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教育授课

时间:2020-06-22 11:25:32 浏览量:

  授课人:

  授课内容:发展党员工作

  一、发展党员的方针:

  概念:指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为使发展党员工作实现一定的目标而确定的指导原则。

  198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

  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的章程》规定的共产党员标准来进行。要把那些政治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现身改革开放和现代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更不能另立标准。

  “保证质量”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培养与发展的关系,争取有效的措施,把住“入口关”保证吸收的每一名共产党员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建设的先锋战士。防止不具备共产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从而使党员队伍能够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提高党的战斗力。

  “改善结构”就是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结构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慎重发展:是指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标准,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大发展和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搞“关门主义”。

  二、发展党员的原则:

  第一,有计划发展的原则: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既不能无故长期停止发展也不能突击发展党员。

  第二,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入党的标准不能降低。

  第三,入党自愿的原则: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完全出于个人的主管意愿,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对其强迫。

  第四,个别吸收原则: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发展党员的纪律:

  1、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不允许用不正当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3、发展对象未进行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对象入党前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5、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6、必须履行入党手续。

  四、申请入党条件:

  党章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期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就是规定入党的基本条件。

  1、申请入党的年龄界限,18岁指18周岁,而且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出生年月为标准。

  2、申请入党的国籍界限,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3、入党的阶级界限,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4、必须承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章程。

  5、必须参加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一是参加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收领导和监督;二是积极为党工作,除了从事社会职业外,还有义务和责任担任党组织分配的工做,(思想政治、党的群众、党的组织工作)。并且尽力地把它做好。

  6、必须执行党的决议,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进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或阴奉阳违的态度。

  7、必须按时交纳党费。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以经济上帮助党的表现,也是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标志。是培养党员组织观念的手段,更是党员是否具有坚强党性和严格组织纪律的表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自觉按期按标准交纳党费。

  五、入党手续;

  第一,要求入党的人,自愿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第二,通过党组织培养、教育、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件成熟准备发展入党时,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和审查批准。

  第五,举行入党宣誓,成为预备党员。

  第六,经过预备期的考察,确定具备党员条件的办理转正手续。

  第七,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成为正式党员。

  六、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党组织教育引导,包括专题教育和日常教育,专题教育主要以办培训班教育,日常教育主要是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教育。

  (二)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1、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个人履历,自己有无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处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二是对党的认识,愿望以及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2、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事项:一是明确表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自己要求入党的志愿;二是必须对党忠诚老实,被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隐瞒个人历史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三是要坦诚表露自己的思想认识,讲真话;四是写申请书后,就要像党员一样去工作、学习和生活;五是入党申请书自己动笔写。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前,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了解申请人的政治倾向,入党动机和对党是否忠诚。

  2、通过查阅档案和走访有关知情人,掌握申请人成长的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以及他的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

  3、与申请人谈话,帮助他成长进步。

  4、个别听取党员对申请人的评价,征求党小组和支部委员对申请人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看法。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提名,支委讨论,支部大会宣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和《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1、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共产主义理想、人生观,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怎样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宗旨、组织原则,作风和纪律,义务和权利。

  2、党支部选派对入党积极分子比较了解,思想觉悟较高的1-2名正视党员做其培养人,负责培养工作,并定期把有关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3、经常向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具体要求,有意识地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

  4、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党支部每季度通过党小组、培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5、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个季度汇报一次,内容是思想、业务和工作,思想汇报方式:一是书面汇报三个月中工作、学习的基本收获,出现的缺点和问题、疑问、困难,下一季度打算,二是口头汇报,可直接向培养人或支部负责人汇报交流情况。

  (五)适时考察,党支部半年考察一次。

  主要内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实际表现和关键时期的表现。考察结果要形成考察文字材料,由培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分别将考察事实认真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

  (六)去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后,认为本人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列为发展对象。

  1、听取培养人意见。

  2、党小组讨论。

  3、征求党内外意见。

  4、支委会讨论。

  5、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入党申请人找不到合适的同志,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

  入党介绍的主要任务:一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二是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三是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入党介绍人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九)预备党员的接收。

  1、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一是《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二是审查入党介绍人是否具备做介绍人的资格;三是争取召开党小组会,党外座谈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四是准备好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五是确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程序;六是找发展对象谈话,说明党员大会的决定和如何参加支部大会。

  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一是大会的基本程序;二是人当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三是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堆砌培养教育情况;四是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五是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六是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七是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八是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3、呈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写出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材料一并上报党委审批。

  4、党委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5、党委集体讨论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有特殊情况还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能超过六个月。

  6、与预备党员谈话,上级党委审批意见下发后,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与预备党员谈话,介绍支部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其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7、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一定要严肃认真,宣誓时,宣誓人应保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除解放军战士外,均要脱帽,举右手握拳过肩,党组织负责人领读誓词,宣誓的新党员齐声跟读,读到宣誓人时,逐个报自己的姓名,宣誓词的声音要洪亮、激昂。

  (十)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与考察。

  1、教育考察的方法: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性;二是继续发挥入党介绍人的作用,继续负责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三是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进行集中教育;四是分配一定任务和工作。

  2、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应坚持的制度:一是预备党员每3个月向党小组或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的情况;二是党小组每3个月应安排一次组织生活会,对预备党员进行评议;三是支委会每3个月对预备党员表现情况分析研究一次;四是党小组和支委会每3个月对预备党员的评议和分析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十一)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内容:什么时间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等,对预备期表现全面总结成绩、缺点不足、今后努力的方向。

  2、党小组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审查,主要是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的条件,全面分析研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一是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的方向;二是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三是支委会介绍表现,教育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正的意见;四是全体党员讨论进行表决;五是会后支委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党支部书记签名。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时,预备党员必须参加。

  5、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批复之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授课人:

  授课内容:党的作风建设

  一党风建设

  简称党风,是一个政党内通过一定数量的组织和成员的活动反映出来的,相对稳定具有一定倾向性和影响性的行为方式。党风包括党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等。

  二、党风的内容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各建设中,形成了一整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其中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三大作风是党作风的核心内容。

  1、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

  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才能以实际出发,指导革命的实践。

  发扬理论联系群众的作风:一是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工作时,从实际出发,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了解群众中思想问题和社会现代化建设中提出的各种理论问题,不能凭当然办事,努力探索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律;二是解放思想,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三是讲真话,做实事,反对说假话、空话,反对形式主义,反对浮夸风。

  2、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使命及党同人民的关系决定的,他不仅是革命战争年代战胜敌人、克服敌人的法宝,也是党处在执政地位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宝。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一是通过我们的党员和干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群众中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高群众的觉悟,带领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二是做到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敢当人民群众的公仆,必须克服官僚主义,增强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责任心,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三是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甘当群众的小学生,反对轻视群众、不相信群众创造力的错误观点。

  3、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

  中国共产党依据长期革命斗争的经验,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作为,解决党内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法。所谓“批评”是对别人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所谓“自我批评”指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做出检查。

  4、谦虚谨慎,艰苦风斗的作风。

  强调骄傲、自大就会走向失败和灭亡,永远保持谦虚进取的精神,艰苦风斗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5、民主集中制的作风。

  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的组织性、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派别活动。

  三、党风建设的三项基本要求。

  第一,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纲领,所有共产党员都必须为此而奋斗终身。在现阶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政治基础。

  第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始终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集中,保证全党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内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固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之上的不正之风。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古训守旧,不思进取。

  要求:一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策开放的基本路线,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用“三个有利于”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二是要按照马克思主义时间观点和发展观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断把各项政策推想前进;三是要以宽广的眼观观察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四是必须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统一起来;五是必须坚决克服各种错误倾向的干扰,坚持有“左”反“左”,有“右”反“右”。 “右”主要是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左”主要是思想僵化,把政策开放说成是引进和发展资本主义。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

  一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作为全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现实问题的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切实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加强学习制度化建设;四是大力加强研究工作。

  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是加强对干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教育;二是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三要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四是要健全联系群众的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五是要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一是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健全和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三是要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

  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一是要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二是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三是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四是要全体党员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

  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二是要依靠民主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三是要建立依法行使权利的制约机制;四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

  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一是要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精神;二是要树立革命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始终坚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三是要完善管理体制和制度,刹住奢侈享乐之风。

  8、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是坚持推荐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方法;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选贤任能的关键;三是坚持任人唯贤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能拉关系、徇私情、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准临时动议。

  几个问题的解释

  一、预备党员预备期的不宜事项。

  1、预备党员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活动,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的对待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做其劝退处理,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用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对当规党法和党内生活不够熟悉,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预备党员能担任党委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担任负责人。

  5、预备党员不能当党小组组长。

  6、预备党员不宜讲党课。

  二、特殊情况下预备党员转正的处理。

  1、预备期间发现新的问题,预备期满时又尚未查清的处理。在预备期间发现预备党员有新的问题,党组织应积极进行调查,待问题全部查清并做出结论后,再结合本人的觉醒程度和具体表现,决定他是否转为正式党员。如果查明没有问题,一贯表现好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问题轻微或仍然存在一些缺点错误的,应延长其预备期,用于语调查的时间,应算在延长预备期时间内;如问题比较严重,本人表现不好,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预备期间直系亲属犯了罪的处理。

  作为一个预备党员,当直系亲属犯了罪时,应该把自己所知道的问题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表明自己的态度,积极支持和协助政法部门按法律办事。同时,要教育和督促亲属彻底交代问题,认罪伏法。如果预备党员能够这样做,组织上查实本人同直系亲属的罪行没有任何牵连,在其他方面由却是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应批准按期转正。如有牵连,应依据问题和表现经过讨论后做出相应的决议。

  3、预备期间患了精神病,其转正问题的处理。

  预备党员患了精神病,在患病期间应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待其完全病愈后,在根据党员条件,讨论并决定其能否转正。

  4、因病长期治疗或病休,其转正问题的处理。

  预备党员因病长期治疗或病休,党组织可以通过他在病休期间的表现(如对党的信仰、组织观念、对疾病的态度、群众关系等),考察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本人也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在预备期满时,按照规定办理能否转正的手续。在预备期满时不能参加党支部大会,可以延期讨论他的转正问题。因住院延期讨论的,如以具备了党员条件,应作出按期转正的决定。

  5、预备党员待分配工作期间,其转正问题的处理。

  一是原单位将预备党员的教育与考察情况做出鉴定、介绍;二是调入单位对新转入预备党员正确的对待,进行正常教育考察,符合条件、按期转正;三是预备党员个人积极主动汇报思想,参加组织活动。

  6、预备党员预备期调动工作,其转正问题的处理。

  预备党员工作如有调动(如升学、毕业分配、退伍、专业等)

  7、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按期转正问题的处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已经给了行政纪律处分的,党组织在其预备期间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以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如果属于一般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教育批评已经改正错误,免于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

  8、预备党员去世后,其转正手续的办理。预备党与在预备期间(包括预备期满未转正)去世,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再悼词或者生平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共党员。报上级党委备案即可。如有的预备党员为当合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实际突出,为了表彰他的模范事迹,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报省级党委批准,可追认其为正式党员。

  三、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延长。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党组织通过对其表现和政治觉悟程度的考察,认为不符合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而推迟其转正时间的,成为预备延长期。

  1、延长预备期的情形;一是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收党组织的教育共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二是如当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较严重的缺点,经党组织指正后,源于改正的;三是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四是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1、延长预备期党员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延长预备期时间。延长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

  4、党组织要做好被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工作,指出主要问题,说明延长原因。

  四、延长预备期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

  1、在经济领域或其他方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品质恶劣,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

  2、隐瞒个人,家庭或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又不划清界限的。

  3、入党动机不纯,有严重的个人主义,屡教不改的。

  4、思想作风不端正,严重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破坏党的纪律,在党内拨弄是非,闹不团结,经教育不改的。

  5、入党后犯了错误,拒绝检查和改正的。

  6、思想觉悟太低,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或自愿退党的。

  7、延长一次预备期,仍没有转变或不够条件的。

  五、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时间的界定。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起计算。正式党员以上级党组织批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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