示文件或按GB/T50328-2001规定移交。

  表3-3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级别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

 级别

 1

 监理规划

 (含修改内容)

 Ⅰ

 11

 工程暂停令

 Ⅱ

 2

 分包单位资格

 Ⅵ

 12

 延长工期报审

 Ⅵ

 审查资料

 及审批资料

 3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Ⅱ

 13

 监理工作联系单

 Ⅵ

 4

 设计变更资料

 (审查单)

 Ⅳ

 14

 施工备忘录

 5

 工程变更资料

 (审查单)

 Ⅳ

 15

 工程资料缺陷及事故处理资料

 Ⅱ

 6

 施工指导文件

 审查资料

 Ⅳ

 16

 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资料

 Ⅱ

 7

 施工测量放线资料(审查单)

 Ⅳ

 17

 索赔资料签证单

 Ⅱ

 8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查及抽查试验资料

 Ⅳ

 18

 施工质量

 Ⅱ

 19

 监理月报

 Ⅱ

 9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验收单)

 Ⅳ

 20

 监理工作总结

 Ⅱ

 1

 整改通知单

 Ⅳ

 21

 会议纪要

 Ⅱ

 2、 监理文件的归档

 l 监理项目部撤离现场后,应将监理文件向公司档案部门归档。

  l 监理项目部在撤离现场后,对有保存价值和供今后追溯的文件/资料/凭证,均应想本公司归档。

  l 监理依据资料按以下案卷归档:

 第一卷

 工程审批文件

  第二卷

 工程合同/协议文件

  第三卷

 工程报建资料及开工审批文件

  第四卷

 工程设备招标投标资料

  第五卷

 工程设计图纸资料

 l 监理作业资料按以下案卷归档:

 第一卷

 监理合同文件

  第二卷

 监理部质量体系文件

  第三卷

 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卷

 监理部来往公文函件

  第五卷

 监理月报/简报

  第六卷

 监理总结报告

  第七卷

 监理会议纪要

  第八卷

 监理部质量控制过程文件

  第九卷

 监理部进度控制过程文件

  第十卷

 监理部投资控制过程文件

  第十一卷

 监理部安全文明控制文件

  第十二卷

 工程索赔文件

 l 对承包单位资料的归档,按如下案卷:

 第一卷

 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卷

 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三卷

 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卷

 调试及试运行文件

  第五卷

 工程达标验收文件

  第六卷

 其他

 十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使用须知

 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01),结合工程实际,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同时作为监理工作检查的依据。

  2、本《监理现场用表》应作为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移交一套给建设单位统一归档。本《监理现场用表》各表式有关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的要求,各表式所要求填写的份数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开工前就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对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交底,使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明确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要求。

  4、各方处理时限应在表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表式没有时间规定的、或者表式规定时间与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应在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视为认同或放弃。

  5、本《监理现场用表》各表的编号:“—”号前填写所报验选项的数码代号,当报验的内容不在列出的选项中时,可在预留的“□”后自行填加,数码代号顺延。“—”号后的编码由项目监理机构和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性质和特点共同商议确定,编码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和查找;中小型、较为简单的项目,“—”号后的编码可直接为相应选项报验次数的自然序号。

  6、各表式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必须由具有相应职责的人员本人签字,否则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且仅当其临时不在现场时方可。设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在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在相关签字栏签字。越权签字,按省建设厅有关规定处理。

  7、A类表:该类表是承包单位就现场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核验的申报用表,或为承包单位报告项目监理机构有关工程事项的申请用表。

  7.1

 A1 工程开工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所有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开工的用表。分包工程的开工申请手续也使用此表办理报批手续。如整个项目为一个承包单位承担,只填报一次;如项目涉及较多子单位(分部)工程,建设单位分别发包和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子单位(分部)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按照表中的内容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工程开工日期一般应为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如承包单位申报的开工日期与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后,应及时发监理书面文件(《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提醒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手续,若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手续时,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应发《监理工程师备忘

 录》再次提醒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慎重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工期紧、工程量大、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工程可签署同意开工的意见);若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手续时,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应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再次提醒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签署不同意开工的意见。

  7.2 A2.1

 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其他阶段性进度计划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表中所列附件内容,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资料。审查的依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符合工程进度目标的要求,月进度计划符合总进度计划或年进度计划的要求,周进度计划符合月进度计划的

 要求;审核总进度计划时,应重点审核节点工期(里程碑工期)、施工投入(人员、设备、材料供应、资金)。

  7.3 A2.2

 延长工期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延长工期申请的用表。对工程延长工期天数,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分析和计算,并形成工程延长工期天数的监理审核意见。

  7.4 A3.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用表。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必须报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必须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分包的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发包和建设单位发包)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报审,必须经分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齐全。

  7.5

 A3.2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资料的专项用表。项目监理机构认真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投入、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工程重大危险源识别、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控制。

  7.6 A3.3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工程用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的用表。对承包单位申报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项目监理机构须核对其原件,并要求承包单位在提交给项目监理机构的复印件上注明质保资料原件存放单位(其上加盖项目经理部及原件存放单位章)。

  7.7

 A3.4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用于本工程设备进场使用的专项用表。结合建设工程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技术专业性强、事故危害性大、后果严重的特点,按建设部《关于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中的有关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加强核查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核查设备的合格证,审查专业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审查第三方专业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人员的资格,核查第三方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核查承包单位、安装单位、设备租赁单位、检测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核查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备案的证明,审查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制度,审核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等等。该表分为两次报验,第一次报验为设备进场时报验,第二次报验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备案的证明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7.8 A3.5 工序质量报验单:该表一般为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工序质量进行验收的用表。表中监理抽查数据及情况记录由项目监理机构现场检查人员填写。表中“检查人”一栏,监理员有权签字。

  7.9 A3.5

 工序质量报验单(通用):该表用于“A3.5工序质量报验单”表不适用的其他专业工程的工序质量报验。一些特殊的工程和特别重要的工序,如基坑支护工程(基坑支护结构施工、换撑及拆除),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工序报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试验试件的工序质量,大型工程的试验单元模型的工序质量(如幕墙

 “四性”试验试件工序质量、结构节点试验试件工序质量、建筑构造节点试验试件工序质量等),设备调试、检测的工序质量,施工用大型设施需在现场施工的工序质量(设备基础、预埋预留件等),市政、园林工程的相关工序质量等均可通过本表进行报验。

  7.10 A3.6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的用表。承包单位应提供的报审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明、机具仪器装备情况、业绩等有关资料。

  7.11 A3.7 施工测量报验单: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测量进行检查验收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对报验内容进行认真复核,并形成监理平行检查记录。

  7.12 A3.8

 混凝土浇筑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土建、安装工序质量自检,报验合格和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计划浇筑时间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检查、批准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后,应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对即将隐蔽的分项工程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平行检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同意混凝土浇筑意见;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承包单位应提前14~28天提供商品混凝土试验配比单和试配试件检测报告,混凝土浇筑前,监理人员应核查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并在旁站监理记录中及时记录。

  7.13

 A3.9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的用表。该表突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及其他法规的要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编制专项方案,按规定有专家审核程序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空白部份可填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需要将有关的安全方面的施工方案,如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作业、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围护、施工用作业平台(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施工方案亦可通过此表报验。

  7.14 A4.1

 工程计量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审核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仅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予以计量,不合格工程量不予计量。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本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变更工程量中包含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变更和合同工程量清单之外增加或扣减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单(B25)作为变更工程量计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7.15 A4.2

 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工程费用索赔事项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在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7.16 A4.3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按“A4.1工程计量报审表

 ”确认的合格工程量 、“A4.2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 和根据合同规定应获得款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的用表。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扣除应扣款,确定应付款金额后,签署“B8工程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根据监理意见进行付款。

  7.17

 A4.4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工作中计划投入的费用,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的专用表格。

 7.18 A5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类):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收到“B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查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核查、记录并签署审核意见。

  7.19 A6

 工程复工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收到“B1 工程暂停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整改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核查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核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工程恢复正常施工。

  7.20 A7

 单位/分部工程竣工报验单:该表为承包单位已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完成设计文件所要求的施工内容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的用表。承包单位报请竣工验收的工程内容如有甩项,必须有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业主)组织验收,监理机构在建设(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前,应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后,报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

 程竣工验收;分部工程由监理机构组织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分部工程竣工验收。

  7.21 A8

 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A类表中其它表式所未能包括的事项的用表。如除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之外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退场),混凝土试验配比单,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成品、半成品形式检验报告等。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般由总包单位编制)亦可通过此表报验。

  7.22 A9

 工程变更单: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的用表。本工程变更单须经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署一致意见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8、

 B类表:该类表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用表。

  8.1

  B1

 工程暂停令:该表为总监对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停指令的用表。

  8.2

  B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类):该表为项目监理机构通

 知承包单位应执行的、除工程暂停以外的其它有关事项的用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应注明承包单位完成应执行事项的时限、是否要求承包单位书面回复和书面回复的时限等要求。

  B3

 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该表为项目监理机构就工程有关事

 项与工程参建各方进行联络或回复的用表。

  B4

 监理工程师备忘录:该表为项目监理机构就有关建议未

 被建设单位采纳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应执行事项承包单位未予执行的最终书面说明,可抄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8.5

 B5

 监理月报:监理月报为项目监理机构按月向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提交的、反映在本报告期内工程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监理月报每月月底提出,报告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特点增加图表、图片等内容。表格各栏不够填写的,可增加附页。

  8.6

 B6 会议纪要:该表为工地例会会议(B61)、专题会议(B62)

 和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会议(B63)的纪要用表。参加会议的单位、人员与会时应签名,会议主要内容及结论见附页。

  B7

 监理日记:该表为项目监理机构详细记录当天自然情况

 和主要工作(监理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当日大事等)的用表。大中型项目宜分专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天签阅监理日记。监理日记可设置附页(在监理日记表格的背面),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大事记(建设单位通知单/联系单、开工/暂停令、监理备忘录/通知单/联系单、工地例会/专题会/专家论证会、质量及安全事故处理);工程质量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抽查及见证试验/设备开箱检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平行检查和验收、旁站监理、质量事故处理);工程进度控制(施工进度评价及措施、施工人力/材料/主要设备投入、批准延长工期);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计量/单价或总价、工程款支付);安全管理(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审核、安全状况及措施);建议。

  8.8

 B8

 工程款支付证书:该表为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承包单位的

 “A4.3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将工程款支付证书递交建设单位的同时,应抄送承包单位。

  8.9

 B9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为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承包单位对预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合格后,在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的基础上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竣工验收(预验收)经过,竣工验收(预验收)监理结论,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检查记录,竣工验收遗留的整改问题、商定的解决办法及整改复查结果,竣工验收(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等。对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检查记录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的“表G.0.1-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G.0.1-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G.0.1-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对分部(子分部)工程、重要的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编制相应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验收(与验收)的工作情况介绍(验收的时间、地点、参加验收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工程概况和工程特点,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依据;工程实

 施概况;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的控制重点和制定对策措施,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包括建设单位质量控制,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概况,主要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辅助材料,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外观质量,工程实体质量检验,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工程质量评价。

  8.10

 B10

 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为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监理单位的建议,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8.11

 B11

 旁站监理记录表:该表执行建设部实施监理旁站制度

 规定的用表。各工程项目中,应根据不同的旁站对象,设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旁站监理表式。旁站监理工作的精髓就是“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在建设部旁站监理规定中,对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部可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设置旁站点。

  8.12

 B12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为在签定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

 计文件后,项目监理机构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的编制、审核、报送等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1条的规定。监理人员的进退场计划应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制定。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监理规划中要明确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等。

 8.13

 B13

 监理实施细则: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或具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核等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2条的规定。

  8. 14

 B14项目监理机构向有关主管部门质量安全报告单:当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要求承包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而承包单位拒不执行时,项目监理机构可使用该申报单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口头报告,随后报送书面报告。

  8.15

 B15工程监理资料移交单: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将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归档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办理工程监理移交手续,该表为工程监理资料移交专用表格。

  9、C类表:该类表为建设单位用表。

  9.1

 C1

 建设单位工程通知单:该表为建设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发出工程通知的用表。建设单位的工程通知单均应直接发给项目监理机构,通知的内容涉及被监理单位的,由项目监理机构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发给被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的指令有疑义的,应在收到本通知单后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

 9.2

 C2

 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该表为建设单位就工程事项与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联络及对“B3监理联系单”有关事项进行回复的用表。

  十一、

 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承 包 单 位:         

       监理单位 (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

 期: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竣工预验收经过

 三、 竣工预验收监理结论

 附一: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表

 附二:分部和分项工程监理抽检情况汇总表

 附三: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监理检查表

 附四:监理抽查/见证试验情况汇总及说明

 附五:竣工预验收遗留的整改问题及商定解决办法

 附六: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表

 附一:

  质量保证资料监理核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应有份数

 实有份数

 备注

 1

 2

 3

 4

 5

 11

 7

 8

 9

 1

 1

 建

 筑

 工

 程

 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水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构件合格证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土壤试验、打(试)桩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

 12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

 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系统清洗记录

 15

 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16

 锅炉烘、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

 17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

 18

 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19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11

 通风与空调工程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212

 空调调试报告

 213

 制冷管道试验记录

 214

 2

 电梯安装工程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5

 空、满、超载运行记录

 调整、试验报告

 核查结论

 核查人: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附二:

  分部和分项工程监理抽检情况汇总表

 分部工程名称

 检查分项工程项数

 一次报验通过项数

 一次报验通过率

 合计抽查点数

 其中合格点数

 合格率

 验收结论

 填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附三: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监理检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分

 等级

 分

 情况说明

 1

 建

 筑

 工

 程

 室外墙面

 1

 2

 室外大角

 2

 3

 外墙面横竖线角

 3

 4

 散水、台阶、明沟

 2

 5

 滴水槽(线)

 1

 6

 变形缝、水落管

 2

 7

 屋面坡向

 2

 8

 屋面防水层

 3

 9

 屋面细部

 3

 10

 屋面保护层

 1

 11

 室内顶棚

 4/5

 12

 室内墙面

 10

 13

 地面与楼面

 10

 15

 楼梯、踏步

 2

 16

 测浴、阳台泛水

 2

 17

 抽气、垃圾道

 2

 18

 细木、护栏

 2/4

 19

 门安装

 4

 20

 窗安装

 4

 21

 玻璃

 2

 22

 油漆

 4/6

 23

 室内给排水

 管道坡度、接口、支架、管件

 3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配件

 3

 24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

 2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分

 等级

 分

 情况说明

 25

 室内采暖

 管道坡度、接口、支架、弯管

 3

 26

 散热器及支架

 2

 27

 伸缩器、膨胀水箱

 2

 28

 室内煤气

 管道坡度、接口、支架

 2

 29

 煤气管与其他管距离

 1

 30

 煤气表、阀门

 1

 31

 室内电气安装

 线路敷设

 2

 32

 配电箱(盘、板)

 2

 33

 照明器具

 2

 34

 开关、插座

 2

 35

 防雷、动力

 2

 36

 通风空调

 风管、支架

 2

 37

 风口、风阀、罩

 2

 38

 风机

 1

 风管、支架

 2

 风口、风阀

 2

 39

 空气处理室、机组

 1

 40

 电梯

 运行、平层、开关门

 3

 层门、信号系统

 1

 41

 机房

 1

 合计

 应得

  分,实得

 分,得分率

 %

 参加检查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附四:

  监理抽查/见证试验情况汇总及说明

 试验名称

 序号

 试验结果

 试验名称

 序号

 试验结果

 填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附五:

  竣工预验收遗留的整改问题及商定解决办法

 序号

 遗留整改问题

 商定解决办法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其他单位

 单位名称

 签名

 日期

 附六:

  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表

 组别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

 工作内容

 注:施工单位配合人员和参加验收的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也填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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