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人征信规定

时间:2021-10-06 10:35:30 浏览量:

2020年个人征信最新规定

1月2日,《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以下内容由豆花问答网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划重点!即使失信名单设有宽限1到3个月,你也是要还的!尤其是贷款办卡的伙伴们,有关征信的那些事都要了解。

征信查询记录太多影响个人信用

征信报告查询分为机构查询和个人查询。

个人查询不影响信用,但也不要频繁操作;机构查询是审查个人贷款申请而产生的查询记录,查得越多说明你越缺钱。

为什么会影响个人信用?分两种情况:

1、查征信看负债

你在三家银行都成功借款,征信记录上会显示查询记录和放款记录。当你到第四家申请时,为避免你负债过高,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他们可能会拒绝。

2、查了征信没放款

你在三家银行申请借款都失败,在征信上只显示了查询记录,却没有一家放款记录。第四家会认为你是资质什么的不够,为规避风险,他们会习惯性拒绝。

每家银行对征信查询次数的要求不一样,一个月内最好别超过三次。

征信上的逾期记录如何清除?

正常情况下,任何人都是没法消除不了征信记录的,不要相信花钱能消除不良征信的套路!那我们该怎么做呢?

1、发现逾期及时说明缘由

机构通常是一个月上传一次逾期记录,在逾期记录还没报送之前,主动还款、缴纳逾期费用,主动找借款机构说明缘由,有机会消除逾期记录。

2、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

如逾期记录已上传到人行征信,还款后与贷款机构好好沟通,让他们相信你不是故意逾期的,然后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有助于获得信用通行证。

3、还清欠款后五年内保持良好记录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保留5年时间,还清欠款后超过5年应当予以删除。如不予清偿,可追溯一次不良记录时间,再追溯五年或永久。

总之,在征信越来越被重视的今天,守护好个人信用很重要!

DDB-QC-LS-306 个人汽车贷款管理规定 版次:1/A

1 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第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个人汽车贷款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丹东银行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 本规定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个人汽车贷款。

3.2 本规定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是指本行开办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机构。

3.3 本规定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4 职责与权限

总行负责个人汽车贷款规定、办法和政策的制定,各支行具体承办个人汽车贷款业务。 5 政策

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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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流程图

个人类客户信贷业务—支行发起,支行权限内信贷业务审批流程图客户申请申请支行客户经理N综合业务部主管贷审小组支行行长支行放款核准岗会计出账人员受理受理Y贷前调查N贷前调查审查审查NN审议审批YY签订合同审批签订合同落实担保手续N补充条件风险审查放款核准YY提款审核Y发放与支付资料移交档案中心出账入账贷后管理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2 DDB-QC-LS-306 个人汽车贷款管理规定 版次:1/A

7 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 8.1 基本规定 8.1.1 贷款额度

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购车款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购车款的50%,购车款是指购车净价,不包括附加费、落户费、保险费等。贷款定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8.1.2 贷款期限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 8.1.3 贷款利率

汽车贷款的贷款利率可在本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或适当下浮,最低不得低于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在贷款利率的具体执行中应参照总行制定的贷款利率开展工作,要坚持效益原则,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贷款的风险状况、综合回报、市场竞争等因素,科学合理地采用利率的定价幅度。 8.1.4 还款方式

汽车贷款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定期结息不定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8.2 业务受理

8.2.1 本行办理汽车贷款的操作模式可分为直客式和间客式两种。

8.2.1.1 直客式是指贷款人直接受理客户申请、客户提供“自然人保证+所购车辆抵押”或所购车辆外的财产抵押、质押等作担保的个人汽车贷款操作模式。 8.2.1.2 间客式是指贷款人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经销商、其他法人单位合作,由经销商向贷款人推荐借款人以保证保险形式或法人担保等形式开展的个人汽车贷款操作模式。担保方式包括“所购车辆抵押+经销商保证”、担保公司保证、“所购车辆抵押+保证保险”、“所购车辆抵押+其他保证”。

3 DDB-QC-LS-306 个人汽车贷款管理规定 版次:1/A

8.2.2 凡采用间客式模式的,与本行合作开展业务的单位必须以总行批准为前提,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经销商合作必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贷款人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其他法人单位担保根据具体合作事项、业务规模等确定是否签订协议。

8.2.3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8.2.3.1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8.2.3.2 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2.3.3 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 8.2.3.4 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应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并承担连带责任; 8.2.3.5 在贷款人处开具活期储蓄账户或银行卡账户; 8.2.3.6 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8.2.4 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 8.2.4.1 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8.2.4.2 贷款人认可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借款人职业和经济收入的证明; 8.2.4.3 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 8.2.4.4 足额缴纳首期付款的凭证;

8.2.4.5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8.2.4.6 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及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8.2.4.7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3 贷款担保与保险

8.3.1 担保公司、经销商等法人单位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条件审查按照《贷款担保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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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保证、质押、保证保险等方式,担保方式可以组合使用。

8.3.3 借款人申请客运车辆贷款的,抵押车辆后能够控制营运手续的,可采用直接以所购车辆抵押方式贷款。

8.3.4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担保只采用以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物的,在贷款期间内应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盗抢险、自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机动车综合保险,保险期限应保持其持续有效,不得退保。保险期应长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是申请贷款所购车辆的全值,借款人可以一次或分次投保,但不得中断,贷款人可采用预收部分保费等形式控制。本行应为保单注明的被保险人或第一受益人,对保险金享有第一位全额请求权。贷款本息还清前,各保险单正本或保险批单应由经办行保管。

8.3.5 客户直接以所购自用车辆作为抵押的,借款人与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客户直接以所购营运车辆作为抵押的,借款人、所购车辆的实际出资人、使用人应为同一人。 8.4 贷后管理

8.4.1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8.4.1.1 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8.4.1.2 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证明;

8.4.1.3 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8.4.1.4 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8.4.1.5 贷款催收记录;

8.4.1.6 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8.4.2 贷款人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本文8.4.1款规定的内容外,应在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 8.4.3 贷款支付完成后,贷款经办行应及时将相关贷款资料收集整理、登记归档,以保证贷款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 DDB-QC-LS-306 个人汽车贷款管理规定 版次:1/A

8.4.4 经办行应定期开展贷后检查,以借款人、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为对象,通过客户提供、访谈、实地检查和行内资源查询等途径获取信息,对影响个人汽车贷款资产质量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9 检查与监督

9.1 零售银行部负责对本文件的可操作性、适宜性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对文件进行更改,确保文件适用,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9.2 稽核审计部对该文件的执行情况,相关登记簿登记的完整性等进行集中检查、督促整改。

9.3 合规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对该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督促整改。 10 支持性文件 10.1 外部合规文件 10.1.1 担保法 10.1.2 贷款通则

10.1.3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10.1.4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0.2 内部合规文件

10.2.1 个人信贷业务管理规定 11 支持性记录

无 12 附录

6

耳目一新。

文章写得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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