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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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字【2017】4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直机关各所站:

 现将我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工作。

  

    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镇党委

 2017年1月8日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工作原则,现将**镇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解如下:

 一、 责任内容

 (一)**镇领导班子,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指导开发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2、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组织、协调、处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

 4、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管理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廉洁从政水平。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2、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对班子成员加强教育,从严要求,强化管理,严格监督。

 3、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5、自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时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2、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落实,加强指导与监督,对业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的事项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防止发生严重的不正之风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3、组织分管单位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分管单位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党风党性党纪和廉政教育。

 2、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接受和处理对党员干部的举报与来信来访。

 4、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责任分工

 ***(镇党委书记):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对党委成员和其他党政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政府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人大主席):对分管人大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镇党委副书记):对分管机关、党建、政协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并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副镇长):对分管安监、环保等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镇组织委员):对分管组织、统战、扶贫等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镇武装部部长):对分管武装部、畜牧等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刘志华(宣传委员):对分管社保、文化站、供水站等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党委委员):对分管国土、城建等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副镇长):对分管民政、司法、信访等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人大副主席):对分管人大、农经、统计、食药监等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各村支部书记、镇直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本村、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加强监督

 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政风行风热线、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召开代表委员、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座谈会,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民主评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以此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严格考核

 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群众反映强烈、有突出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诫勉。

 五、责任追究

 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工作要求,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处分。

 六、总结提高

 镇纪委要不断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经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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